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这是要全家当官的节奏吗?

    第440章 这是要全家当官的节奏吗?
    天蒙蒙亮,约翰裹上衣服出门了,前几天大人离开时,留给他几块牛肉饼,被他珍藏下来,每次掺一点,调调味道和沾点油腥,和著碎糊糊吃到昨天。
    这样的待遇已经是整个贫民区数一数二的了,很多人都早已经断粮,昨天早上抬了两具饿死的尸体出去,再这样下去,很多人都会饿死。
    黑市上有粮食卖,但价格翻了十倍,掏空了所有人最后一块铜板,该死的古拉伯爵,他的粮食商会把握著整座城市的粮食买卖,藉口商路中断,不停的涨价。
    听说是为了城主之位,这些高层的权力斗爭,约翰听不懂也不想懂,他只希望市面快点恢復过来,粮价恢復正常。
    他有手有脚,就算是打零工扛大包,总能混口饭吃,不像现在这鬼模样,连乞討都不知道去哪乞。
    市面上越来越乱,时不时看到一些鬼鬼崇崇的人,看那架势很像捕奴队的,难不成还有人敢在城里乱抓人做奴隶?
    捕奴队敢不敢抓自由民做奴隶,他不知道,但奴贩子开始打贫民区的主意,他是知道的,这两天已经有人在四处探头探脑,估计是在等待时机。
    约翰家有两个女人,正是奴贩子的重点目標,奴贩子比捕奴队唯一好的地方,是他们很少用强,不会闯进家里把你掳走。
    但饿得奄奄一息时,他们再上门,別说给钱了,几块饼就能让你『自愿』签下卖身契。
    想到这里,约翰忍不住担心起家里的两个女人,忍不住想返回去,可是空落落的肚子却提醒他,再不出去找吃的,家里人就要饿死了。
    踩著黑臭的脏水走出街区,约翰意外的发现,外面街道上的人多了好多,街角处竟然多了一些灰白的骨架子。
    约翰心中一震,瞬间激动了起来,快步跑过去围观。
    以前他对这些骨头架子並没有什么好感,因为看到它们就会联想到死亡。可是现在,无论怎么看,这些骨头架子都透著一个字——亲切。
    骷髏守卫的出现,代表著秩序,回来了。
    没经歷过混乱,是很难明白秩序的宝贵,现在他明白了,四周的人也明白了,大家的脸上都掛著如释重负的表情。
    约翰辩认出几个奴贩子,连他们的脸上都掛上了『和善』的笑容,平时腰上刻意露出来嚇唬人的匕首,现在盖得严严实实的。
    看,秩序回来了,鬼变成人了。
    街上一阵骚动,一头黄铜龙飞过,身后跟著一队骷髏。
    约翰激动的喊到:“奈格大人!”
    碰到熟人,而且是特殊的黄铜龙,身后还跟著这么多骷髏,约翰立刻就把秩序的归来,和安格这些人联繫了起来。
    奈格转头看到约翰,顿时眼睛也亮了,短爪子一指:“好,那个谁,你被徵用了,现在任命你为治安官,带领守卫维持这片区域的安全。”
    不由分说的飞过来,把一个徽章拍在他的手上,奈格身后的那些骷髏立刻把目光移到他的身上。
    约翰举著徽章,有些懵,指著自己的鼻子:“我?治安官?”
    “对对对,治安官,我们人手不够,你来当,你熟这个地方,谁敢捣乱,你就把人抓起来。”
    说到这里,奈格里斯凑到耳边,继续小声说到:“打不过,就按徽章的这里。拿著徽章,这些骷髏守卫会听你的,別让人把徽章抢了。”
    “可是……”约翰为难著,但语气又有点激动的跃跃欲试。
    “没什么可是,拯救城市的使命就交给你了,快去。”奈格里斯推卸责任的说到。
    他们不是人手不足,而是能带队的人手不足,除了小天使和小殭尸,其余的人都撒出去了,可是对一座城市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
    至於莱茵家的人,已经去接管城防,市政,粮库之类关键的地方了,根本抽不出人来维持治安。
    它堂堂一位知识之神,也只能领著骷髏守卫在街上巡来巡去,完全没精力深入到每个街区。
    而且就算它有这个精力,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人生地不熟,鬼才知道哪个地方藏污纳垢。
    没想到碰到约翰,这不就是最熟悉本地环境的人手吗?
    “对了,让你妻子女儿也过来,我们等一下要建免费派发食物的摊位,让她们来派发食物,我让人来保护她们,就任命她们做市政官好了。”奈格里斯隨口就封官,也不管市政官是什么级別的。
    约翰整个人都哆嗦了:“这……这可以吗?”这是要全家当官的节奏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快去,多找一些你认识的人过来,至少能吃饱饭。”奈格里斯看他墨墨跡跡的,有些不耐烦的催促到。
    没过多久,约翰就把自家的妻女和一堆认识的人都带了过来,一听有饱饭吃,所有人都热情高涨。
    没过多久,安格过来送粮了,伸手一探就是一大袋粮食,就像从储物空间里取出来的一样。
    “哪来的粮食?”奈格里斯问到。
    安格指了指粮食商会的方向,就是他们第一次进城卖菜,碰到约翰的那个商会:“抢的。”
    商路中断,要解决城里的粮食危机,只就剩下一个办法——徵收。
    徵收那些贵族商號多余的粮食,进行一个合理的调配,当然,过程不是很平和,看在安格的眼里就被理解成『抢』的了,他还是动手的那个。
    一堆骷髏把商食商会团团包围,安格用魔法轰开商会大门,小殭尸小天使嗷嗷叫,领著骷髏冲了进去,那些趾高气昂的佣兵赶紧抱头蹲地投降。
    古拉伯爵跑了,但他所囤积的粮食全都落到安格的手里,为了竞標城主,古拉伯爵做了很多准备,囤积了足够善后的粮食,只要拿到城主之位,名正言顺,开仓放粮,市面立刻就能平稳下来。
    银幣当然照做,打开仓门,平价放粮,顺便还建几十个施粮点,让贫民免费领取食物。
    有大量的骷髏维持秩序,没有任何人敢插队爭抢,如果是人类士兵,还会警告几次或者把人拖走,骷髏守卫可不会,直接抽刀就砍了。
    没有人会试图跟骷髏守卫讲道理。
    北风城的危机一夜间就彻底解除了,现在只需要打通商路,北风城就能恢復以前的活力。
    “我们已经到道路阻断的地方看过,山脉把整个北风城和荒漠都隔绝了,只留下一个埡口,当时听说是埡口滚落了一块巨石,把埡口堵住了,现在过去一看,整个埡口都垮塌了,肯定是那个古拉不甘心失败,才把埡口炸了。”菲沃恨恨的说到。
    要把完全垮塌的埡口清理出来,那工程量就太大了,强征的粮食暂进解决了北风城的粮食危机,可是道路不通,北风城的粮食总有吃完的时候,到时怎么办?
    说到工程量太大的时候,杜罗肯就四周看了看,问到:“大人呢?”
    工程量大那是对普通人而言的,对安格,可能就是大半个月的事。
    银幣一眼就看穿杜罗肯是什么意思,一边摇头一边说到:“大人回去开荒了,不能再麻烦大人了,一条商路我们都搞不定,老让大人帮忙,那还要这座城干什么?不能產生收益,反而成为负担的资產,属於负资產,要儘快捨弃掉。”
    菲沃混身一激灵,什么?负资產?捨弃掉?怎么就说到捨弃了?他刚当上城主,屁股还没坐热呢,怎么就成了负资產了?
    杜罗肯问到:“那怎么办?”
    银幣转向菲沃问到:“还有別的路可以通往外面吗?”
    菲沃思索了一下,说到:“有是有,沿著山脉往南有一条大裂谷,有人在那里建了一条索道,可以通过索道去到裂谷的另一边,然后沿著裂谷就能穿过山脉,到达另一边的激流堡,那是一座比北风城还要大的城市,可是索道运不了粮食啊。”
    “裂谷有多宽?”杜罗肯心中一动,问到。
    “五十米左右,但非常深,摔下去会粉身碎骨的。”菲沃说到。
    “就没有人想过在上面建一座桥吗?”杜罗肯问到。
    “建桥?”菲沃愣了一下,迟疑的说到:“我以前听北风家的人说过,裂谷上建桥要考虑什么地质条件,桥体还要什么力学啊应力啊之类的一大堆,至少要大师级的工程术士才有能力建桥,工程术士是什么意思?我听都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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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杜罗肯稍稍站前一步,说到:“应该不是很难,我去看看,不过我还是想让大人帮助,帮我『看』一眼,不然我们慢慢测量,不知道要测到什么时候,我们的粮食还能支撑多久?”
    “三个月。”自己兜里有多少钱,银幣心里一清二楚。
    “那就请大人来瞄一眼吧,我们准备点礼物,比如城里能找到的所有种子,来请大人帮忙,这样不算负资產了吧?”杜罗肯建议到。
    “好主意。”银幣眼睛一亮。
    菲沃一头雾水,不是刚说到要『大师级』的工程术士吗?为什么又拐到收集种子上来了?这话题跳跃得也太大了吧?
    银幣微笑的解释到:“如果术士的等级只到大师级,那比大师更高的可以算做王级吧?那么,这位就是炼金之王,工程术士之王。”
    ……
    水坝建成后,经过几天的蓄水,沙河的水位已经抬升了,只要挖出横渠,就可以灌溉两岸大片大片的土地。
    安格把城里的事情搞完后,就迫不及待的跑回来摆弄他的田,这一次,需要一次性开垦的面积太大了,他们四个根本忙不过来。
    迫不得已,他挑选了一批『聪明』的灰骨骷髏来帮忙。
    在荒漠镇的时候,安格就发现一个问题,这里的灰骨骷髏要比主位面的同级別聪明,至少有白银骷髏的智力,而有少部分白银骷髏甚至能拥有黄金髏骷的智慧,勉强能算得上智慧骷髏。
    骷髏聪明,那安格使唤起来也方便多了,至少能胜任挖沟堆垄开渠之类的活。
    “这些灰骨头真聪明,心痛,那本来是我的启智光环,被那个死骨头抢了,气死我了。”奈格里斯指挥著灰骨骷髏,嘴上骂骂咧咧的。
    没人理它。
    奈格里斯也不在意,继续说到:“我们要不要去找找?找回我的启智光环,到时我们就可以让这些骷髏更聪明了。”
    还是没有人理它。
    “陛下也不知道留下多少地盘,我们去外面转转,说不定能找到比这里更大片的良田,比这种荒漠好多了。”
    一点声音都没有。
    又换著样嘀咕了半天,还是没有人理它。
    意识到安格是铁了心要种地,奈格里斯这才訕訕的闭嘴。
    水渠挖好,开闸放水,把土地浸润后,关上闸口,播洒种子。
    安格挑选的是最適合荒漠生长的沙枣,每棵沙枣的根部一圈,都预埋了虫子灰。
    这些虫子灰可都是安格每隔十几分钟抓一把,辛辛苦苦,积少成多。
    隨著灵魂的增长,安格现在抓取的间隔也缩短到十六分钟一次,每次能抓一大把,但是却不能抓空间物品。
    他尝试过抓取储物袋或者戒指,但是只要里面有东西,他就抓不动,除非把储物空间清空了,不知道是什么机理。
    反倒是他的意识退回本体,然后变身洛克,把东西往这边塞,就可以把装有东西的储物饰品塞过来。
    不过只有那些小型的储物空间,像大猫切割的那种几百立方的大空间,就塞不过来了。
    安格只塞了一次,塞了六个两立方左右的储物袋,其中两个袋子装满了种子,另外四个袋子装满了魂晶,数量至少有几百万颗。
    下次再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他就可以直接用魂晶砸人了。
    枣树飞快的生长著,长到腰部高的时候,安格暂停了速死光环。
    然后在枣树的间隔处套种戈薯,如此一来,枣树遮挡猛烈的阳光,戈薯能更安稳的生长。
    一切都井然有序,很快,沙河的两岸就冒出了许多绿色。
    杜罗肯和银幣驾著马车一路过来,忍不住感嘆到:“真是太奇怪了,明明大人是个不死生物,为什么去到哪里,都不带去死亡,反而带去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呢?”
    “这不挺好的吗?生命总比死亡有趣。北风城的种子太少了,没找到什么新种子,不知道这些东西大人会不会喜欢。”杜罗肯一边说著,一边回望身后的马车车厢,那里叠放著一捆捆半透明的东西。
    谢谢吃瓜群眾圆,的打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