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狼王
童话世界的狼 作者:佚名
第35章 狼王
格沃夫他们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开了一次宴会。
人太多屋子装不下,乾脆把桌子全搬到屋外空地上,架起篝火办了场露天宴会。
火苗“噼啪”跳得正欢,橙红色的光裹著每个人,脸颊都被烤得红扑扑的,连眼角的笑纹里都淌著暖意。
几张木桌拼在一起,摆满了吃的:
卡莉斯塔烤的麦饼堆得像小山,金黄的外皮泛著油光,隨手拿起一块咬下去,酥脆得掉渣,还能拉出细细的蜂蜜丝,甜津津缠在舌尖;
陶罐蹲在火边,里面的蘑菇肉汤“咕嘟”冒泡,野葱的鲜混著肉块的香顺著罐口往外钻,勾得人直咽口水;
矮人们酿的野枣酒装在粗陶碗里,泛著琥珀色的光,抿一口,酸甜先漫开,后味带著点微辣,像团小火苗从喉咙暖到肚子里,浑身都鬆快了。
大家围著篝火坐成圈,有的直接蹲在地上,有的搬了木凳,说话声、笑闹声混著柴火声,比火苗还热闹。
有人举著陶碗碰在一起,“哐当”响,酒液溅出来都不在意,抹把嘴继续聊,热乎气儿裹著食物的香,在空中飘出老远。
母狼捧著块麦饼,眼睛微微眯起,银灰色的皮毛在火光下泛著柔光。
她沉浸在食物中,小口小口地嚼著,声音里满是讚嘆:“多么美味的食物啊,比我在森林里找到的蜂巢还好吃。”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在这欢快的气氛中。
灰鼠也是格外兴奋,他竟然跳在桌子上,站了起来。
因为格外的兴奋,他甚至忘记自己不能站起来的。
他已经不像格沃夫最开始看的那样胖——它瘦了不少,原本圆滚滚的身子练出了清晰的肌肉线条
当他跳在桌上,眾人也是愣了愣。
不过还没等眾人反应过来,灰鼠就先开口了。
“先生们,女士们!”
“宴会怎么能少得了舞蹈?”
“鄙人不才,在城里待过几年,看了点舞蹈。就由我向你们献舞一曲。”
於是,在眾人目瞪口呆中,尤其是格沃夫,他震惊於灰鼠站了起来
灰鼠跳舞了。
它踮起脚尖,爪子在空中划出轻巧的弧线。
起初是慢步踏点,像踩著月光走过石板路,接著忽然加快节奏,旋转、跳跃,爪子拍打著桌面打出明快的节拍,连尾巴都跟著甩得有模有样。
那舞步轻盈又灵动,带著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而伴隨著灰鼠的舞蹈。
一个矮人惊呼道,“是艾德兰之舞!”
艾德兰之舞是艾德兰王国最常见的舞蹈,也是刻在艾德兰人骨子里的韵律。
无论是穿著粗布麻衣的平民,在市集的石板路上跺脚转圈;
还是身著丝绸华服的贵族,在城堡的宴会厅里提裙旋身,都能跳出这舞蹈的魂。
它的舞步不复杂,踏点如敲木鐸,摆臂似拂春风,连刚会走路的孩童都能跟著大人的节奏晃悠。
田间劳作歇脚时,篝火晚会喧闹时,甚至婚礼上的祝祷、节日里的欢腾,都少不了这舞蹈的影子。
看著灰鼠跳的舞蹈,几个矮人潸然泪下。
就算过去了200多年,他们也忘不了,他们是艾德兰王国的人。
一个矮人率先开口,唱起了艾德兰的民族之歌。
紧接著,眾人也跟著唱了起来。
歌声混著篝火的噼啪声,在空中飘荡
“当风雪漫过艾德兰的山岗,
我们以脊樑作墙,以信念为光”
“艾德兰的风啊,吹过千万张脸庞,
每双眼睛都亮著不屈的光。”
在这歌声中,在这欢乐中。
狼大哥也早就没了带著母狼刚来时的拘谨,他一手抓著肉乾,一手举著酒罐,跟矮人们碰得“哐当”响。
大鬍子矮人喝高了,搂著狼大哥的脖子唱跑调的歌,狼大哥也跟著“嗷呜”和两声,逗得眾人笑成一团。
酒过三巡,狼大哥忽然放下酒罐,抹了把嘴,眼神变得格外亮。
他环视一圈,最后定定地看向格沃夫,篝火的光在他眼底跳动。
格沃夫也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回眸看上了狼大哥。
在这嘈杂的声音中,看著格沃夫,狼大哥咧嘴一笑。
他攥著酒碗的手青筋暴起,两排尖牙在火光下闪著冷光。
他狠狠灌了口酒,酒液顺著下巴淌进衣襟,声音沙哑却像淬了火:“我们去报仇吧!”
“回到我们出生的故土!”
“去亲手宰了那匹黑狼!”
“我会成为狼王,而你,我的弟弟,將是我最为珍贵的大脑,做狼群中无可替代的狈!”
狼大哥盯著格沃夫的眼睛,目光热得像篝火里的炭。
他太了解这个弟弟了——当年被赶走的时候,是格沃夫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时他不过是一个幼崽狼,心里的野心却格外的巨大。
其实他原打算再等几个月,等格沃夫彻底成年,再回到那片故土。
那时他们会更稳妥,更有胜算。
可现在不一样了,身边多了个母狼,毛茸茸的爪子总在他烦躁时轻轻拍他手背,让他突然怕了。
他曾想过,若只有自己被黑狼赶出来,大不了认了。
森林本就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找个山洞,和妻子生一窝小狼,日出寻食,日落相拥,仇恨算什么?
但是现在不行了,在成长的岁月中,他听过格沃夫说的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他知道自己的特殊,没有一匹狼能够打过他,甚至是熊一巴掌也能拍死,那么凭什么不能当王?
他成不了什么天下共主,可狼王之位,他要爭。
不是为了踩在谁头上,是想让群狼都知道,格沃夫是他的弟弟,谁也不能动;
是想让妻子和以后的孩子也不用为食物发愁;
更是怕啊,怕成了家分了窝,他和格沃夫见面的次数会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逢年过节叼块肉乾的客套。
“你会来的,对吗?”狼大哥的尾巴在身后轻轻扫著地面,声音里藏著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慌张。
格沃夫看著他,看著狼大哥的神色中,那显而易见的一丝慌乱,他淡淡的笑著。
“当然,我的哥哥”
(ok呀,大家,那就写单女主,现在女主还没有写出来呢)
第35章 狼王
格沃夫他们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开了一次宴会。
人太多屋子装不下,乾脆把桌子全搬到屋外空地上,架起篝火办了场露天宴会。
火苗“噼啪”跳得正欢,橙红色的光裹著每个人,脸颊都被烤得红扑扑的,连眼角的笑纹里都淌著暖意。
几张木桌拼在一起,摆满了吃的:
卡莉斯塔烤的麦饼堆得像小山,金黄的外皮泛著油光,隨手拿起一块咬下去,酥脆得掉渣,还能拉出细细的蜂蜜丝,甜津津缠在舌尖;
陶罐蹲在火边,里面的蘑菇肉汤“咕嘟”冒泡,野葱的鲜混著肉块的香顺著罐口往外钻,勾得人直咽口水;
矮人们酿的野枣酒装在粗陶碗里,泛著琥珀色的光,抿一口,酸甜先漫开,后味带著点微辣,像团小火苗从喉咙暖到肚子里,浑身都鬆快了。
大家围著篝火坐成圈,有的直接蹲在地上,有的搬了木凳,说话声、笑闹声混著柴火声,比火苗还热闹。
有人举著陶碗碰在一起,“哐当”响,酒液溅出来都不在意,抹把嘴继续聊,热乎气儿裹著食物的香,在空中飘出老远。
母狼捧著块麦饼,眼睛微微眯起,银灰色的皮毛在火光下泛著柔光。
她沉浸在食物中,小口小口地嚼著,声音里满是讚嘆:“多么美味的食物啊,比我在森林里找到的蜂巢还好吃。”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在这欢快的气氛中。
灰鼠也是格外兴奋,他竟然跳在桌子上,站了起来。
因为格外的兴奋,他甚至忘记自己不能站起来的。
他已经不像格沃夫最开始看的那样胖——它瘦了不少,原本圆滚滚的身子练出了清晰的肌肉线条
当他跳在桌上,眾人也是愣了愣。
不过还没等眾人反应过来,灰鼠就先开口了。
“先生们,女士们!”
“宴会怎么能少得了舞蹈?”
“鄙人不才,在城里待过几年,看了点舞蹈。就由我向你们献舞一曲。”
於是,在眾人目瞪口呆中,尤其是格沃夫,他震惊於灰鼠站了起来
灰鼠跳舞了。
它踮起脚尖,爪子在空中划出轻巧的弧线。
起初是慢步踏点,像踩著月光走过石板路,接著忽然加快节奏,旋转、跳跃,爪子拍打著桌面打出明快的节拍,连尾巴都跟著甩得有模有样。
那舞步轻盈又灵动,带著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而伴隨著灰鼠的舞蹈。
一个矮人惊呼道,“是艾德兰之舞!”
艾德兰之舞是艾德兰王国最常见的舞蹈,也是刻在艾德兰人骨子里的韵律。
无论是穿著粗布麻衣的平民,在市集的石板路上跺脚转圈;
还是身著丝绸华服的贵族,在城堡的宴会厅里提裙旋身,都能跳出这舞蹈的魂。
它的舞步不复杂,踏点如敲木鐸,摆臂似拂春风,连刚会走路的孩童都能跟著大人的节奏晃悠。
田间劳作歇脚时,篝火晚会喧闹时,甚至婚礼上的祝祷、节日里的欢腾,都少不了这舞蹈的影子。
看著灰鼠跳的舞蹈,几个矮人潸然泪下。
就算过去了200多年,他们也忘不了,他们是艾德兰王国的人。
一个矮人率先开口,唱起了艾德兰的民族之歌。
紧接著,眾人也跟著唱了起来。
歌声混著篝火的噼啪声,在空中飘荡
“当风雪漫过艾德兰的山岗,
我们以脊樑作墙,以信念为光”
“艾德兰的风啊,吹过千万张脸庞,
每双眼睛都亮著不屈的光。”
在这歌声中,在这欢乐中。
狼大哥也早就没了带著母狼刚来时的拘谨,他一手抓著肉乾,一手举著酒罐,跟矮人们碰得“哐当”响。
大鬍子矮人喝高了,搂著狼大哥的脖子唱跑调的歌,狼大哥也跟著“嗷呜”和两声,逗得眾人笑成一团。
酒过三巡,狼大哥忽然放下酒罐,抹了把嘴,眼神变得格外亮。
他环视一圈,最后定定地看向格沃夫,篝火的光在他眼底跳动。
格沃夫也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回眸看上了狼大哥。
在这嘈杂的声音中,看著格沃夫,狼大哥咧嘴一笑。
他攥著酒碗的手青筋暴起,两排尖牙在火光下闪著冷光。
他狠狠灌了口酒,酒液顺著下巴淌进衣襟,声音沙哑却像淬了火:“我们去报仇吧!”
“回到我们出生的故土!”
“去亲手宰了那匹黑狼!”
“我会成为狼王,而你,我的弟弟,將是我最为珍贵的大脑,做狼群中无可替代的狈!”
狼大哥盯著格沃夫的眼睛,目光热得像篝火里的炭。
他太了解这个弟弟了——当年被赶走的时候,是格沃夫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时他不过是一个幼崽狼,心里的野心却格外的巨大。
其实他原打算再等几个月,等格沃夫彻底成年,再回到那片故土。
那时他们会更稳妥,更有胜算。
可现在不一样了,身边多了个母狼,毛茸茸的爪子总在他烦躁时轻轻拍他手背,让他突然怕了。
他曾想过,若只有自己被黑狼赶出来,大不了认了。
森林本就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找个山洞,和妻子生一窝小狼,日出寻食,日落相拥,仇恨算什么?
但是现在不行了,在成长的岁月中,他听过格沃夫说的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他知道自己的特殊,没有一匹狼能够打过他,甚至是熊一巴掌也能拍死,那么凭什么不能当王?
他成不了什么天下共主,可狼王之位,他要爭。
不是为了踩在谁头上,是想让群狼都知道,格沃夫是他的弟弟,谁也不能动;
是想让妻子和以后的孩子也不用为食物发愁;
更是怕啊,怕成了家分了窝,他和格沃夫见面的次数会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逢年过节叼块肉乾的客套。
“你会来的,对吗?”狼大哥的尾巴在身后轻轻扫著地面,声音里藏著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慌张。
格沃夫看著他,看著狼大哥的神色中,那显而易见的一丝慌乱,他淡淡的笑著。
“当然,我的哥哥”
(ok呀,大家,那就写单女主,现在女主还没有写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