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衣服国

    童话世界的狼 作者:佚名
    第116章 衣服国
    虽然格沃夫看著本的斗篷、猎枪,还有那身与童话里重合的风尘气,心里多半认定了他就是《化驴菜》的主角,但没得到实证前,终究还是存著几分不確定。
    他索性开门见山,目光落在本那磨得发白的行囊带上:“请问你有什么宝贝吗?”
    这话若是放在现实世界,多半会换来警惕的冷眼,可这是光怪陆离的童话世界。
    本闻言愣了愣,隨即挠了挠后脑勺,露出点不好意思的笑,坦然回答
    “是啊,我有宝贝。正因为有它们,我才能四处游歷,不用为吃喝发愁。”
    他抬手拍了拍身上的深灰斗篷,布料虽旧,却透著股奇特的光泽
    “第一个宝贝就是这件斗篷。带著它,心里想著要去的地方,转个身就能到,省了不少脚力。”
    莉亚听得眼睛都直了,怀里的丑小鸭也扑腾著翅膀,像是在惊嘆。
    本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语气带著点神奇:“第二个是颗鸟心。我吃掉它之后,每天清晨醒来,枕头边准会多一颗金子,够一天的开销了。”
    “嚯!”
    小瓶子嘴里的棒棒糖“啪嗒”掉在地上,他也顾不上捡,眼睛瞪得像铜铃
    “那可真是俩好宝贝!有了这俩,岂不是想去哪去哪,还不愁没钱花?”
    莉亚抱著丑小鸭往前凑了两步,声音里满是憧憬
    “那……那这斗篷可以去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吗?就是那种……每天都有烤鸡,还有永远吃不完的糖果的地方?”
    本被她认真的样子逗笑了,眼角的细纹都舒展开来
    “当然可以,只是……我得知道具体位置才行。总不能凭著『幸福』两个字瞎找,对吧?”
    他笑够了,目光扫过格沃夫、莉亚和小瓶子,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对了,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格沃夫刚要开口,莉亚已经抢著答话,声音清脆得像山涧的泉水:“走到哪,就去哪!”
    本先是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丝疑惑,隨即像是明白了什么,试探著问道
    “你们……也是旅人?”
    格沃夫此刻已经彻底確定——会坦然承认宝贝,还心怀善意的,多半就是童话里那个正义的主角了。
    他点头应道:“对,我们也是旅人。”
    本仔细打量著他们:小瓶子虎背熊腰,看著孔武有力;莉亚娇小柔弱,怀里还抱著只禿毛鸭子;格沃夫看著像个半大孩子,却透著股沉稳劲儿。
    三人的行囊看著鼓鼓囊囊,衣物也都是上好的料子,瞧著家境不错。
    可在这世界上,旅人最容易遭强盗惦记——那些藏在树后的狐狸劫匪,躲在山洞里的熊羆恶霸,专挑这种看起来“好欺负”的队伍下手。
    本越想越觉得揪心,看向他们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怜悯。
    “哦,我的上帝。”
    他轻轻嘆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担忧
    “你们这样赶路,一路上一定遇到不少困难吧?”
    没等格沃夫回答,本又往前迈了一步,斗篷的下摆扫过脚边的蕨类植物,带起一阵细碎的沙沙声。
    他的语气愈发诚恳,眼神里带著真切的担忧:“这世界看著美好,实则藏著不少险处。
    林间有专抢旅人钱財的强盗,沼泽里住著爱骗人的蟾蜍巫师,甚至连路边的野花,都可能是会勾人魂魄的怪物。
    如果不嫌弃,就请允许我和你们一起旅行吧?也好有个照应。”
    林间的风穿过枝叶,吹得本的斗篷轻轻扬起,那圈绣在边缘的避毒藤暗纹在斑驳的光线下若隱若现,像是在无声地证明著他的话。
    格沃夫看著他眼底的真诚,心里早有了答案。
    《化驴菜》里的主角本就是出了名的热心肠,有他同行,不仅能避开不少童话里的陷阱,说不定还能撞见些有趣的情节。
    他微微頷首:“可以。”
    於是一行四人继续在森林里穿行。
    格沃夫骑在驴上,偶尔瞥向路边的树洞或岩石后,心里还惦记著会不会撞见童话里常见的女巫。
    毕竟《化驴菜》里写过,本后来曾与一对女巫斗智斗勇,那情节可比单纯赶路有趣多了。
    可惜,一路走下来,別说女巫的黑斗篷了,就连会说话的乌鸦都没碰见一只。
    只有无边无际的森林风景:高大的橡树上缠著开著白花的藤蔓,地上铺著厚厚的落叶,踩上去像陷进了软乎乎的棉絮;
    偶尔有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晃动的光斑,像无数只跳跃的金甲虫。
    本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笑著解释
    “旅行就是这样。
    有时走了半天,眼里净是重复的树影和石路,心里难免发闷;
    可说不定转个弯,就撞见溪边喝水的小鹿,或是藏在石缝里的野莓——就像刚才在林子口,谁能想到那片不起眼的灌木丛后,藏著一汪能照见云影的小湖呢?”
    他说这话时,指尖无意识地摩挲著斗篷上的暗纹,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格沃夫“嗯”了一声,心里瞭然——看来本还没遇上那对关键的女巫,眼下的旅途,不过是他故事的序幕。
    虽然风景確实不错,莉亚和小瓶子也看得津津有味——莉亚忙著收集各种形状的叶子,小瓶子则在路边摘了颗野果,尝了尝说酸得牙疼——但格沃夫还是觉得有些无聊。
    好在这样的平静没持续太久,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前方的树木渐渐稀疏,隱约能看见炊烟升起。
    “前面有镇子!”
    莉亚最先欢呼起来,指著远处屋顶的烟囱,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眾人脚步不由得加快,踩过最后一片沾著露水的落叶,“南瓜镇”的木牌在阳光下晃出暖融融的光。
    木牌上的南瓜图案咧嘴笑著,仿佛在招呼来客,藤蔓缠绕的笔画歪歪扭扭,倒透著股俏皮。
    镇上的尖顶木屋像撒在绿草地上的彩色糖果,墙面上的牵牛花紫的、粉的、蓝的,顺著木缝往上爬,把窗户框成了花相框。
    几个扛锄头的村民走过,粗布衣裳上绣著精致的藤蔓纹样,连草帽檐都缀著圈金线;
    路边一个流浪汉靠著墙根晒太阳,身上的旧斗篷虽有些磨损,却用银丝绣著暗纹,手里还把玩著颗莹润的玉珠——这打扮,別说流浪汉,怕是比好些地方的贵族都体面。
    驴子“咴儿”的叫声引来了几声回应,却没人多瞧他们一眼。
    缝补衣裳的妇人指尖拈著五彩丝线,在布面上绣出只振翅的蝴蝶,莉亚怀里的丑小鸭扑腾了两下翅膀,她抬头冲妇人笑了笑
    妇人也只是淡淡頷首,目光又落回针线间,仿佛眼前的陌生人还不如手里的绣线重要。
    “又是奔著金子来的吧?”
    货郎挑著担子走过,竹筐里的绸缎在阳光下闪著光,他声音不高,却像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水潭。
    修鞋的老头往鞋底扎著锥子,铁锥子穿透皮革的声音“噗”地一声,混著他的笑
    “那也得有本事才行。”
    “上次来的那拨人,看著很有本事,结果还不是灰溜溜捲铺盖走了?”
    格沃夫耳尖,將这些话听得一清二楚,眉头微不可察地挑了挑——看来这小镇不简单,还有什么关於“金子”的门道?
    他们很快来到镇上那间掛著“南瓜餐馆”招牌的餐馆。
    刚推开木门,一股混杂著烤肉香、麦酒香和人声的热气就扑面而来。
    屋里摆著七八张木桌,几乎坐满了人:穿粗布褂子的小镇居民正唾沫横飞地聊著天,桌上摆著陶碗,里面盛著琥珀色的麦酒;
    几个风尘僕僕的商人围著一张大桌,手里捏著羊皮纸,大概在討论生意;
    角落里还坐著两个裹著斗篷的旅人,正低头小口喝著汤,神情警惕。
    本在喧闹的餐馆里扫了一圈,很快瞅见靠窗的一张空桌,桌角还沾著点没擦乾净的果酱。
    他抬手示意格沃夫三人:“那边坐吧,能看见街景。”
    等眾人坐下,他自己则转身走向柜檯。
    餐馆老板是个繫著油腻围裙的胖子,围裙上的污渍层层叠叠,像是浸过十年的肉汤。
    见了本,他脸上的肉堆成一团笑,手里的抹布在柜檯上划著名圈
    “欢迎光临啊!今儿个想吃点啥?刚烤好的野猪肉,油香得能馋哭小孩!”
    “来四份烤野猪肉,要带骨的,多撒点黑胡椒。”
    本报菜名时语速平稳,像在报一串再寻常不过的数字
    “再来两壶热麦酒,温到不烫嘴就行。哦对了,给小姑娘来个水果派,要苹果馅的。”
    点完菜,他指尖在柜檯上轻轻敲了敲:“对了,这镇子叫什么?看著倒挺热闹。”
    老板正用抹布擦著一个陶杯,闻言头也不抬地答道
    “这里是衣服国的边境小镇,就叫『南瓜镇』。瞧见门口那木牌没?画著个咧嘴笑的南瓜,那就是咱镇標。”
    他这话像是说了千百遍,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咱这国家的人,別的不爱,就爱衣裳。兜里只要有俩閒钱,立马就得去扯布料、找裁缝。布料得是云丝棉,软得能当水喝;绣线得是南海珍珠磨的,亮得能照见人影;就连纽扣,都得是玛瑙翡翠磨的,差一点都觉得掉价。”
    他顿了顿,往镇子中心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声音压低了些,像在说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要说最疯的,还得是咱国王。
    听说他宫里的衣裳堆成了山,从寢宫到花园,一路堆过去,脚都插不进。
    一天换八套衣裳,早上穿绣凤凰的,中午换嵌宝石的,傍晚又得披银丝的,还总嫌没新样式。
    前阵子刚让人骑著快马去邻国,搜罗了批会发光的丝线,说是要做件袍子,黑夜里穿上,亮得能跟白昼似的,连路灯都省了。”
    ……
    莉亚听得眼睛瞪得溜圆,长睫毛忽闪忽闪的,小手轻轻拍了下怀里丑小鸭的脑袋,声音里满是惊奇
    “一天换八套衣服?那得有多少箱子装啊?!”
    小瓶子正盯著邻桌刚端上来的烤鸡流口水,喉结上下动了动,闻言咂咂嘴,语气里满是不解
    “换那么勤有啥用?能当饭吃吗?我看还不如多啃两块烤鸡实在。”
    本被他俩的话逗笑了,眼角的细纹里盛著点暖意,转头看向格沃夫时,眼里带著点探究
    “衣服国……我倒是听说过一嘴,说这里的裁缝有通天本事,能做出会变色的衣裳——遇热是红的,遇冷是蓝的,见了不同的人还能变出不同的花样,不知是真是假。”
    格沃夫没说话,只是望著窗外。
    街上有个穿湖蓝色丝绸长裙的姑娘走过,裙摆上绣著的孔雀图案在阳光下竟像是活了过来,尾羽微微颤动,连翎眼都像是在眨动。
    他忽然想起前世听过的童话,讲的是个爱穿新衣的国王,被两个自称“织工”的骗子忽悠,说能织出只有聪明人才能看见的衣裳,最后竟光著身子在街上游行……
    这衣服国的国王,会不会就是那故事里的主角?
    正想著,老板端著个大托盘过来了,托盘上的烤野猪肉油光鋥亮,油香混著黑胡椒的辛辣味,瞬间盖过了屋里的麦酒香和汗味。
    “客人慢用!”
    他把盘子往桌上一放,油星“滋啦”溅到木桌上,留下几个亮晶晶的印子
    “对了,刚才瞅见你们进来时,镇上人都在嘀咕金子吧?”
    他嘆了口气,用袖子抹了把额头的汗:“唉,这事儿说起来就头疼。咱这小镇不知咋的,近一个月来了好些老鼠,个头比猫还肥,夜里在房樑上跑,白天就偷粮食,连裁缝铺的丝线都啃。镇上人凑了笔钱,一共十箱金子,就盼著有能人能把这些老鼠赶走。”
    “十箱金子?”
    小瓶子的眼睛瞬间亮了,像两盏突然被点亮的油灯,手里的刀叉“噹啷”碰了一下,“那得有多少啊?”
    格沃夫的指尖在桌沿轻轻敲了敲,节奏不紧不慢。
    他看著窗外,嘴角勾起抹若有若无的笑——老鼠、金子、爱穿新衣的国王……看来这衣服国,比想像中有趣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