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精致女人

    终於,在叶明远的带领下,成功在清晨3:30分的时候,完成了所有设备的抢修。
    隨著最后一台硫化机通电加热。
    这也就预示著,这次抢修工作完美成功。
    “小同志不错,好好干!”
    临走前,刘副厂长拍了拍叶明远的肩膀,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就在聂建栋几人的簇拥下离开。
    临走前,那位於光荣还看了叶明远一眼。
    看的叶明远也是不知所措。
    叶明远几个参加了抢修的人都窝在机修组的休息室小息了一阵。
    在所有白班工人都来到岗位后,他们这才起床。
    “师傅,这没什么事我就回去休息了。”
    连续几个小时的抢修,哪怕是叶明远也感觉到一阵疲惫。
    毕竟他可是这次抢修的主力。
    无论是线路还是更换备件,都是由他主导完成。
    这也就导致,他连续高强度工作了6-7个小时。
    “回去吧!好好休息休息,明天早上再来就可以。”
    王贵福也通过昨晚的突发事情,了解到自己这位徒弟的本事。
    现在他心情即欣慰,又有些忐忑。
    这样的天才徒弟,真的是他王贵福能够拥有的吗?
    叶明远可不知道,自己师傅此刻心里的想法。
    他之所以要以回来补觉的藉口离开厂区。
    是因为这些天下来,他已经摸清楚了吴志宏那处隱秘院子周围的一些情况。
    那处院子坐落在郊区,附近只有一个邻居。
    而邻居家也只有一位从农村进城拉板车的师傅在。
    今天他正好可以趁著白天那人出去的这段时间。
    把那房子內剩余的一些物品给弄回来。
    这些天,每晚叶明远都会进入到院子中取回一些物品。
    几天时间下来,几乎有价值的物品都已经被他搬空。
    剩余的,都不太適合夜里搬运。
    这也是他今天请假的原因。
    至於那院子门上的锁,也早就被他给更换过了。
    之前就说过,这个年代的门锁,简直就是一个摆设。
    从厂区出来,叶明远並没有直接去往那处隱秘院子。
    而是骑车来到了位於东大街的一家麵馆。
    “老板,一碗手撕面。”
    叶明远坐在靠近大门的位置,对著迎上来的老板娘笑著说道。
    “好嘞!”
    这家麵馆在这里开业只有两个月的时间。
    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
    之前叶明远也来过这里吃麵。
    味道还算不错。
    而今天,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可不是来吃麵的。
    而是因为系统发布的任务。
    只是现在时间还早,所以叶明远索性就先垫垫肚子。
    毕竟从昨晚到现在,高强度的工作了6-7个小时。
    他除了喝下去几大缸子的茶水外,一点吃的都没吃。
    原本就是一个22岁的大小伙子,正是最能吃的年纪。
    再加上系统提升了他5点的体质。
    饭量就更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更不要说还工作了这么久。
    此刻叶明远的肚子早就饿了。
    当面送上来后,叶明远三口两口就吃了个精光。
    “这孩子,慢点吃,不够还有!”
    叶明远吃饭的速度,已经超出了老板娘的认知。
    甚至他都怀疑,叶明远是不是几天没吃饭了。
    “呵呵,不用了,谢谢,味道不错。”
    看了眼手腕上的手錶。
    隨手把2毛钱和二两粮票放在桌子上。
    叶明远就转身离开。
    就在叶明远离开后。
    老板娘欣喜的收了钱,然后对坐在不远处的中年老板说道:
    “这孩子看著穿戴也不错,怎么跟个饿死鬼似的?”
    “你啊,人家就不能加班耽误了吃饭?
    我可看到,人家小伙子那手上的手錶全是洋码子,至少也要这个数。”
    说著,中年老板还伸出三根手指。
    “真的?”
    老板娘瞪大了眼睛,她们刚从外地过来。
    对於城里面很多的物价,还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不过三百元钱的购买力。
    作为麵馆採购的她,还是清楚这含金量的。
    就在两夫妻还在麵馆里面聊著叶明远的时候,就听到麵馆外嘈杂的声音。
    两人走出麵馆。
    正看到,刚刚还坐在自家麵馆吃麵的那个小伙子。
    此刻正骑在一个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的人身上,左右开弓。
    说来也巧,系统任务,只是让叶明远在早上8点钟的时候,来到位於东大街的麵馆门前。
    结果他来早了,就在麵馆里面吃了一碗麵来垫肚子。
    结果时间到了,他刚走出麵馆。
    就迎面遇见一名妇女正小跑著追著一个人。
    而且一边跑,还一边喊著抓小偷。
    这种事情没有遇见也就算了。
    遇见了,叶明远怎么也要帮帮场子。
    说不定这就是自己的这次任务呢?
    所以叶明远就在那小偷经过自己的瞬间,一个过肩摔就把人放倒在地上。
    看著年纪轻轻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偷。
    原本叶明远以为只要制住就可以了。
    谁成想,这傢伙竟然直接从身上掏出一把20厘米的尖刀出来。
    为了避免伤害到周围的人。
    叶明远索性直接骑在这人身上,左右开弓就揍了起来。
    直到这人已经没有能力反抗,叶明远这才慢悠悠的站起身。
    全程,很多人围观,但却没有像后世那种圣母婊出来劝他不要再打了。
    这个年代遇见小偷,那是真的往死里打。
    要不是周围围观的多以女性为主。
    说不定还会有几个过来帮帮场子的。
    “阿姨,你看看这个是你的吗?”
    叶明远已经注意到站在自己身旁,履带一丝紧张的那位中年妇女。
    这人看起来大约35岁的年纪。
    头髮因为之前剧烈的跑动,多少有些凌乱。
    但从她整理头髮的动作上可以看出,这女人还是活的很精致的。
    这在银城可不多见。
    尤其是他身上那一套呢绒大衣,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
    以叶明远后世的眼力去看。
    这件穿在女人身上的呢绒大衣,明显是外国货。
    而这种大衣即便是在外面,至少也要100米金。
    这个年代米金和华国幣的兑换比大约在1:1.9的样子。
    也就是说,这女人身上的一件衣服,大约就是190元华国幣。
    而从这小偷身上找到的红色皮夹子更能说明这女人身份的不同。
    尤其是那皮夹子里面厚厚一叠十元大钞,就更能说明问题。
    “谢谢!太谢谢你了!”
    女人在结果钱包的瞬间,连忙感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