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神奇的房子树

    树林之中,补充完体力的狩猎队战士们正在处理那五头大角鹿。
    狩猎场离部落路途遥远,而且大角鹿体型巨大,沉重无比,他们不可能抬著整头大角鹿穿山过林。
    所以,如何处理猎物,也是狩猎队战士必须学习的技能之一。
    岩山一边剥皮,一边对站在旁边观摩的姜泽道:
    “小子,看好了,作为一个合格的狩猎队战士,光会打猎可不行,剥皮取肉的手艺同样重要。”
    “只有完好的兽皮,才能製作出保暖的兽皮衣,我们要做的,就是儘量把兽皮切割的完整一点,不然带回部落是要挨骂的。”
    岩山握著一把锋利的石刀,从大角鹿的脖子处起手,先环切一刀,然后一边扯,一边顺著皮下组织快速切割,不一会,就將整张鹿皮像脱衣服一样轻鬆的扒了下来。
    手法之嫻熟,简直令人嘆为观止。
    剥完鹿皮后,岩山又切开了大角鹿的腹部,將內臟逐一取出。
    沉重且难以清理的肠子被直接放弃,只保留心、肝、脾、肺、肾等体积小,容易携带的內臟,用鹿皮包裹起来。
    隨后,岩山又將鹿肉一块块的切下来,他的刀法非常精湛,剔过之后,骨架上乾乾净净,几乎看不到什么肉。
    腿骨、筒骨、肩胛骨是要带回去的,可以用来打磨武器和工具。
    那一对硕大的鹿角也被卸了下来,带回部落后,无论是做装饰,还是打磨工具,都是上好的材料。
    至於那硕大的骨架,带回去也没用,留在森林里,动物和昆虫自然会解决它。
    最后,岩山找来几种气味浓烈且无毒的植物,將它们的叶子搓成汁,均匀的涂抹在鹿肉和內臟上,以掩盖生肉散发的血腥味,顺便防腐保鲜。
    至此,一头大角鹿就处理完成了。
    这种庖丁解牛般的处理手法,让姜泽看得大开眼界。
    即便大家的速度都很快,五头大角鹿的处理还是需要不少时间,等他们处理完成后,天色已近黄昏。
    岩山率先將沉重且硌人的鹿角背了起来,下令道:“每人带上一部分鹿肉和鹿骨,立刻出发,一定要在天黑前赶到房子树林!”
    “是!”
    战士们纷纷动手,將一包包捆好的鹿肉和鹿骨背在身上,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往过夜的地点。
    姜泽扛的是一条鹿腿,他一边走,一边向苏叶询问道:“姐,为什么叫房子树林?里面建了很多房子吗?”
    苏叶笑道:“先赶路吧,到地方你就明白了。”
    姜泽无奈,只能扛著硕大的鹿腿,跟著大家一起赶路。
    深秋的天黑得特別快,日落之后,森林肉眼可见的快速变得昏暗了下来,各种夜行动物也开始出没了。
    幸运的是,一路上没怎么耽搁,夜幕降临时,狩猎队成功赶到了目標地点——房子树林。
    一路上,姜泽想过很多种可能,但当他真正见到那片奇特的树林时,依然被深深的震撼了!
    这是一片由部落人称之为“房子树”的巨木组成的森林。
    这片树林里的树並不高,普遍只有四五十米,但它们的直径大得嚇人,每一棵大树的直径都在十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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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径二十米的大树,是一种什么概念?八十个成年人手拉著手,都未必能合抱得过来!
    站在这样的巨树面前,人显得非常渺小。
    抵达房子森林后,岩山向眾人喊道:“天马上就要黑了,大家赶紧找『房子』过夜。”
    狩猎队的战士们似乎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岩山下令后,他们再次拆分成十个小队,然后分散开来,直奔树林中的那些巨树。
    姜泽和苏叶依然跟著岩山亲自率领的小队。
    只见岩山扛著两只巨大的鹿角,向左侧的一棵巨树大步走去。
    到了巨树旁边以后,姜泽发现,巨树靠近地面的树干上有一个很大的树洞,树洞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先进去清理一下。”
    岩山放下鹿角,拿著长矛就直接钻进了树洞里面。
    “扑扑扑……”
    片刻之后,几只硕大的蝙蝠惊慌的从上方的一个小树洞里冲了出来,快速扇著翅膀向远处飞去。
    树外的一个战士惋惜的道:“可惜了,刚才没有准备,不然可以用弓箭射一只下来。”
    在部落人眼中,只要能吃的都是猎物,这些大蝙蝠也不例外。
    “嚓嚓嚓……”
    这时,树洞里传来一阵摩擦声,不一会,一道火光照亮了黑暗,还有一股浓烟往外飘。
    “清理乾净了,都进来吧!”
    岩山的声音从树洞里传来,战士们立刻带上鹿肉和硕大的鹿角,往树洞里钻了进去,
    进入树洞后,姜泽才发现里面的空间竟然比自己居住的石屋还大,容纳十个人简直绰绰有余。
    这一刻,姜泽终於明白这里为什么要叫房子森林了,这一棵棵的巨树,可不就是天然的大房子吗?
    房子树中央,岩山已经用燧石生起了一堆篝火。
    相比钻木取火,燧石生火的效率显然要高得多,狩猎队的战士们几乎每个人都隨身携带几块燧石,岩山自然也不例外。
    此时,岩山身边还躺著几只体型巨大的毒虫,显然都是刚才在树洞里面抓的:
    一条半米多长的红头蜈蚣、两只拳头大小的黑色蝎子,一只足球大小的褐色蜘蛛。
    如果是在前世,姜泽看到这么大的虫子必定会被嚇得落荒而逃。
    但穿越到这个蛮荒世界之后,各种可怕的凶禽猛兽见得多了,再看这些毒虫,也不过是一堆体型比较大的蛋白质罢了。
    一个战士放下鹿肉,笑嘻嘻的凑到岩山旁边,用脚踹了踹那只足球大小的蜘蛛:
    “头领,这东西虽然个头挺大,但都是壳,没什么肉啊。”
    岩山撇了他一眼,淡然道:“你想吃肉容易,去外面猎杀一头异兽,大家都有肉吃。”
    那个战士尷尬的挠了挠头,乾笑道:“我哪有那个实力,其实虫子烤熟了也挺香的……”
    岩山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那就別废话,把这几只毒虫处理乾净,用炭火慢慢烤。”
    “是,头领。”
    那个战士垂头丧气的拿起石刀,开始处理那几只巨型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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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了肠胃和毒腺以后,那个战士用木棍把这些毒虫串了起来,从火堆里扒了一些炭火到旁边,然后把毒虫架在炭火上慢烤。
    姜泽看到这一幕,心里觉得既好笑,又有些心酸。
    部落人的物资实在太匱乏了,即便扛了那么多鹿肉,也不敢隨便吃,能吃別的食物就儘量吃別的食物。
    天已经彻底黑了。
    森林之中,各种夜行动物开始外出觅食,偶尔有怪鸟横空,猛兽咆哮,危险中又显得十分热闹。
    晚餐的时候,岩山终究没有让大家光吃虫子,也拿了一些大角鹿的內臟出来烤著吃。
    晚饭过后,岩山安排了三个战士轮流守夜,其他人则开始睡觉。
    姜泽躺在地面上,回想起今天的经歷,听著外面的各种动静,心里出乎意料的没有任何恐惧,反而有些兴奋。
    这是一种非常新奇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