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我去2000年(上)

    刘欢和曾念评到楼下欣赏新专了。
    话说前几天刘欢过来,尚且听过几首新歌,倒是曾念评,他甚至连半句都不曾听过,mv的剧本却已烂熟於心。
    属实有点离谱。
    会议室里余下程跃和林翩翩两人。
    程跃起身倒了一杯热水,放到她的面前,然后没话找话:“好久不见啊。”
    刘欢那傢伙的调侃犹在耳边,感觉有点不太自在。
    倒不是羞涩抑或其它,坦白来说,他是愧疚。
    如何直面林翩翩,令他最为纠结。
    有时候夜深人静,他会取出一张白纸,中间画一条竖线,一边写上“再见”,一边写上“不见”,分別列出无数理由。
    写写划划,划划写写。
    程薇是要娶的,老夫老妻的感觉,只要哄骗到手——问题不大,往后余生哄她开心,哄家里的亲人开心,哄她一辈子平安喜乐就好。
    相濡以沫是她唯一的期望。
    kelly是意外,那时候陡然遇到一个心仪的、幻梦中的女人……
    偏偏她也心动。
    这段时间以来,在程跃心中,kelly像是一个锚点,鲜活地证明著程跃是人,真实的人,而非循著记忆,找回往昔也好、弥补缺憾也罢,那种背负责任与愧疚的苦行者。
    至於说往后如何,程跃想通了。
    尽人事,听天命。
    事实就在这里,无时不刻都在发生。
    ——没人比他命好。
    唯有眼前的林翩翩……记忆里对不起她,如今也难以对得起她……
    曾经想过,从开始就避免见她……很快就自我否定了。
    真的不行。
    得帮她换条人生轨跡,否则几年后的事,程跃不敢想像……
    难题就在眼前,如何面对她呢?
    记忆里两人都是学生,眼神里满是清澈的愚蠢,不知不觉走到了一起,然后像芸芸眾生,別离刻骨铭心。
    如今的她,很为难吧?
    莫名的心疼翻涌。
    坐在她的对面,看著她双手摩挲水杯,低头,仍未言声。程跃勉力笑笑,换成了疑问句:“我听章老师说,有人找你拍gg,你没答应?听说秦望舒拍过平面gg,说不定过两年就像高媛媛,能上大荧幕,你没兴趣?”
    “妈妈告诉我,现在要以学业为重,不要过多接触社会上的人。当初……也是因为你是学生。”
    言罢,不等程跃开口,林翩翩抬头直视,主动问道:“你刚才说『好久不见』,我想问,你第一次唱《好久不见》的时候,在民族大学门外,为什么会盯著我看?”
    她就是这样,对陌生人疏冷、戒备,在熟悉的人面前,才会露出坚强与聪慧。
    一时间百感交集。程跃不敢拖延,回道:“当时我在找mv的女主角啊。这不,又请你来了。”
    嘴角噙笑,坦坦荡荡的模样。
    可是林翩翩不信。
    既然来见程跃,林翩翩已经想过很多,已经下定了决心。所以她鼓足勇气,几乎是在祈求:“別敷衍我,好吗?你很聪明,应该知道,当初我既然答应做你的mv女主角,既然和你牵手,拥抱,哪怕是在拍戏……我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和別人那样。所以,別骗我,好吗?就像那次你给我讲你的初中老师,就像……就像刚才你想把存摺给我。认认真真回答我,好吗?”
    隨著她的倾诉,程跃已不敢与她对视,目光转向她捧杯的手指。
    茶杯的顏色,如同她修长的手指,因为过於用力,没了血色。
    程跃沉默一时。
    程跃说:“我回答不了。”
    “我不急,我等你。”
    林翩翩说。
    ……
    有了点钱,程跃拽上了天。
    工体的世纪晚会,那位叱吒京城演艺圈的“大哥”不知从哪找来门路,托张合平传话,报价12万,被程跃断然拒绝。
    属实不识抬举。
    须知,人家只让他唱一首《错位时空》而已。
    黑哥当然被邀请了,他消息灵通,感慨说这台晚会,声势令人咋舌。
    关於出场费,税前,娜英是21万;孙南16万;玉·泉组合9万;圤树6万……刘欢压轴登场,30万。
    这是整场晚会的价格,大多得唱三两首歌。
    所以说人家给程跃的开价,已经很慷慨了,不是吗?
    刘欢问程跃为何拒绝,不是喊穷吗?不愿凑个热闹,一起玩吗?
    程跃说很忙,他要做专辑,要准备期末考试。
    分秒不得閒那种忙。
    转眼就接到个固定电话,林翩翩问他有没有时间,这天晚上,整个京城都是欢庆的海洋,她想去皇家园林听崑曲、看舞龙舞狮。
    她说,元旦放假三天,秦望舒回家了,所以无人同行,倘若一个人的话,她就守在学校,不会出门。
    程跃说“有”。
    答应的理直气壮。
    因为要拍他的mv,人家不得不滯留京城,所以陪人散心理所应当。
    关键是,他喜欢崑曲……
    园林外见面,林翩翩送他一副亲手织成的手套,色泽靛蓝,针脚细致、紧密。
    不知她织了多少个日夜,耗费多少心神……
    程跃没有道谢,带著手套从纸袋里取出了他带来的礼物。
    这是一部刚刚上市的摩托罗拉v998,珠光银色。
    他是在给自己买手机的时候,想起与对方联繫不便,顺手多买了一部。
    他的是银河灰,拿到手里的时候很新奇,却又感觉怪怪的:这手机太小了,文玩核桃也似。
    而且贼贵!
    两部手机,两万。
    此时京城三环里寻常的房子,够买个厕所了……
    “买的时候,营业厅赠送一张手机卡,號码挺好记的,我就直接装上了你的手机,也存了我號码。”
    打开包装盒,程跃取出手机递给她,想了想,又取出里边的说明书、充电器、备用电池……
    “你干嘛?”林翩翩问。
    “扔掉盒子啊,我们要游逛,带著是个累赘。”
    沉默著,林翩翩夺走了包装盒,配件原样放好,小心翼翼地塞进自己的手提小包。
    偌大的口罩,挡住了嘴角上扬,程跃暗自得意,心想:没有人比我更会送礼。
    否则的话,丫头不一定会要!
    “你知道吗?我清楚这个手机值多少钱,有同学买了……”低头整理著手包,露给程跃白皙的脖颈,林翩翩声音含羞,可是说著说著,只剩坚定,“但凡是你送给我的,不管多么贵重的礼物,我都会收,而且心里只有开心,再无多余念想。”
    偌大的口罩,没挡住程跃眼角的蹦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