第44章 冤家路窄

    六零悍妇再嫁!手撕渣男后嫁军官 作者:佚名
    第44章 冤家路窄
    周五就开始別的比赛项目,检尺员比赛安排在周六上午。
    米多心不在焉,脑子里想的全是一会儿能不能赶上中午那趟火车。
    但比赛是认真对待的。
    凭一手惊人的飞尺技术和心算能力,引起全场譁然,更別说看纹识木的技能有多离谱。
    顺理成章並且当仁不让拿了第一。
    新任丰春林管局局长兼书记陈其山惜才得很,想把米多调到丰春储木场。
    去跟索局长打听时,索局长一脸遗憾:“这人可调不走,最后得便宜乌伊岭,您忘了,元旦晚会上,您做的媒,要隨军的。”
    陈其山这才想起,刚刚比赛上英姿颯爽的女检尺员,原来是文艺晚会上的那个歌唱家。
    没想到歌唱得好,干活也这么利索,便宜赵谷丰那个王八蛋了。
    伸手把乌伊岭林业局局长钟伦唤来,这样那样一顿说,把钟伦喜得恨不得比赛完就把人领到乌伊岭。
    段凤林得了第三,林德才连个名次都没拿到,一张脸拉拉得比驴脸长,下巴頦儿都掉胸口了。
    下午还有別的比赛,米多不想观看,跟索局长说一声,就去宿舍打好铺盖捲儿直奔火车站。
    还得紧走两步,丰春比下面各区林业局可大多了,住处离火车站得走半小时。
    要不说有个词叫冤家路窄呢!
    从住处出来是个大下坡,米多走得极快,但也没忽略迎面而来那个背著一捆柴火艰难爬坡的女人。
    曾经洋气的喀秋莎头和布拉吉,已经变成齐耳短髮和灰色布衣裤。
    许是別人借给她的衣服,裤子有些肥,衣裳也很大,滴了噹啷拖拖曳曳,很不利索。
    米多一直遗憾后来没人找自己作证,没能痛打落水狗。
    如今看著杜丽华这模样,也没生出什么快感,就站在一旁冷冷看著,那个骄傲的公主,如今落魄到如此。
    杜丽华一直没抬头,只顾低头一步步爬坡,生怕停下来就再没力气把这捆柴火背回家。
    “杜丽华,过得好吗?”在杜丽华路过身旁的时候,米多淡淡出口。
    杜丽华一惊,险些向后仰倒,米多眼疾手快扶一把,才没摔下去,她如今极怕有人很喊她名字。
    见到是米多,不知怎的,竟微微鬆口气,至少不是调查组。
    “你是来看我笑话的?”
    “没那个空。”
    “你现在高兴了吧?我爸跟我妈去陈巴尔虎下放,郝援朝坐牢去了,你是不是很满意!”
    米多冷冷出口:“当初你们一封报丧信骗我守寡的时候,是不是也很高兴?”
    杜丽华沉默几息,艰难开口:“不管你信不信,我不知道你会选择守寡,以为你会另找个人嫁了。”
    “那郝援朝的亲妈呢?你们没想过?”
    “他没跟我说他妈活著,要不是他档案写著已婚,我一开始都不知道他有老婆,等知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
    米多瞭然点头:“所以你们还有偽造档案这个罪,难怪要去劳教。”
    “一切都是郝援朝的错,都是他干的坏事,他连亲妈都不顾……”
    “所以你是无辜的?所以你是一朵白莲花?拉倒吧杜丽华,你还是没想明白自己哪错了,走了,懒得跟你多说。”
    米多挥挥手,向那个一脸困苦的女人说再也不见,往火车站疾行而去。
    好险,差点儿就没赶上火车。
    杜丽华蹣跚回家。
    她的一儿一女被送去关里投奔她二哥,她爸用毕生人脉把她保下来,本来她也没什么事,就是沾点俄修。
    原先的工作没保住,如今在扫大街,工资票据什么都有,就是活脏点累点。
    和郝援朝还没离婚,暂时也离不了。
    生活都得自己负担,拉柴火,囤菜,这些自己从没干过的活,都得亲手做,就像……就像从前那个乡下女人一样。
    那个乡下女人穿一身天蓝色衬衫,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及肩短髮乌黑光亮,似乎,还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阵阵香气。
    米多不懂杜丽华的心理,反正自己是很开心的。
    李叔开的中药喝完了,还得了奖,多让人开心的事!
    市技能大赛第一名,奖励一个印著“先进工作者”的搪瓷茶缸,还有二十斤粮票,回去区里也能有奖励。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山里的野鸡们,我来啦!
    这周赵谷丰没来,已经说好等探亲假再回。
    周日米多三点多就起床往山上去,这时候天色已大亮。
    夏日的小兴安岭,接近极昼,早晨两点多天就蒙蒙亮,晚上十来点天才黑透。
    早上有些凉,没有从汤旺河涉水上北山,而是选择河南岸走一段平地上南山。
    平时大家不爱上南山,因为这边还没开始伐木,生態要好很多,意味著野兽也就更多。
    除了带著武器巡山的护林员,谁也不敢轻易上。
    对米多来说,这边无异於天堂。
    资源真丰富啊!
    阳光刚从树叶缝里洒下来一点点金光,米多已经收穫十几只野鸡丟空间里,都是两斤多的大鸡,小的压根儿就不抓。
    野兔一只没抓,上次王香琴做的酱燜野兔不咋好吃,不是王香琴手艺不行,而是野兔本身就带著一股不大好的兔骚味,完全不是上辈子吃过的鲜椒兔,冷吃兔的味道。
    既然不好吃,抓来干啥。
    不仅有白脖子的野鸡,还有花尾巴的榛鸡,榛鸡个头小,味道可比白脖子野鸡好太多,原先就是东北八珍之一。
    遇到好几只傻狍子,米多放过了。
    这种大野物,回去收拾也瞒不过去,不大想惹麻烦。
    遇到榛子,摘一颗费劲磕开,果仁已经长得差不多,算成了,摘一推丟空间,回去得记著从空间里弄出来捂几天再脱壳。
    看到棵红松上结了大个的松塔,徒手攀上去摘几个,沾一手粘噠噠的松油。
    肚子饿了,就从空间掏点吃的垫肚子,夏日的林子里可不能生火,不然在这浓荫之下燉只榛鸡汤来喝,都不敢想有多美妙。
    可惜没遇到什么大型食肉动物遛著玩,碰到两群野猪,太丑,下不去手。
    这东西小时候黄褐条纹怪可爱的,一长大就丑成正经的青面獠牙,一身脏兮兮的松油盔甲。
    不大想碰。
    蘑菇也采了许多,榛蘑已经开始冒头,没开伞的小骨朵,一丛一丛,一采就是一片。
    难怪关里人都要往林区来找活路,这里是真饿不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