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茴漫镇

    越过漫山遍野的泛黄杂草,路易一行人便来到了茴漫镇。
    小镇人口有接近两百户。其中白净的岩侏儒占了一半,强心和轻足半身人超过三分之一,剩下则是混杂著侏儒血统的半精灵。
    但卫兵只有几十个,並且大部分为兼职。真正喜欢战斗的人早已出去闯荡了。
    镇上房子大多是直接在山岩中凿出来的。造型都格外精巧別致,並用各类苔蘚、草以及宝石装点。
    只有些较为平坦的位置搭建著木製小屋。小屋旁还有驯养牲畜用的围栏——显然是半身人居住的地方。
    比较麻烦的是,小镇里没有冒险协会、也没有旅店。路易等人想在此停留,就只能租房子住。
    好在镇民们虽然与世隔绝,但面对客人时却非常热情。阿塔娜和孩子们被镇长接到镇民大厅中居住——反正大厅很少启用,近百年都在放著落灰。
    一位自称夏密尔婶婶的侏儒,则主动提出將她家空置的双层小楼借给路易和塔姆菈。
    那確实是镇上最大的房子,据说曾属於一名精灵。但对於牛头人来说,仍稍显狭窄。
    为此夏密尔婶婶带著她的儿女们,迅速將门拓宽一倍。这下路易终於能低著头走进去了。好在里面还算宽敞。
    为表达感谢,他在镇內集市中购买食材,凭藉上辈子经验做了十几道菜。然后將长桌搬到屋外,宴请房东一家。
    “看不出来呀,大个子。这些菜很合婶婶胃口喔。”夏密尔婶婶坐在高脚凳上,双手捧著一只碗。两条小腿很快活地晃来晃去。
    虽然自称有九十多岁。但除了鼻子大点之外,哪里都像个扮作成熟的精灵幼童。前世小学女生都比她高一些。
    “话说你是什么种族?两身人吗?”
    她好奇道。
    “不,我是龙裔。”
    路易盘坐在地上,惭愧地別过脸。对方如此热情,他却用谎言回答,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哇哦,龙裔有这么大个儿。”
    夏密尔婶婶双眼亮晶晶,带著探究的神情。
    “是这样……”路易尷尬地扭过头。
    隨后看见风捲残云般吃完了饭、正在兴致勃勃敲盘子玩的大地精,终於找到了岔开话题的藉口。
    “塔姆菈,不要玩餐具。”他严肃提醒道。
    “喔。”塔姆菈失落地放下了两把勺子,心中鬱闷。
    在家要被姐姐管,出门冒险还要被临时队长管。那自己岂不是白出门了?
    正在啃一颗蓝莓的金戈抬起头,饶有兴趣地看著对方耳朵。
    “话说,大地精失落的时候,耳朵不会垂下来吗?”她记得自己同族的长耳朵都会隨著心情变化。高兴的时候竖起来,难过的时候耷拉下去。
    上次见到的白毛精灵更是夸张。耳朵动来动去的,像对儿小翅膀。
    “耳朵?”塔姆菈皱著眉头,试图晃动两下。但给人感觉更像是在齜牙咧嘴,惹得婶婶的儿女们哈哈笑。
    他们本来还是挺害怕大地精的。好在塔姆菈看起来不太聪明、也不怎么凶残。更重要的是,不算太高。
    “对了,路易先生,喝酒!”婶婶的三女儿举起杯子,眼睛里闪过些许狡黠。“这是本地的茴香酒,可以驱虫。味道很清淡哦,要一大——口全喝下去。”
    听见这句话,桌子旁的侏儒们全都看过来,像是准备看乐子。
    路易疑惑地接过去,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见到侏儒们都在喝,想来也不会有毒。
    於是一口饮下。
    浓郁的香料味混杂著辛辣涌出来。
    居然是蒸馏酒?路易有些惊讶。
    “哇哦!”
    对面几名侏儒发出惊嘆声。他们第一次喝茴香酒时,可没人能这么淡定。
    “看吧,我们怎么说的!”旁边两个孩子骄傲道。“路易先生是了不起的冒险者!”
    也不知道“能喝味道很冲的酒”,跟“了不起的冒险者”之间有什么联繫。
    他俩是阿塔娜带进小镇的孤儿,被后者派来帮路易和塔姆菈打扫卫生——之后的每天,也会有其他孩子轮换过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算是学习基本的知恩图报。
    “那这位也是很了不起的冒险者?”侏儒们又看向塔姆菈。
    “当然!”孩子们挺胸抬头。
    “好了,不准给客人灌酒!”夏密尔婶婶赶紧开口阻止。毕竟大地精看起来一副纯真的样子。
    不过塔姆菈还是主动拿起那杯茴香酒,歪著脑袋观察一番,又凑近嗅嗅,最终伸出舌头舔了一口。
    “呜!”
    她的脸皱了起来。
    侏儒们哈哈大笑,这才是他们所熟悉的情景。接著便回过头,继续与两个孩子玩闹起来。
    这些傢伙三四十岁左右,比夏密尔婶婶看起来更像幼童,甚至聊的话题也是“哪块石头更好看”、“谁抓的甲虫更厉害”之类。
    但考虑到侏儒长达四五百年的寿命,似乎也挺合理。
    ……
    由於忘记考虑眾人的食量差异,路易做的菜有些过多。
    好在周围的侏儒和半身人很快也被香味吸引来,纷纷加入宴会。他们似乎天生喜欢这种热闹场景。
    而在两位小孩添油加醋的吹捧下,大家对路易一行人都颇有好感。
    除了……住在街对面、黑髮盘起的傢伙。
    路易对此人有些印象。应该叫朗达,是民兵队的一员。早上就是他提著重弩,冲在最前面。
    现在似乎正在製造一把新武器。听见这边的嬉闹声,便皱眉瞥来。跟路易冷冷地对视一眼后,又沉默著低下头。
    “哦。他是朗达。”夏密尔婶婶注意到路易的视线,连忙打圆场。“別多心,那孩子不坏。只是父亲被兽人杀死后,他就变得有些孤僻。”
    “那把武器……是准备拿来对付兽人的?”路易看著朗达手中的东西,感觉有点像火銃。他在这个世界还没见过热武器呢。
    “唉,哪能。兽人聚集地与镇子隔了一座要塞呢。哪怕偶然绕到附近,也看不穿幻术。之前那种悲剧,几百年也不会发生一次。”
    夏密尔婶婶摇头道。
    “他是在製作对付怪兽的武器——最近有个大傢伙总在镇外乱晃,搞得大家不敢出门。”
    “原来如此。”路易点点头,主动提议道。“不如交给我吧。毕竟我也是个冒险者。”
    “嗨,谁知道它是不是已经跑远了?”夏密尔婶婶满不在乎地摆摆手。
    “对了,提到朗达,我才想起来。你之前不是说过,需要鑑定装备吗?朗达的弟弟就会鑑定术,明天倒是可以给你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