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 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
谁知道,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次,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
付费广告的点子,虽然一开始很火爆,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
但是,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不过两三日的功夫,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
所以。
这一块儿现在收益,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
但是。
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
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
自从连载开始,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也在每日里追读。
尤其是书中,豫王爷情到浓时,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和“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
其中前一句中的“玩火”两个字,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昧的含义。
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还得专门换个词儿。
而后一句。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则更是风靡。
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
就连朱旭自己。
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在夜里回来,跟自家老妻调-情的时候,也说了一句。
不过,效果有些一言难尽。
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
见他邪魅一笑。
居然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
把朱旭气的,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
当然。
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
最近在茶馆儿里。
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
不光如此,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前前后后的,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
动静自然不小。
所以。
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闲了的时候,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
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
“奇也怪哉!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而且,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诗书才艺也一般,除了心地善良点儿,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怎么就突然火了呢?”
“就是叫人奇怪呢,这白绾绾小娘子,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连个才女都不算,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可这些小娘子们,为何跟着了魔似的,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
“呵呵,常老弟的疑问,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所以,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倒是也不奇怪,不过老朽可以预见,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往后,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
“女人的角度?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堂堂男儿,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
显然。
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
闻言撇了撇嘴。
语气颇为不屑地道。
“哈哈,程兄,这你可就说错了。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想来,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如此的话,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若是成为其座上宾,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
“妙啊!如此说来,这连载小说,倒是大有可为哪,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我倒是听说,最近《小报》和《新闻》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
谁知道,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次,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
付费广告的点子,虽然一开始很火爆,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
但是,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不过两三日的功夫,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
所以。
这一块儿现在收益,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
但是。
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
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
自从连载开始,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也在每日里追读。
尤其是书中,豫王爷情到浓时,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和“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
其中前一句中的“玩火”两个字,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昧的含义。
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还得专门换个词儿。
而后一句。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则更是风靡。
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
就连朱旭自己。
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在夜里回来,跟自家老妻调-情的时候,也说了一句。
不过,效果有些一言难尽。
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
见他邪魅一笑。
居然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
把朱旭气的,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
当然。
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
最近在茶馆儿里。
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
不光如此,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前前后后的,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
动静自然不小。
所以。
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闲了的时候,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
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
“奇也怪哉!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而且,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诗书才艺也一般,除了心地善良点儿,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怎么就突然火了呢?”
“就是叫人奇怪呢,这白绾绾小娘子,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连个才女都不算,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可这些小娘子们,为何跟着了魔似的,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
“呵呵,常老弟的疑问,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所以,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倒是也不奇怪,不过老朽可以预见,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往后,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
“女人的角度?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堂堂男儿,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
显然。
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
闻言撇了撇嘴。
语气颇为不屑地道。
“哈哈,程兄,这你可就说错了。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想来,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如此的话,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若是成为其座上宾,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
“妙啊!如此说来,这连载小说,倒是大有可为哪,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我倒是听说,最近《小报》和《新闻》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