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义群

    第三十七章义群
    “这情况有点不太对啊?”
    目送钟元离去,留下看热闹的人,纷纷思索起来。
    甚至是凑到一起互相低声討论了起来。
    “从这一位之前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可不是一个无脑的人,不应该连这么浅显的事情都不知道啊?”
    “你们有注意到卓店长的表情吗?”
    “有,她一直很平静,所以..”
    顿时,眾人纷纷有所明悟。
    答案很明显了。
    卓颖都知道的事情。
    钟元不可能不懂。
    既然如此,那显然他就是有意而为之。
    而无人看到,卓颖看著上楼的儿子,眼中闪过一抹担忧,並不像他人看到的那样平静。
    “元儿这是要做什么?那有瓷器跟瓦片碰的道理?”
    不过虽然担心,但她了解自家儿子,不是莽撞无脑的人。
    此举一定是有深意的。
    毕竟,从小时候开始,钟元就是一个谋而后动的性子。
    所以,她没有说什么。
    只不过也正是因为了解,她才会担心,因为,除了谋而后动之外,钟元还是一个不安於现状的人。
    她认为钟家现在的生活很美好。
    非常美好。
    她想要一直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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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儿大不由娘,对此,她束手无策。
    ......
    片刻后。
    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换了身衣服的钟元下了楼,此时警察跟社团,以及乐氏这三方的人都已经来了。
    社团跟警察不用说,都有维护辖区治安的责任。
    不错。
    相同的责任。
    在港岛,尤其是在这种高档小区,社团其实跟警察没什么区別。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抹灰。】
    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的港岛正是如此。
    所以,社团跟警察的到来,完全不意外。
    至於乐氏的人,也不可能缺席。
    毕竟,这间书咖的名字可是【乐氏】。
    虽然除了名字以外,跟乐氏没有什么关係,但別人不知道啊。
    而且,这本身也是交易的一部分。
    是柏玉娣付出的筹码之一。
    用乐氏来庇护这间书咖。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在此之前没有社团的人来这里捣乱,收保护费?
    不是因为警察,也不是因为社团。
    这里虽然是高档小区,但还没有到说让社团连保护费都不敢收的地步。
    毕竟,小区在高档,难道还能够比铜锣湾那些繁华之地高档?
    铜锣湾都敢收保护费,就更不要说是这高档小区的店铺了。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乐氏。
    还是那句话,像保护费这种东西,那都是如数奉还跟三七分的。
    就像这一次这样,飞龙会真收了钱,事后也会被灭,然后会如数奉还,甚至是加倍。
    至於三七分,那就是更深层次的事情了。
    比如洪兴,东星这些大型社团,后面其实都有如乐氏这般的金主。
    用港片的话说就是大水猴。
    再大的社团也不例外。
    那怕是洪兴。
    看起来这些社团很牛,但事实上,所有社团的收益,是要与它后面的金主分钱的,並且是金主分七成。
    甚至是更高。
    所以,像钟元这家乐氏书咖,顶著乐氏的名號,是不需要交所谓保护费的。
    就算要交,也会由乐氏统一交。
    当然了,更多的其实还是利益置换。
    说开了,在港岛,主宰一切的是钱,是资本。
    只不过,这些规则对九成九的社团有用。
    但不包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新成立的社团。
    如飞龙会。
    说到底就是没有被洗礼过。
    不管他们知不知道这些规则,但绝大多数都是不以为意的。
    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拳头够硬,够不要命,就可以无所顾忌,肆意妄为。
    不过现实会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並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样。
    只不过代价会有点大。
    看到钟元,乐氏的人率先恭敬的道:“钟先生,已经处理好了。”
    能够这么快过来,不说別的,自然是清楚钟元的身份。
    对於钟元自然也不敢不敬。
    钟元客气的道:“麻烦了。”
    “不麻烦,钟先生,我是柏秋月。”身材与气质都姣好,给钟元介绍起了身边的两人,“这两位分別是李志李督察..”
    “幸会。”钟元。
    认真打量起了两人。
    李志的年级不小了,钟元也並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明显的亮点。
    至於另一人,则是来自於义群,有著【血刀】之称的叶雨仙。
    不错。
    有著【血刀】称號的叶雨仙是一个女人,一个如玫瑰一般,充满了危险性的漂亮女人。
    “不是双花红棍,但也达到了红棍的级別。”
    虽然叶雨仙很漂亮,也很年轻,但钟元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不是她不优秀。
    而是混社团的,在优秀,一只脚也踩在了黄泉路上。
    更不要说她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並且,她也只是优秀,却还不够优秀。
    这样的她,可以说就是一个祸水。
    害人害己。
    因此,她可就不只是一只脚了,而是大半个身子可以说都已经出深入到了鬼门关內。
    如果无法急流勇退,那必然很难善终。
    红棍跟双花红棍,看起来只差了两个字,但却是天与地。
    没有双花红棍的实力,她想退都不太可能退下来。
    这也是社团的局限性。
    古惑仔就是古惑仔。
    为什么会被人看不起?
    以及难有善终的?
    因为黑与灰,大多都不讲规矩,也没有什么顾虑,如果个人实力不够强,那怕再有手段也没用,在这种情况下,想善终,那就是妄想。
    基本上不可能。
    至於说找靠山就更不可能了。
    能够做人靠山的,谁看的上一个古惑仔?
    这样的奇葩不能够说完全没有,但也绝对没有几个。
    “义群听说过,但血刀则完全没有印象,退居幕后了?还是说死掉了。”
    钟元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这跟他无关,所以只是思绪转动了一下,就不在多想,转而开始思考起了对方为什么在这里?
    “有意?还是巧合?”
    钟元暗自思索。
    在当前,义群虽然有些没落,比不上十年前,但依旧是不比此时洪兴差的大型社团,而血刀叶雨仙的地位可不低,属於扛把子级別的。
    这里是义群的地盘,但按理来说,不需要叶雨仙出面才对。
    而且来的这么迅速。
    毕竟,现在可是大白天,社团可不是警察,是夜行动物,白天是很难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