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喜欢你

    奶茶店里,少男少女吹著风扇,面对面而坐。
    少女嘟著樱桃小嘴,轻轻吸了一小口奶茶,隨即眼睛眯成月牙状。
    末了,还伸出那条丁香小舌舔舔粉唇,似乎在回味。
    画面很唯美,看得沈弈也想尝一下。
    “好喝吗?”
    “嗯。”
    苏念鱼又吸了一小口,似乎不捨得多喝。
    沈弈笑笑,对於喝过后世奶茶的他,这个时候用奶茶粉冲泡的奶茶,真谈不上好喝。
    不过价格也是真便宜,便宜的一块钱一杯,最贵的也不超过五块钱。
    看著对面少女一副享受的模样,他觉得手中的奶茶好像也没那么难喝了。
    “苏念鱼,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唔?”
    “我喜欢你。”
    苏念鱼睁著大眼睛,小嘴咬著吸管,似乎有点没反应过来。
    瞧著对面可人儿呆萌可爱的模样,沈弈有种想要啃一口的衝动。
    “你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
    沈弈从兜里掏出一枚游戏幣,轻轻往上一拋,落下时被他牢牢接在手里。
    “既然你不知道,那就由上天来决定。”
    “如果是花,那就说明上天註定要我们在一起,如果是字,那就说明上天晚点让我们在一起。”
    少女歪著脑袋,扑闪著大眼睛,犹豫几秒,点了点头。
    在苏念鱼的注视下,沈弈慢慢打开手掌,一枚游戏幣出现在他掌心。
    朝上的赫然是花。
    “哈哈,看来上天註定是要我们在一起的。”
    “上天安排的最大,你不能反悔哦。”
    苏念鱼愣愣地看了眼游戏幣,隨即羞怯地低下脑袋,脸蛋微红,轻轻“嗯”了一声。
    声音几乎细不可闻,但听在沈弈耳朵里,却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他嘴角勾起一缕奸诈的弧度,终於把这个傻丫头骗到手了,真好!
    从奶茶店出来,沈弈继续忙活他的调查工作,不过这次身边多了一个小可爱。
    当再次从一家手机店出来后,苏念鱼仰著小脑袋问道:“你是想买手机吗?”
    “不是。”
    沈弈摇摇头,“我要开创一项伟大的发明,挣钱养你。”
    通过一整天的调查,他对市场上所有手机品牌的充电器和电池都已有所了解,再加上前世已见识过万能充,按图索驥就行。
    说到底,万能充就是一种简易的变压整流装置,通过將220v交流电转换为4.2-4.3v直流电,为3.7v鋰电池充电。
    其核心原理就是利用电压差驱动电池反向电化学反应,將电能转化为化学能储存起来。
    “我可以自己挣钱的。”苏念鱼的声音不大,但语气异常坚定。
    “靠发传单吗?”
    沈弈笑著摸摸她的脑袋,“以后挣钱的事交给我,你安心当小可爱就行。”
    “走吧,我送你回家。”
    苏念鱼有些不服气地皱皱小鼻子,发传单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一天二十块钱,够她一个月生活费了。
    夕阳之下,一个少年骑著自行车载著少女,慢悠悠地行驶在道路上,夕阳將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微凉的清风拂来,吹起少女额前的秀髮,露出一张千娇百媚,美得惨绝人寰的脸庞。
    自行车驶过,身后留下一连串清脆甜美的笑声,带著治癒人心的力量。
    將苏念鱼送到家后,沈弈就转身离开。
    面对苏念鱼奶奶留下来吃饭的热情邀请,他婉言拒绝,表示改天再来拜访。
    回到家,一眼就看到父亲沈国华在院子里杀鸡,母亲陈香兰坐在一旁择菜。
    “爸、妈,我回来了。”
    看著父母乌黑浓密的头髮,再想到上辈子父母为他操碎心的样子,瞬间热泪盈眶。
    “咋啦?在外面被人欺负了?”
    陈香兰看见儿子泪眼婆娑的样子,担心地问道。
    沈国华瞥了一眼,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
    “他不欺负人就算了,还有人能欺负他。”
    陈香兰闻言,立即瞪了丈夫一眼,怒斥道:“一边去,哪有你这样说自己儿子的。”
    沈弈揉揉眼睛,咧嘴一笑。
    “妈,我没事,刚才只是被风沙迷了眼。”
    別看他身材挺消瘦的,但身上都是硬梆梆的肌肉,还有八块稜角分明的腹肌。
    这都是他多年锻炼得来的成果。
    有位伟人曾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他深深认同这一点,所以这些年对锻炼从未落下,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精进”。
    前世他上大学后更是学习散打,一直练了十几年,直到步入中年,发现“精进”无望后,才慢慢落下。
    陈香兰鬆了口气,笑道:“你先回屋里坐一会,很快就能吃饭。”
    “妈,我帮你择菜吧。”
    前世,沈弈很少陪伴父母,总觉得父母嘮叨。
    人就是这样,有些东西,等到失去后才会知道珍惜。
    然而,那时已经晚了。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看著突然变得乖巧懂事的儿子,陈香兰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残阳的余暉映照在院子里,给一家三口铺上一层金色的光辉,既温馨又和谐。
    瞧著儿子熟练的择菜动作,陈香兰心里微微有些诧异,“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沈弈傲然一笑,“做饭有什么难的,多看几次不就会了吗?”
    前世,他搬去县城生活后,由於不想被地沟油毒害,慢慢地就学会了做饭,十几年下来,他的手艺虽然比不上五星级大厨,但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重生后,还没有机会展示而已。
    吃过晚饭后,沈弈无聊地搬来一张藤椅躺在院子里,吹著清凉的夜风。
    没办法,他实在是无聊到蛋疼。
    习惯了后世的网络生活,骤然回到这种“原始”时代,一时间还真有点不適应。
    这个时候,他家还没有通网,手机企鹅也还没有诞生。
    想要聊天,只能通过打电话或者发简讯,关键是苏念鱼家也没有电话啊。
    胖子倒是有手机,问题是跟一个大男人聊骚,想想就觉得噁心。
    在院子里鬱闷地发了一会呆,他就上楼回房间开始每日的必修课。
    两百个伏地挺身,两百个深蹲,两百个仰臥起坐。
    一整套做完,沈弈只是微微喘气,汗都不出一滴。
    锻炼这种东西,一时兴起很容易,难就难在持久。
    男人,就必须要持久。
    不持久,算什么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