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平淡,,

    童话世界的狼 作者:佚名
    第74章 平淡,,
    穿熊皮的男人走到院门口,停下脚步,看著院子里戒备的眾人,温和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瞭然。
    他没往前凑,只是慢慢从怀里掏东西
    “哗啦”一声,十枚金幣滚落在掌心,黄澄澄的,在阳光下闪得人眼睛发花。
    “新婚贺礼。”
    他的声音有点沙哑,却透著股真诚,“给新郎新娘的。”
    说著,他弯腰把金幣放在石阶上,推了推,像怕烫著手似的立刻收回手。
    然后他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熊皮,解释道:“我是个旅人,走了很远的路,路过这里,听见热闹,就过来看看,没別的意思。”
    他说话时,嘴角扯了扯,像是想笑,却被脸上的污垢遮了大半。
    院子里静了静。
    大卫看了看那堆金幣,又看了看莉莉,两人眼里都有些犹豫。
    但他们本就心善,加上这旅人没露出半点恶意,手里的金幣又实在晃眼——有了这些钱,能给莉莉买块好布料做新衣裳,还能再买点新家具。
    “进来吧。”
    大卫终是鬆了口,往旁边让了让,“都是街坊,不讲究那么多。”
    眾人见主人家应了,也纷纷散开,只是看那旅人的眼神还有些提防。
    至於那股恶臭味,大家都默契地忍著——毕竟十枚金幣的分量,足够压过这点不適了。
    穿熊皮的男人道了声谢,脚步很轻地走进院子,自觉地往最角落的石桌挪去。
    麵包房的老板娘端来块蛋糕和一碗苹果酒,他接过去,低声道了谢,就坐在那里自顾自地吃起来,吃得很慢,咀嚼声很轻,像怕打扰了谁。
    格沃夫原本坐在离他不远的石凳上,那股臭味像有生命似的往鼻子里钻,混杂著腐烂物和汗餿味,呛得他胃里直翻腾,差点把刚才吃的蛋糕吐出来。
    他盯著那男人——確实像童话里的熊皮人,落魄却带著股莫名的正直,可这味道实在太上头了。
    他默默往后挪了挪石凳,离那男人远了些,胃里的翻腾才稍稍平息。
    其实他挺想问的——经过多少个国家?见过多少森林里的秘密?
    可刚往前凑了半步,那股臭味就像只无形的手,狠狠捏住他的鼻子,逼得他又退了回去。
    “嘖。”格沃夫咂了咂嘴,有点遗憾。
    他看了眼那旅人,对方正低头用粗糙的手指捏著蛋糕,小心翼翼地避开上面的野莓,像是在珍惜什么宝贝。
    灰鼠从蛋糕上抬起头,小鼻子皱了皱,也往格沃夫这边挪了挪,显然也受不了那味道。
    院子里的音乐又响了起来,古鲁特和普西凯还在跳舞,这次古鲁特的步子顺了些,两人笑得咯咯响。
    大卫和莉莉正给孩子们分糖果,阳光落在他们身上,暖融融的。
    穿熊皮的男人偶尔会抬头看一眼,眼神很软,像在看一幅很珍贵的画。
    他吃完蛋糕,把空碗放在桌上,就那么坐著,像座沉默的山,不打扰谁,也不被谁打扰。
    格沃夫又往远处挪了挪,几乎贴到院墙边了。
    他看著那旅人,心里琢磨著:又错过一个童话了,谁叫自己嗅觉这么好呢。
    他深吸了口带著金银花香气的空气,试图把那股恶臭味从肺里挤出去,结果刚吸到一半,就看见那旅人抬手挠了挠头,熊皮动了动,一股更浓的臭味飘了过来。
    格沃夫猛地捂住鼻子,差点从石凳上跳起来。
    算了,童话里的主角,果然不是谁都能靠近的。
    他放弃了搭话的念头,转头去看古鲁特和普西凯跳舞,眼不见为净,鼻不闻不臭。
    ……
    艾瑞克的书桌上总摊著信纸,鹅毛笔蘸著墨水,在纸上洇出一行行工整的字跡。
    他一有空就往书房钻,有时写著写著,嘴角会突然勾起,傻呵呵地笑出声,手里的笔悬在半空,眼神飘向窗外,像是透过房子的尖顶,看到了什么极美的景象。
    守在门外的骑士们常常偷偷往里瞟,私下里感慨:“二王子殿下以前多英明啊,处理政务时眼神都带著锐气,现在倒像个没断奶的小子,一封破信能看半天,笑起来傻愣愣的。”
    嘴上抱怨著,眼里却藏著点欣慰——这位王子,遭受到打击之后,现在终於有了点年轻人的鲜活气。
    但最让骑士们嘖嘖称奇的,不是王子的傻笑,而是书桌上那架纸飞机。
    那飞机是用纸折的,边角都磨得起了毛,却透著股说不出的神奇:无论艾瑞克在房子的哪个角落——书房、露台、甚至马厩里,只要把写好的信捲成细筒塞进飞机,轻轻一拋,它就像长了眼睛似的,晃晃悠悠地升空,绕开大树的尖顶,穿过云层,朝著某个固定的方向飞去,从不会偏航。
    “殿下,这飞机到底往哪飞啊?”
    有次年轻的骑士忍不住问,眼睛瞪得溜圆。
    艾瑞克正低头给飞机尾翼系红绳,闻言笑了笑,指尖划过粗糙的纸页:“往心上人那里去。”
    骑士们面面相覷,没人知道“心上人”具体在哪,只当是王子编的浪漫说辞。
    饭桌上,骑士长切著牛排,看艾瑞克又在对著空盘子发呆——最近他总这样,吃著吃著就走神,刀叉在盘里划来划去,心思早飞没了。
    骑士长放下刀叉,咳了声:“殿下,跟您通过信的那位……到底是哪位贵族小姐?需不需要属下派人去打听打听底细?”
    艾瑞克握著刀的手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犹豫。
    他想说“是命中注定的人”,话到嘴边却咽了回去。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对方是谁,在哪,长什么样,他一概不知。
    只知道每次展开那架从远方飞回的纸飞机,里面的字跡总是温润娟秀,像初春的溪水漫过青石;
    对方聊起星空时会说“每颗星星都在眨眼,像在说悄悄话”,谈起政务时又能一针见血地指出“苛政比猛虎更伤人”,思想与他这般契合,仿佛两人共用一颗心臟在跳动。
    直到那天,艾瑞克在信里写了个故事:“从前有位王子,在宴会上遇见一位公主,只一眼,就觉得是命中注定。”
    他笔尖停顿,添了句,“你说,一眼就爱上的人,难道不是命中注定吗?”
    纸飞机飞走后,他等了三天。这三天里,他食不知味,总觉得信纸都带著焦味。
    直到第四天清晨,那架熟悉的纸飞机落在窗台上,翅膀上沾了点露水,像哭过似的。
    他急忙拆开,里面的字跡依旧温柔,却带著不容置疑的认真:
    “所谓的一见钟情,从来不是爱,不过是见色起意的藉口。
    所谓的命中注定,也从不是靠眼神碰撞出来的,它得是两个人慢慢靠近,听对方说过的傻话,见过对方狼狈的模样,知道彼此的软肋与鎧甲,在日復一日的相处里,把新鲜感熬成默契。
    “到那时候,新鲜感会褪色,就像布料洗久了会发白,但刻在骨子里的责任与教养不会;
    爱不是攥紧对方的手不让走,也不是索要回报的算计,而是知道他怕黑,就每晚留盏灯;
    明白她逞强,就悄悄替她扛下难处。
    是和旧的人一起看新的日出,踩新的落叶,而不是换个人,把说过的情话再重复一遍。
    “真正的爱,从来不止是拥抱时的体温,更是两个灵魂隔著千山万水,却能在同一句话里找到共鸣,在同一个眼神里读懂彼此——到那时候,才算得上命中注定。”
    艾瑞克捏著信纸,指尖微微发颤。
    他想起狼王国的那位公主,那一次她穿著睡裙,如此的美丽。
    他確实惊艷过,心跳漏了半拍,可除此之外呢?
    他不知道她爱吃甜还是辣,不知道她失眠时会数羊还是看星星,甚至不知道她笑起来时,眼角有没有浅浅的梨涡。
    而信对面的人,他知道她怕打雷,所以会在雨天寄去晒乾的薰衣草;
    知道她喜欢收集落叶,就把房子花园里的枫叶压平寄过去;
    他说“治理国家好累”,她会回“累了就歇会儿,国王也不是铁打的”;
    他讲“今天骑士们又笑我傻”,她会画个歪歪扭扭的笑脸,说“傻得可爱”。
    原来如此。
    艾瑞克突然笑了,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
    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那架纸飞机上,给它镀了层金边。
    他拿起笔,在新的信纸上写下第一句:“你说得对,命中注定,从来不是一眼的事。”
    骑士们又看到王子对著信纸傻笑了,只是这次,他的眼神里多了点篤定,像迷雾散尽的森林,终於看清了脚下的路。
    骑士长摇摇头,笑著嘆气——管他心上人是谁呢,只要殿下高兴就好。
    而艾瑞克知道,他的命中注定,不是宴会上惊鸿一瞥的幻影,是那架穿越风雨的纸飞机,是信里温润的字跡,是隔著山海,却能与他灵魂共振的那个人。
    上帝让他遇见纸飞机那头的人,或许就是为了告诉他:爱从来不是童话故事里王子对公主的一见钟情,是烟火人间里,慢慢熬出来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