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打猎

    脑子里的声音清晰得可怕,就像有人在他耳边说话一样。
    【三小时后,一头受伤的麋鹿將倒在屋后白樺林。】
    杰克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心臟“砰砰”狂跳。
    幻觉?
    饿得太久,出现幻觉了?
    他使劲晃了晃脑袋,那个声音消失了,但那句话却像用烙铁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一样,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他扭头看向窗外,天边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
    三小时后……
    屋后白樺林……
    一头受伤的麋鹿……
    麋鹿!
    这个词让杰克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一头成年的麋鹿,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几百磅的肉!意味著足够他撑过整个冬天的食物!意味著可以出售的皮毛和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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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味著生存下去的希望!
    可是……这太荒谬了。
    他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唯物主义者,一个相信科学的教授。这种凭空出现的声音,更像是精神失常的前兆。
    他伸出手,在冰冷的空气中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很疼。
    这不是梦。
    他坐在床边,冷静地分析著。
    可能性一:他疯了。因为飢饿、寒冷和巨大的压力,他的大脑出现了问题。
    可能性二:这不是幻觉。这是某种……超自然现象。就像他的重生一样,无法用科学解释。
    他该怎么办?
    躺在床上,把这当成一个笑话,然后继续等待一周后去老汉克牧场打工的命运?
    还是……赌一把?
    如果这是幻觉,他最多浪费三个小时的时间和本就不多的体力,在寒风里白跑一趟。
    可如果这是真的……
    杰克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他从床上一跃而下,不再有丝毫犹豫。
    赌!
    他的人生已经到了谷底,还有什么输不起的?
    他迅速穿上衣服,从墙角拿起那把父亲留下的老式温彻斯特步枪。
    这是一把m1894,30-30口径。枪托的木头已经磨损得非常光滑,枪管也有些岁月的痕跡,但保养得还不错。原主的父亲是个好猎手,也很爱惜自己的枪。
    杰克从一个木盒子里找出仅剩的五发子弹,小心翼翼地压进枪膛。
    五次机会。
    他必须成功。
    接著,他又从墙上摘下一把猎刀,別在腰间。
    做完这一切,他看了一眼掛在墙上的老式掛钟。
    距离他醒来,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时间不多了。
    他没有吃老汉克给的那个麵包,而是小心地把它包好。如果这次狩猎失败,这就是他最后的口粮。
    他推开木屋的门,一股夹杂著雪意的冷风迎面扑来,让他精神一振。
    屋后的白樺林距离木屋大概一英里远,不算近。
    杰克没有走大路,而是凭藉著前世丰富的户外经验,选择了在树林中穿行。这样既能节省距离,也能更好地隱蔽自己的行踪。
    他的脚步很轻,踩在堆积的落叶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他的眼睛则像鹰一样,不断扫视著周围的环境,寻找著任何可能的踪跡。
    作为一名资深的户外运动爱好者,追踪和狩猎是他的基本技能。虽然这具身体还很年轻,但灵魂里的经验和本能还在。
    他很快就找到了白樺林。
    蒙大拿的白樺林不同於別处,树干挺拔,树皮洁白,在晨曦中像一群沉默的哨兵。
    他没有直接走进去,而是绕到了下风口的位置,找了一处视野开阔的灌木丛,把自己藏了进去。
    风从他背后吹向白樺林深处,这样,即使那头麋鹿真的出现,也不会闻到他身上的气味。
    他架好步枪,冰冷的钢铁贴著他的脸颊,让他的头脑愈发清醒。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太阳慢慢升起,金色的阳光穿过稀疏的枝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子里很安静,只能听到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和偶尔几声鸟叫。
    一个小时过去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
    什么都没有出现。
    杰克的身体开始因为寒冷而微微发抖,他的肚子也在咕咕叫,提醒他体力的流失。
    难道……真的是幻觉?
    一个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他是不是像个傻瓜一样,在这里浪费时间?
    他握著步枪的手紧了紧。
    不。
    再等等。
    既然已经赌了,就要有赌徒的耐心。
    他又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就在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阵轻微的骚动从白樺林深处传来。
    是树枝被折断的声音。
    杰克的精神瞬间高度集中,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他眯起眼睛,死死地盯著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巨大的身影踉踉蹌蹌地从树林深处走了出来。
    是麋鹿!
    一头体型庞大的雄性麋鹿!它头上的鹿角像王冠一样,彰显著它的力量。
    但它受伤了。
    它的左前腿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染红了周围的皮毛,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清晰的血印。
    它的脚步虚浮,眼神也有些涣散,显然已经失血过多,快要到极限了。
    杰克的心臟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是真的!
    那句话,是真的!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缓缓地举起了步枪。
    他没有急著开枪。
    麋鹿还在移动,而且距离有点远,他只有五发子弹,不能浪费。
    他在等待一个最好的时机。
    那头麋鹿似乎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它踉蹌著走了几十米,终於支撑不住,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溅起一片落叶。
    就是现在!
    杰克没有丝毫犹豫,稳稳地托住枪身,通过准星瞄准了麋鹿的脖颈要害。
    这个距离,对於温彻斯特m1894来说,刚刚好。
    他屏住呼吸。
    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他的耳朵里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划破了清晨的寧静,惊起林中无数飞鸟。
    子弹精准地命中了目標。
    倒在地上的麋鹿猛地抽搐了一下,然后就彻底不动了。
    成了!
    杰克慢慢地放下枪,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刚才还冰冷的身体,现在却因为激动而感到一阵燥热。
    他没有立刻衝过去。
    有经验的猎人知道,有时候大型动物的死亡只是假象。
    他保持著持枪的姿势,在原地又等了足足五分钟,確认那头麋鹿已经死得透透的了,才小心翼翼地从灌木丛里走出来。
    越走近,他越能感受到这头猎物的巨大。
    这头成年的雄鹿,体重恐怕超过七百磅。
    他站在麋鹿的尸体旁,看著这头庞然大物,一股巨大的喜悦和不真实感同时涌上心头。
    他活下来了。
    靠著那句凭空出现的话,他抓住了活下去的机会。
    他蹲下身,用手摸了摸麋鹿还带著温度的皮毛,然后抽出了腰间的猎刀。
    必须儘快处理。
    血腥味会引来狼和熊,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內,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带走。
    可隨即,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
    这头鹿太大了。
    大到他根本不可能一个人把它拖回木屋。就算在这里分解,他也带不走多少肉。
    他一个人,面对这如山一般的猎物,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地上开始凝固的血跡。
    必须找人帮忙。
    而且要快。
    他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老汉克那张布满皱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