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故人

    当杰克拖著疲惫的身体回到漏风的木屋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他把沉重的背包和那捲河狸皮放在床上,整个人像散了架一样瘫坐在唯一的椅子上。
    从昨天出发到现在,他几乎没怎么合眼,精神和体力都消耗到了极限。
    但他的心里,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脑海里,全是那个叫阿什的高大男人的身影,和他那双仿佛能看穿一切的灰色眼睛。
    这个男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帮自己?他和克劳福德家,到底有什么渊源?
    这些问题像一团乱麻,缠得他心烦意乱。
    他站起身,走到水桶边,用冰冷的河水狠狠泼了一把脸,刺骨的寒意让他清醒了不少。
    不行,不能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胡思乱想。
    他需要信息,需要一个了解这片山区过去的人,来帮他解开这些谜团。而唯一的人选,就是老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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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把珍贵的河狸皮和剩下的河狸肉藏好,只提了一小块最嫩的河狸肝,然后锁上木屋的门,朝著不远处的米勒牧场走去。
    天色渐晚,老汉克家的烟囱里正冒著炊烟,空气中飘散著烤麵包和燉肉的香味。这股温暖的人间烟火气,让杰克紧绷了一天的心弦,稍稍放鬆了一些。
    他走到牛棚,果然看到老汉克正在给牛添最后的草料。
    “汉克大叔。”杰克喊了一声。
    “嘿,杰克!”老汉克直起身,看到杰克,脸上露出笑容,“你小子跑哪儿去了,一天没见人影。我还以为你掉进熊洞里了。”
    “去河狸溪碰了碰运气。”杰克扬了扬手里的河狸肝,“运气还不错,弄到了点新鲜的。”
    老汉克的眼睛亮了。“河狸肝?这可是好东西!玛莎最喜欢用黄油煎这个。”他接过杰克手里的东西,毫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小子,正好赶上晚饭。今天玛莎燉了牛肉,你可有口福了。”
    杰克没有拒绝,他今天来,本就是为了吃饭,更是为了“聊天”。
    饭桌上,玛莎婶婶果然把那块河狸肝用黄油煎得焦香四溢,配上燉得烂熟的牛肉和刚出炉的热麵包,让饿了一天的杰克食指大动。
    他一边大口吃著,一边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了今天的经歷。
    “河狸溪那边,確实像您说的那样,没什么油水了。”杰克喝了一口热汤,暖意从胃里传遍全身,“我等了一整天,才看到一只。而且,那里好像还有別的猎人。”
    “別的猎人?”老汉克停下了手里的刀叉,抬起头,“这季节,还往山里跑的猎人可不多了。你看到是谁了吗?”
    “看到了。”杰克放下勺子,装作回忆的样子,开始描述起来,“一个很高大的男人,得有六英尺三英寸高,非常壮实,络腮鬍子,背著一把很旧的夏普斯步枪。他走路没声音,在林子里待了一晚上,连火都没生。”
    杰克每说一句,都在仔细观察著老汉克的表情。
    当他说到“很高大”、“络腮鬍子”时,老汉克的脸上还只是好奇。但当他说完“走路没声音,一夜没生火”时,老汉克的脸色明显变了。
    他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惊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像是敬畏,又像是忌惮。
    “他叫什么名字?”老汉克的声音低沉了几分。
    “他告诉我,他叫阿什。”杰克缓缓说出了这个名字。
    “阿什!”老汉克手里的叉子“当”的一声掉在了盘子里。他旁边的玛莎婶婶也停下了咀嚼,惊讶地看著自己的丈夫。
    “汉克,是那个阿什?”玛莎婶婶小声问道。
    老汉克没有回答妻子,只是死死地盯著杰克,脸上的表情极为严肃:“你碰到他了?你们……没起衝突吧?”
    看到老汉克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杰克也皱起了眉头。
    这个阿什,果然不是一般人。
    “没有。”杰克摇了摇头,“正好相反,他还……帮了我。”
    “帮你?”老汉克和玛莎婶婶异口同声地问道,满脸的不可思议。
    “嗯。”杰克把和阿什的对话,掐头去尾,半真半假地复述了一遍。他只说自己运气好,打到了一头大河狸,然后遇到了这个叫阿什的猎人。
    阿什称讚了他的枪法和剥皮手艺,然后告诉他,不要把皮子卖给亨德森,而是去一个叫菲茨威廉的交易站,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当然,他隱去了自己用“逻辑推理”忽悠阿什的那一段,也隱去了阿什那句意味深长的“你很聪明”。
    听完杰克的敘述,老汉克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他拿起桌上的酒杯,灌了一大口,眉头依然紧锁,像是在消化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汉克大叔,您认识他?”杰克终於问出了口。
    “认识?”老汉克苦笑了一下,“这片山区的猎人,没人不『认识』他。但要说熟悉,恐怕没几个人。阿什……他更像是个传说。”
    “传说?”
    “对,传说。”老汉克的声音里带著一丝感慨,“他大概二十年前来到这片山区,没人知道他从哪儿来。他一个人住在深山里,像头熊一样。他是这片山里最顶尖的猎人,追踪技术无人能比,枪法更是准得嚇人。据说他能在两百码外,打中奔跑中山羊的眼睛。”
    杰克心中一凛,他想起了阿什那把沉重的夏普斯步枪,那可不是普通猎人能玩得转的大傢伙。
    “但他这个人,性子很怪。独来独往,从不和人交朋友,也很少说话。镇上的人都有些怕他。有人说他杀过人,手上沾著血,才躲到山里来的。”老汉克压低了声音,“不过,这都是瞎猜。这么多年,他从没在镇上惹过事。他只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那他为什么会帮我?”杰克追问道,“还告诉我菲茨威廉交易站的事。那个地方,我从来没听说过。”
    “菲茨威廉的交易站,那不是我们这种普通牛仔会去的地方。”老汉克解释道,
    “那是真正的大宗皮毛交易点,只有阿什这种专业的山地猎人,或者印第安人才会去。他告诉你这个,等於白送了你五六块钱。这……太不正常了。”
    老汉克百思不得其解,他看著杰克,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你和他说话的时候,有没有提过你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