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饲猎犬

    狂野1979:从渔猎开始做文豪 作者:佚名
    第二十三章 血饲猎犬
    “你小子,想带狗进山场打猎?”
    新手脸黑但命薄。
    被山神爷、老把头留在山里出不来的,多半都是自忖运气不差的新手。
    陈拓好歹是条人命,还被他救过一次。
    因此吴老歪就想在他下定决心进山前,给予应有的提醒。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
    打猎,要么是富贵人的消遣。
    要么是穷苦人的谋生手段。
    那些在山场边转悠的閒人,不管是下套还是动枪,都不能算是真正的猎手。
    而且打猎的讲究颇多。
    啥啥都不懂,眼里只有山里的肉食,多半也会沦为山里的肉食。
    “吴大叔,没办法呀!走不了、活不了,鱼也不定能天天抠,我不得想想饭辙在哪吗?”
    陈拓拎出了水毛子,也不用他再请,吴老歪很自觉的下到河套,帮他收拾皮张。
    陈拓则是拿著排障刀,开始收拾被水獭整死的鲶鱼。
    用不著吴老歪科普,他也知道鲶鱼的脂肪含量比其他鱼高,是冬日御寒的佳品。
    忙著手边的活,聊起渔猎的理由。
    吴老歪仿佛从陈拓身上,看到了年轻的自己。
    刚成年的时候,怕被抓壮丁,躲进山里求活。
    抓壮丁的没了,他又因为自家爹是鬍子,在松岭找不到饭辙,只能继续跑山。
    那时候,如果不是褚明山帮著说话,他怕是已经被遣送到边里了。
    “这话让你说的,有知青点住著,守著这片河套地,就饿不死你!”
    用手中小刀指了指面前的河套,吴老歪倒是不介意点拨一下陈拓该怎么求生。
    “这片河套,水泡子几十个,你凿个冰窟窿,下鉤就有鱼,钻山场,你一没枪二没炮,找死吗?”
    说起跑山的不易,吴老歪想起了他这些年的心酸,话也就多了。
    “小犊子,你这狗真打算养成猎狗?”
    “嗯!再不济也能抓个兔子、野鸡不是?”
    “那抓不著,能抓著山耗子就是好狗!抓野鸡、兔子,要么狗多,要么有人在旁边赶杖……”
    话头被陈拓带歪,吴老歪话说一半,就指著陈拓胸前的破棉帽说道:
    “好猎狗是饿出来的,但饿之前,还得让它熟悉血腥味,你把狗给我,让它舔舔水毛子血。”
    “吴大叔,还有这说法?猎狗不是越猛越好吗?”
    “好个屁!怂才是好狗,不然逮啥咬啥,它是能干过熊瞎子还是能干过野猪?”
    “也对哈……”
    见陈拓听了话,却不把掛在胸前的小狗崽送过来。
    而是自顾用手指蘸著鲶鱼血,抹在没睁眼的小狗崽嘴上。
    吴老歪眉头一挑,这还真是带架。
    昨晚,在这片河套地,他看到了陈拓这个知青的狂跟狠,今天又看到了独。
    打猎维生的跑山人,杀生为业。
    没点狠实劲儿,就不能提打猎二字。
    狂么,就是信自己的本事。
    这点尤为重要,岭上古木狼林,別说老跑山人了。
    就是带著各种设备的勘探队,也一样会迷路、迷山。
    迷了山,最忌讳东一头、西一头乱窜,那样指定会被老把头留在山里。
    人狂,不看天、不认地,只认自家本事,反而容易从山里走出来。
    性独,在吴老歪看来,才是跑山人最好的天赋。
    人独就会提防所有人。
    山场、老林子並不危险,真正危险的是人心。
    自己不能贪,也得提防別人贪。
    这样才能全须全尾的走出山场。
    狂、狠、独这三点,也是吴老歪跑山小三十年的经验总结。
    不会这个,最好別去跑山,容易回不来。
    “鱼血跟兽血还有不同,別整个狗就知道钻水泡子逮鱼,用这个……”
    起身,將兜著水毛子血的皮张放在陈拓身边,吴老歪这次倒是没说什么歪歪话。
    “咱这的狗不怕冷,也不能怕冷,你给它放雪壳子上就好。”
    点拨完陈拓养狗技巧。
    吴老歪也没再多话,只是蹲在雪壳子上,仔细处理著另一只水毛子。
    直到小狗崽红毛子不再舔舐皮张上的血水,陈拓才拎著一根斧柄,走到山狗子旁边。
    將小狗崽轻轻放在雪壳子上,山狗子呲牙,陈拓就用斧柄,轻点它的小脑瓜。
    有陈拓压著,还没睁眼的小狗崽,『哼哼唧唧』挪到山狗子身旁,头一拱就要找奶喝。
    母山狗子被陈拓压著,委屈的『呜呜嗷嗷』。
    闻到奶味的小狗崽,急的『哼哼唧唧』。
    站起身的吴老歪,却没心思看山狗子餵小狗崽的稀奇一幕。
    他只是盯著赤脚踩在雪壳子上的陈拓发呆。
    在松岭,虽然没有冬泳的傻货,但用雪搓澡的人,却不在少数。
    搓习惯了,不仅少得病,还能强身健体。
    但不怕冷总要有个限度。
    像陈拓这样,赤脚走在河套雪壳子上的傻货,打著灯笼也难寻。
    危险,就在吴老歪刚刚的嘱咐里。
    冬日的兴安岭太冷,冻伤並不给人反应的时间。
    林场里缺鼻头、耳朵的大有人在。
    问他们为什么不防备。
    说法千篇一律,那就是没感觉。
    不知不觉间鼻头、耳朵就会被严重冻伤。
    手脚也一样。
    相对於鼻尖、耳朵、手指,脚趾更容易被冻伤。
    一旦发紫、发黑,最好的办法,就是掰去冻僵的脚指头。
    让吴老歪发呆的原因,不是陈拓可能被冻掉的脚指头。
    而是汽灯白光照耀下,陈拓脚上蒸腾的水汽……
    零下二三十度,人脚踩在雪壳子上,肯定会冒热气。
    但走出几十米,还能冒热气,这就不常见了。
    一时间,吴老歪不禁有了跟肖凯相同的想法。
    『这小子是不是要死了?』
    想到陈拓被冻伤內臟,正在发高烧,吴老歪也想到了老把头赏给他的那根大货。
    见山狗子不再『呜呜嗷嗷』,陈拓回头,同样说起那株残参。
    “吴大叔,残参我找到了,本来五指儿,让我啃了一指儿,其他四指儿也全是牙印,须子没剩几根。”
    “那糟蹋好东西了,这要是一株两指粗的独参,可值老鼻子钱了,五枝带残,识货的也不会给高价。”
    听到陈拓找到的是五支参,吴老歪心內瞭然。
    兴安岭虽然也出野山参,但正经產地还是在长白山,那里才出真正好的人参。
    兴安岭一带岭矮土薄,尤其是松岭一带,还被小鬼子的拓荒团採伐过。
    能剩下的山宝,要么在无人区,要么就在不可能出宝的地界,做了灯下黑。
    野山参这玩意儿,又是品相第一,药性其次的贵重山货。
    真正能用人参救命、吊命的人家,也实在不多。
    本就没品相,还残了、带著牙印。
    兴许陈拓手里的那株残参,还没半张水毛子皮值钱。
    见吴老歪对残参没了兴趣,陈拓这才问道:
    “吴大叔,打猎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