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来自东方的美食

    將刚出锅的番茄炒蛋浇在刚出锅的麵条上。
    一碗热气腾腾的番茄鸡蛋面就做好了。
    路子规狼吞虎咽,呼嚕嚕的將麵条和番茄鸡蛋往嘴里扒。
    番茄的鲜酸直透心脾,麵条的劲道弹牙。
    虽然只是简单的一碗番茄鸡蛋面。
    可这却是路子规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之一。
    食物化作阵阵暖流,熨帖著路子规紧绷的身体与神经。
    就在路子规呼嚕嚕的吃麵时。
    一丝甜腻的菸酒混杂著奇怪药草的味道悄然渗出。
    路子规的余光可以看到约翰房间里满地狼藉的酒瓶。
    还有几个衣衫不整的女人躺在床上、地上。
    隔壁房间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然洞开。
    白人室友约翰踉蹌的身影依靠在门框上。
    他醉红的脸上汗光涔涔,金髮如狂风过境的鸟巢。
    深陷的眼眶下乌青浓重,是夜夜笙歌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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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敞开的衬衫领口赫然印著几枚曖昧的红痕。
    一个身材火辣的女郎黏在他身后,眼神迷离。
    “兄弟,你在吃什么好吃的?”约翰伸著头,鼻子贪婪的嗅著空气中剩余的食物香气,喉结滚动,嘴里下意识的吞下了一口唾沫。
    “什么……那么香?”
    约翰直勾勾盯著空碗,肚子適时地发出响亮的咕嚕声。
    “吃麵啊。”路子规愣神了一下,“番茄鸡蛋面。”
    “你要吃吗?”路子规看著灶台上还剩一点点材料,麵条也还有。
    约翰擦了擦自己的口水,“真的可以吗?”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路子规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开始煮了起来。
    只不过剩下的番茄和鸡蛋,只有一点点而已。
    约翰一路看著路子规烹飪的过程。
    切番茄,煮麵条,煎鸡蛋。
    最后一碗热腾腾的番茄鸡蛋面呈现在他跟前。
    上面摆著一双整齐的筷子。
    “吃吧。”路子规轻声道。
    约翰却是生疏的拿起筷子,直接就戳向了麵条。
    可滑溜的麵条就像是活的一样,一次次从他笨拙的筷子上溜走。
    麵条数次弹回到碗里,溅起酸甜的汤汁。
    约翰越是著急,就越是吃不到。
    这样一种吃不到的状態,让约翰非常烦躁。
    急得都要用手捞来吃了。
    约翰嘟囔著,“该死的东方巫术。”
    路子规差一点忘记了,外国佬不会用筷子。
    心底里嘲笑了一番后,顺手递过来了一把银叉。
    酒后吃上这样一碗酸甜可口的麵条,別说有多舒畅了。
    白人老哥约翰,就像饿鬼投胎一般。
    银叉仿佛解除了约翰的封印。
    吃得比路子规还要著急。
    “噢!上帝!亚力克斯,太棒了!”约翰一边吃一边称讚,“亚力克斯,你什么时候会做这样的美味?”
    不一会儿,约翰就將碗里的番茄鸡蛋面全部吃光。
    风捲残云,就连一点汤汁都没有剩下。
    一旁身材火辣的女伴咽著口水,轻扯他衣袖,却被他胳膊一甩挡开。
    “约翰,能不能让我也尝一口。”白人女伴也露出了渴望的神情。
    因为约翰吃得太香了。
    约翰则是没有理会白人女伴,因为他自己都不够吃。
    怎么可能还分给別人?
    路子规也没有多管什么,招了招手打了一个哈欠就继续回去补觉了。
    现在还能够继续睡上几个小时。
    明天一早的八点,路子规还有课呢。
    特別是伦贝格教授的课。
    明天一早路子规可是要去见伦贝格教授。
    吃饱以后,路子规再次陷入到了沉睡当中。
    只不过这一次睡得格外香甜。
    ……
    “叮铃铃铃——!”
    那如同催命铃一般的渐强铃声让人感觉心臟骤停。
    刺耳的苹果闹钟如同冰锥扎进耳膜。
    看了看时间,路子规睡眼惺忪的,想著再睡一会儿。
    可是想起来,自己是在美利坚!
    可是脑海里却想起来,今天是伦贝格教授的课。
    “完了。”路子规连忙从床上弹起来,如果在伦贝格教授的课上迟到。
    可是会给教授留下不好的印象,那路子规之前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
    校外公寓距离学校,可是还有五六公里的距离。
    说近也不近,说远也不远。
    往常路子规需要早早起床步行去,如果晚了就只能够打车了。
    可是打车费用可不便宜。
    原本路子规的生活就已经非常拮据了。
    在美利坚这一个地方,不愧是资本主义的世界。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钱。
    路子规匆匆忙忙的起身,要是一般人可能连洗漱都不管就去上学了。
    可是在美利坚这里却不能这样。
    如果你一副邋遢模样去上学的话,会遭受所有人鄙视和排挤。
    不单单是同学,就连任课老师也会如此。
    他们会认为你这样的人並不值得信任,也不值得来往。
    所以不管怎么样,你表面上都需要是光鲜亮丽的。
    他以战斗速度衝进浴室。
    冷水拍脸,剃鬚刀在皮肤上疾走。
    镜中人迅速褪去残存的疲惫,重现一丝不苟的“体面”。
    冲回客厅时,焦虑几乎写满全身:“完了完了!真要迟到了!”
    看著镜子里精神的自己。
    和昨晚那一个遭遇到了枪杀的狼狈模样截然不同。
    路子规脑海里残存的记忆。
    他记得伦贝格教授的话:完成任务后,第二天早课的课间去找他。
    现在路子规快要迟到了。
    正整理外套的约翰闻声抬头,手上那块闪亮的腕錶晃了晃。
    “急什么,亚力克斯?时间还……哦!”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嘴角勾起一丝瞭然的笑意。
    隨手抄起茶几上的车钥匙在指尖转了个圈,发出清脆的金属声。
    “没车仔?走吧,我送你,正好顺路。”语气带著点宿醉后的慵懒,却是不容置疑的乾脆。
    路子规像是第一次认识约翰一样。
    因为在路子规记忆里,这几名室友是一点都看不起路子规的。
    不单单是因为肤色的问题。
    “谢了,约翰。”路子规也没有好推脱。
    约翰阳光一笑,“下一次,你再做多一点那一个红色的麵条就可以。”
    就这样路子规坐上了约翰的车,虽然路子规对车不怎么认识。
    但也能够认出来,约翰的车明显属於豪车一类。
    一路上,所有人都忍不住的看向约翰的车。
    不单单是因为约翰的车贵,更重要的是这样奇怪的组合让他们不由得侧目。
    白人当司机开车送一个黄皮面孔的人?
    这样的组合实在是无法不引人注目。
    路子规则是在心里思量著,见到伦贝格教授后的问题。
    还有昨天,到底是谁杀死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