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义群
第三十七章义群
“这情况有点不太对啊?”
目送钟元离去,留下看热闹的人,纷纷思索起来。
甚至是凑到一起互相低声討论了起来。
“从这一位之前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可不是一个无脑的人,不应该连这么浅显的事情都不知道啊?”
“你们有注意到卓店长的表情吗?”
“有,她一直很平静,所以..”
顿时,眾人纷纷有所明悟。
答案很明显了。
卓颖都知道的事情。
钟元不可能不懂。
既然如此,那显然他就是有意而为之。
而无人看到,卓颖看著上楼的儿子,眼中闪过一抹担忧,並不像他人看到的那样平静。
“元儿这是要做什么?那有瓷器跟瓦片碰的道理?”
不过虽然担心,但她了解自家儿子,不是莽撞无脑的人。
此举一定是有深意的。
毕竟,从小时候开始,钟元就是一个谋而后动的性子。
所以,她没有说什么。
只不过也正是因为了解,她才会担心,因为,除了谋而后动之外,钟元还是一个不安於现状的人。
她认为钟家现在的生活很美好。
非常美好。
她想要一直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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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儿大不由娘,对此,她束手无策。
......
片刻后。
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换了身衣服的钟元下了楼,此时警察跟社团,以及乐氏这三方的人都已经来了。
社团跟警察不用说,都有维护辖区治安的责任。
不错。
相同的责任。
在港岛,尤其是在这种高档小区,社团其实跟警察没什么区別。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抹灰。】
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的港岛正是如此。
所以,社团跟警察的到来,完全不意外。
至於乐氏的人,也不可能缺席。
毕竟,这间书咖的名字可是【乐氏】。
虽然除了名字以外,跟乐氏没有什么关係,但別人不知道啊。
而且,这本身也是交易的一部分。
是柏玉娣付出的筹码之一。
用乐氏来庇护这间书咖。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在此之前没有社团的人来这里捣乱,收保护费?
不是因为警察,也不是因为社团。
这里虽然是高档小区,但还没有到说让社团连保护费都不敢收的地步。
毕竟,小区在高档,难道还能够比铜锣湾那些繁华之地高档?
铜锣湾都敢收保护费,就更不要说是这高档小区的店铺了。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乐氏。
还是那句话,像保护费这种东西,那都是如数奉还跟三七分的。
就像这一次这样,飞龙会真收了钱,事后也会被灭,然后会如数奉还,甚至是加倍。
至於三七分,那就是更深层次的事情了。
比如洪兴,东星这些大型社团,后面其实都有如乐氏这般的金主。
用港片的话说就是大水猴。
再大的社团也不例外。
那怕是洪兴。
看起来这些社团很牛,但事实上,所有社团的收益,是要与它后面的金主分钱的,並且是金主分七成。
甚至是更高。
所以,像钟元这家乐氏书咖,顶著乐氏的名號,是不需要交所谓保护费的。
就算要交,也会由乐氏统一交。
当然了,更多的其实还是利益置换。
说开了,在港岛,主宰一切的是钱,是资本。
只不过,这些规则对九成九的社团有用。
但不包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新成立的社团。
如飞龙会。
说到底就是没有被洗礼过。
不管他们知不知道这些规则,但绝大多数都是不以为意的。
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拳头够硬,够不要命,就可以无所顾忌,肆意妄为。
不过现实会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並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样。
只不过代价会有点大。
看到钟元,乐氏的人率先恭敬的道:“钟先生,已经处理好了。”
能够这么快过来,不说別的,自然是清楚钟元的身份。
对於钟元自然也不敢不敬。
钟元客气的道:“麻烦了。”
“不麻烦,钟先生,我是柏秋月。”身材与气质都姣好,给钟元介绍起了身边的两人,“这两位分別是李志李督察..”
“幸会。”钟元。
认真打量起了两人。
李志的年级不小了,钟元也並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明显的亮点。
至於另一人,则是来自於义群,有著【血刀】之称的叶雨仙。
不错。
有著【血刀】称號的叶雨仙是一个女人,一个如玫瑰一般,充满了危险性的漂亮女人。
“不是双花红棍,但也达到了红棍的级別。”
虽然叶雨仙很漂亮,也很年轻,但钟元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不是她不优秀。
而是混社团的,在优秀,一只脚也踩在了黄泉路上。
更不要说她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並且,她也只是优秀,却还不够优秀。
这样的她,可以说就是一个祸水。
害人害己。
因此,她可就不只是一只脚了,而是大半个身子可以说都已经出深入到了鬼门关內。
如果无法急流勇退,那必然很难善终。
红棍跟双花红棍,看起来只差了两个字,但却是天与地。
没有双花红棍的实力,她想退都不太可能退下来。
这也是社团的局限性。
古惑仔就是古惑仔。
为什么会被人看不起?
以及难有善终的?
因为黑与灰,大多都不讲规矩,也没有什么顾虑,如果个人实力不够强,那怕再有手段也没用,在这种情况下,想善终,那就是妄想。
基本上不可能。
至於说找靠山就更不可能了。
能够做人靠山的,谁看的上一个古惑仔?
这样的奇葩不能够说完全没有,但也绝对没有几个。
“义群听说过,但血刀则完全没有印象,退居幕后了?还是说死掉了。”
钟元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这跟他无关,所以只是思绪转动了一下,就不在多想,转而开始思考起了对方为什么在这里?
“有意?还是巧合?”
钟元暗自思索。
在当前,义群虽然有些没落,比不上十年前,但依旧是不比此时洪兴差的大型社团,而血刀叶雨仙的地位可不低,属於扛把子级別的。
这里是义群的地盘,但按理来说,不需要叶雨仙出面才对。
而且来的这么迅速。
毕竟,现在可是大白天,社团可不是警察,是夜行动物,白天是很难见到的。
“这情况有点不太对啊?”
目送钟元离去,留下看热闹的人,纷纷思索起来。
甚至是凑到一起互相低声討论了起来。
“从这一位之前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可不是一个无脑的人,不应该连这么浅显的事情都不知道啊?”
“你们有注意到卓店长的表情吗?”
“有,她一直很平静,所以..”
顿时,眾人纷纷有所明悟。
答案很明显了。
卓颖都知道的事情。
钟元不可能不懂。
既然如此,那显然他就是有意而为之。
而无人看到,卓颖看著上楼的儿子,眼中闪过一抹担忧,並不像他人看到的那样平静。
“元儿这是要做什么?那有瓷器跟瓦片碰的道理?”
不过虽然担心,但她了解自家儿子,不是莽撞无脑的人。
此举一定是有深意的。
毕竟,从小时候开始,钟元就是一个谋而后动的性子。
所以,她没有说什么。
只不过也正是因为了解,她才会担心,因为,除了谋而后动之外,钟元还是一个不安於现状的人。
她认为钟家现在的生活很美好。
非常美好。
她想要一直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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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儿大不由娘,对此,她束手无策。
......
片刻后。
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换了身衣服的钟元下了楼,此时警察跟社团,以及乐氏这三方的人都已经来了。
社团跟警察不用说,都有维护辖区治安的责任。
不错。
相同的责任。
在港岛,尤其是在这种高档小区,社团其实跟警察没什么区別。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抹灰。】
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的港岛正是如此。
所以,社团跟警察的到来,完全不意外。
至於乐氏的人,也不可能缺席。
毕竟,这间书咖的名字可是【乐氏】。
虽然除了名字以外,跟乐氏没有什么关係,但別人不知道啊。
而且,这本身也是交易的一部分。
是柏玉娣付出的筹码之一。
用乐氏来庇护这间书咖。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在此之前没有社团的人来这里捣乱,收保护费?
不是因为警察,也不是因为社团。
这里虽然是高档小区,但还没有到说让社团连保护费都不敢收的地步。
毕竟,小区在高档,难道还能够比铜锣湾那些繁华之地高档?
铜锣湾都敢收保护费,就更不要说是这高档小区的店铺了。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乐氏。
还是那句话,像保护费这种东西,那都是如数奉还跟三七分的。
就像这一次这样,飞龙会真收了钱,事后也会被灭,然后会如数奉还,甚至是加倍。
至於三七分,那就是更深层次的事情了。
比如洪兴,东星这些大型社团,后面其实都有如乐氏这般的金主。
用港片的话说就是大水猴。
再大的社团也不例外。
那怕是洪兴。
看起来这些社团很牛,但事实上,所有社团的收益,是要与它后面的金主分钱的,並且是金主分七成。
甚至是更高。
所以,像钟元这家乐氏书咖,顶著乐氏的名號,是不需要交所谓保护费的。
就算要交,也会由乐氏统一交。
当然了,更多的其实还是利益置换。
说开了,在港岛,主宰一切的是钱,是资本。
只不过,这些规则对九成九的社团有用。
但不包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新成立的社团。
如飞龙会。
说到底就是没有被洗礼过。
不管他们知不知道这些规则,但绝大多数都是不以为意的。
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拳头够硬,够不要命,就可以无所顾忌,肆意妄为。
不过现实会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並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样。
只不过代价会有点大。
看到钟元,乐氏的人率先恭敬的道:“钟先生,已经处理好了。”
能够这么快过来,不说別的,自然是清楚钟元的身份。
对於钟元自然也不敢不敬。
钟元客气的道:“麻烦了。”
“不麻烦,钟先生,我是柏秋月。”身材与气质都姣好,给钟元介绍起了身边的两人,“这两位分別是李志李督察..”
“幸会。”钟元。
认真打量起了两人。
李志的年级不小了,钟元也並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明显的亮点。
至於另一人,则是来自於义群,有著【血刀】之称的叶雨仙。
不错。
有著【血刀】称號的叶雨仙是一个女人,一个如玫瑰一般,充满了危险性的漂亮女人。
“不是双花红棍,但也达到了红棍的级別。”
虽然叶雨仙很漂亮,也很年轻,但钟元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不是她不优秀。
而是混社团的,在优秀,一只脚也踩在了黄泉路上。
更不要说她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並且,她也只是优秀,却还不够优秀。
这样的她,可以说就是一个祸水。
害人害己。
因此,她可就不只是一只脚了,而是大半个身子可以说都已经出深入到了鬼门关內。
如果无法急流勇退,那必然很难善终。
红棍跟双花红棍,看起来只差了两个字,但却是天与地。
没有双花红棍的实力,她想退都不太可能退下来。
这也是社团的局限性。
古惑仔就是古惑仔。
为什么会被人看不起?
以及难有善终的?
因为黑与灰,大多都不讲规矩,也没有什么顾虑,如果个人实力不够强,那怕再有手段也没用,在这种情况下,想善终,那就是妄想。
基本上不可能。
至於说找靠山就更不可能了。
能够做人靠山的,谁看的上一个古惑仔?
这样的奇葩不能够说完全没有,但也绝对没有几个。
“义群听说过,但血刀则完全没有印象,退居幕后了?还是说死掉了。”
钟元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这跟他无关,所以只是思绪转动了一下,就不在多想,转而开始思考起了对方为什么在这里?
“有意?还是巧合?”
钟元暗自思索。
在当前,义群虽然有些没落,比不上十年前,但依旧是不比此时洪兴差的大型社团,而血刀叶雨仙的地位可不低,属於扛把子级別的。
这里是义群的地盘,但按理来说,不需要叶雨仙出面才对。
而且来的这么迅速。
毕竟,现在可是大白天,社团可不是警察,是夜行动物,白天是很难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