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6章 797.决意先修大寧律
第796章 797.决意先修大寧律
放心好了,张巡本来也没准备做一个“仁宗”皇帝。宋仁宗被人指著鼻子,拉著衣袖,唾沫星子喷一脸大骂生不出就赶紧领养。清仁宗嘉庆那更是个绝顶糊涂蛋,治世时不单发生因为没人开关宫门,导致状元无法进宫参加传臚大典的闹剧。
甚至出现了兵部大印丟失超过一年半,一直无人发现,全国上下就这么对付著的烂事。国防部的印信都没有,而且没了这么久也没人上报,这不纯搞笑嘛。
至於什么天理教打进皇宫啊,一名孤勇者厨子面对数百名大內侍卫直刺君王之类的事,那更是数不胜数。
你让张巡做这种垂拱而治的糊涂蛋皇帝,那你不如现在就把张巡砍了,或许还省事一点。
今儿的话已经密了,张巡不想再多说。黄梦干也没指望张巡听了就立刻同意他那个乡绅法庭的提议,这种事不可能一而就的。
於是黄梦干只是起身告退,並不復多言。张巡站起来,把人送到门口,还命侍卫亲军继续送到大寧门外。
乡绅法庭?张巡心中的態度是反对大於认可的,这事且先按下。不过黄梦干也算是提醒了张巡,新朝建立,用的却还是《宋刑统》和《唐律疏议》,这事不行,得重新弄一本。
带清入关第三年,便也开始草创整理《大清律例》了。咱们这会儿建元到第二年,该把这事提上议程咯。
转天召对,同宰相们议论结束之后,张巡就问了一句,宋慈的儿子还在不在?
宋慈本人是早就已经去世了,仔细算算,怕是都快四十年咯。按照这个时间来推断,他的儿子即便在世,恐怕也七老八十了。
四位宰相中还是金应先反应过来,说宋慈的其他儿子不知道,有一个儿子他记得,因为这个儿子和留梦炎是同一科的。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甲辰科,考上之后就外派去做司理了。
眼下算算,也有六十多岁咯,不知道在世不在世。
闻言,张巡就让侍从去省台吏部调查,按照金应的说法,这个宋慈小儿子叫做宋秉孙。但再多的讯息,他也不知道。之所以能够想起这事,还是因为当初他参与了对於留梦炎阴谋暗害文天祥一案的审议。
彼时张巡把留梦炎当成赵湿的替罪羊,直接推出去砍头了。后续还牵连了一批人,什么同年、同党、同乡之类的,为张巡扫清朝中的投降派。
这件案子,那是仅次於哭庙案的宋末大案,金应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都说起宋慈了,大伙儿肯定猜到张巡要新编寧朝的刑法。这点最基本的政治敏感度都没有,那直接告老退休得了。
既然说起这个事了,李让也发言。表示说先前被阿术裹挟著,一道投降了张巡的带元中枢官吏里,有个叫何荣祖的。
此人世代为吏,等投降张巡的时候,已经是山东按察使(山东肃政廉访使)了。据说是个很有几分刑案才学的人物,要不然也不会在带元从一名御史台属吏累升至按察使。
“多大年纪?”张巡正在等吏部的回报,这便问问这个何荣祖什么情形。
“年过六旬咯。”李让想了想,回忆起一个已经有些老迈的身影。
“既然是你推荐的,不妨命公车送来京兆。”张巡一听这个年纪,就觉得可能像样。
干法学的,尤其是请来编纂法律条文的,一定要有经验。这一行和大夫有点相似性的,见得多,才能面面俱到。封建农业社会和后世信息化社会不同,后世的法条可能十年二十年就落后了,如今怕是一百年都不会有本质的变化。
主要就是一个见识广泛,把那些奇形怪状可能发生的案子都作为“律附”编纂进来,充实到新刑法中。仔细算算,《宋刑统》的主体都是三百年前编纂得了。
像是经济纠纷,社团合作,僱佣关係等等,以及对於亲属身份的確认都有相当大的区別。最简单的,离婚之后回娘家或者再嫁的妻子,殴打前夫的母亲,甚至是杀死前夫的母亲,算不算十恶不救里面的“恶逆”重罪。
不孝,主要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恶逆那罪名就大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有人认为离婚之后就只是单纯的伤害或者杀人,有人认为依旧属於恶逆。这玩意几都得参考实际进行修订和更改,毕竟事出有因的杀人,未必判死刑,充军极边也是有的。但恶逆杀人,不单单要判死刑,还得凌迟处死呢。
“依稀记得此人已然告老。”李让頜首,道了一句。
按律七十岁退休,六十几岁觉得身体不行了,就告老致仕也很正常。何荣祖跟著阿术投降张巡之后,张巡是一概確认投降者官人身份的。
拿到了官人的身份,再申请退休,就可以享受寧朝的退休待遇。整个家门,也不是“冷籍”,而是正经的“官户”。后辈继续去考科举,或者从军,这家门在寧朝就立起来了。
“找。”
没那么多废话,只要是活著的,那就请来。如果能够亲自参与並编纂一本《大寧律》,宋秉孙和何荣祖就青史流芳了好吧。
就这会儿聊天的时候,侍从跑回来匯报,宋秉孙也致仕了。这会儿正在福建建阳老家养老呢,其子宋宪也中了进士,人在淮西当佐贰。
有明確讯息就好,同样去给咱召来。要是宋慈本人在,张巡就不搞这么多麻烦事了。
这不是他人不在嘛,那只能去找他儿子孙子,来瞧瞧家学渊源,到底传下来多少。
也六十多岁,算见多识广的宋秉孙,应当可以为张巡提供一些法律、法治上的建议吧“陛下重修刑律,確也是一桩盛事。”叶李不分管这个,但是也认为编修新朝的刑法,属於是宣扬正统性的一环。
说起来来挺稀奇的,带英他在香港就实行的《大清律例》和带英自己的法律。带清都灭亡了几十年,也没想到自己的法律能够延续这么久。
“哎呀——”张巡略略吐了口气。
司法权作为最重要的权力,肯定是要握在京兆中枢手里的。隔壁西大,不也是有最高法院嘛。大法官们的判例,可以影响之后数十年的同类司法案件。
你州里面判了,如果有被上诉到最高法院,那判决结果完全可以被推翻。州里的不算数,最高法院的才算数。
单从这里看,县乡间的乡绅法庭,似乎不会有什么天大的影响。反正还可以上诉,甚至上诉到中枢的刑部来。
但张巡顾虑的不单单是这简单的乡里司法审判权的问题,要是开了这个头,之后乡绅们会不会谋求更大的基层权力呢?
设想很好啊,司理负责调查环节,推官负责起诉环节,乡绅法庭负责审判环节。看似分的明白,但以封建王朝官府和官吏固有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作风来看,谁知道最后这三个环节的实际工作,是不是都一股脑儿的推给乡绅法庭?
一旦推出去,表面上看进行案件调查,整理调查报告,形成证据链的还是司理。但工作全都是下面乡绅派人做的,朝廷派出的司理只是签命而已,这调查环节不就纯为了审判结果服务吗?
甚至有可能乡绅法庭开庭之前,就已经明確了判决结果。开庭只是表面装一装而已,走完流程拉倒。
进士老爷们菁华高选,人生前十几二十年都在读书求学。一旦高中,发到地方州县,那就是突然跳进了大染缸啊。
明清两代的县令,被乡吏衙役耍得团团转,啥玩意儿也不懂,见天被蒙蔽的人,那是大有人在啊。
这个口子啊,真不好开啊。
“陛下不妨说来与臣听听。”叶李不怕和张巡聊天,就怕张巡不和自己聊天,聊得越多他主意越多。
“以乡里德高望重,五十岁以上之縉绅,一县配五或七名,决断案件,是否妥当?”张巡到底还是把这个事说了出来。
就类似於那种法官团,一件案子由奇数的乡绅来参与判决。如果眾人態度一致,那就最好。不一致的时候就投票,拥有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意见,形成判决。
“啊!”不必说,四位宰相的態度和张巡昨天的態度没啥太大的差別。
国家刑狱的大权,怎么可以旁落到乡绅的手里?就算是需要听取乡绅们的意见,那完全可以恢復先前的“三老”制度,或者以法令的形式,要求县令在判决案件时,需要有本地的乡绅在场。
最终怎么判,可以听听他们怎么说,甚至是来说情也好,回护也罢,乃至於是判冤假错案也没问题。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大清官海瑞,他判案也不是纯按照律法来判的。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寧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寧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寧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寧屈刁顽。事在爭產业,与其屈小民,寧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与其屈乡宦,寧屈小民,以存体也。
连这样的大清官都这么判案的,普通的县官在决狱时,那百分之百会受到本地头面人物的影响。毕竟徵收赋税,募集役,都需要本地头面人物的配合。
审判权在县令都已经这样了,审判权要是直接放给乡绅,那这天都要黑啦。
你说上诉?不是不可能。但指望一个升斗小民去州里,去路分治所上诉,几乎已经是难於登天的事了。至於到京兆来敲登闻鼓,让张巡亲自断案,那难度大的没边。
明初朱元璋倒是让百姓手捧著《大浩》直接上京来告御状,沿途有司不得阻拦呢。但也就洪武一朝,后续这一套玩不下去。
“我也觉得不十分妥当。”张巡是支持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有一个相对得宜的界限的,只是感觉这步子跨的太大了,扯看蛋了都。
“此议不妥,此议不妥。”叶李直接表达了反对意见。
“那诸位以为,如何牢固郡县,与京兆同心呢?”张巡肯定谋求长治久安之策的。
“既开科举,如何不同心?”李让都疑惑了,这话问得不像样啊。
科举制就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极大地加强了央地之间的联繫,同时也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实现了“將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的目標。
从唐代最次都得县尉的儿子来参加,到宋代已经可以令城乡內的一般富户参加,堪称是跨越性的提升。等到明清,一般自耕农家的子弟,都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可能了。
单就这一条,便足以笼络乡绅了啊。上升通道存在,並且执行的比较公平、公正、公开,那州县地方怎么会不认京兆朝廷呢?
“这个我知道,只是觉得不十足。”张巡摆了摆手,他当然知道有科举制维繫,只要带寧开科,四方的读书人就会趋之若鷺而来。
来为张巡效命的同时,不妨碍他们在老家作威作福,挖带寧的税基,偷带寧的役啊等等,张巡突然有一种自己贪大求全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太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了,所以嘀咕些这个那个的?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李让当然知道乡绅的尿性,让张巡先歇著吧,別想了。
能把《大寧律》给编出来,就算是国朝一大盛事了。至於说京兆中枢和地方州县的较量,那是另外一回事。
真要斗,有得是办法斗,现在根本还没斗起来呢,就开始先摇白旗,对州县乡绅服软,让渡审判权。
乱命!
属实的乱命,李让只想让张巡清醒点。
“哪怕是令乡绅人眾,陪同审理,都比之前命其断决来得强。”李让旗帜鲜明的反对。
“陪审团?”这玩意儿也不太行,张巡很清楚陪审团这玩意儿很容易受到陪审员本人宗教、財富、阶级、文化,甚至是种族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放心好了,张巡本来也没准备做一个“仁宗”皇帝。宋仁宗被人指著鼻子,拉著衣袖,唾沫星子喷一脸大骂生不出就赶紧领养。清仁宗嘉庆那更是个绝顶糊涂蛋,治世时不单发生因为没人开关宫门,导致状元无法进宫参加传臚大典的闹剧。
甚至出现了兵部大印丟失超过一年半,一直无人发现,全国上下就这么对付著的烂事。国防部的印信都没有,而且没了这么久也没人上报,这不纯搞笑嘛。
至於什么天理教打进皇宫啊,一名孤勇者厨子面对数百名大內侍卫直刺君王之类的事,那更是数不胜数。
你让张巡做这种垂拱而治的糊涂蛋皇帝,那你不如现在就把张巡砍了,或许还省事一点。
今儿的话已经密了,张巡不想再多说。黄梦干也没指望张巡听了就立刻同意他那个乡绅法庭的提议,这种事不可能一而就的。
於是黄梦干只是起身告退,並不復多言。张巡站起来,把人送到门口,还命侍卫亲军继续送到大寧门外。
乡绅法庭?张巡心中的態度是反对大於认可的,这事且先按下。不过黄梦干也算是提醒了张巡,新朝建立,用的却还是《宋刑统》和《唐律疏议》,这事不行,得重新弄一本。
带清入关第三年,便也开始草创整理《大清律例》了。咱们这会儿建元到第二年,该把这事提上议程咯。
转天召对,同宰相们议论结束之后,张巡就问了一句,宋慈的儿子还在不在?
宋慈本人是早就已经去世了,仔细算算,怕是都快四十年咯。按照这个时间来推断,他的儿子即便在世,恐怕也七老八十了。
四位宰相中还是金应先反应过来,说宋慈的其他儿子不知道,有一个儿子他记得,因为这个儿子和留梦炎是同一科的。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甲辰科,考上之后就外派去做司理了。
眼下算算,也有六十多岁咯,不知道在世不在世。
闻言,张巡就让侍从去省台吏部调查,按照金应的说法,这个宋慈小儿子叫做宋秉孙。但再多的讯息,他也不知道。之所以能够想起这事,还是因为当初他参与了对於留梦炎阴谋暗害文天祥一案的审议。
彼时张巡把留梦炎当成赵湿的替罪羊,直接推出去砍头了。后续还牵连了一批人,什么同年、同党、同乡之类的,为张巡扫清朝中的投降派。
这件案子,那是仅次於哭庙案的宋末大案,金应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都说起宋慈了,大伙儿肯定猜到张巡要新编寧朝的刑法。这点最基本的政治敏感度都没有,那直接告老退休得了。
既然说起这个事了,李让也发言。表示说先前被阿术裹挟著,一道投降了张巡的带元中枢官吏里,有个叫何荣祖的。
此人世代为吏,等投降张巡的时候,已经是山东按察使(山东肃政廉访使)了。据说是个很有几分刑案才学的人物,要不然也不会在带元从一名御史台属吏累升至按察使。
“多大年纪?”张巡正在等吏部的回报,这便问问这个何荣祖什么情形。
“年过六旬咯。”李让想了想,回忆起一个已经有些老迈的身影。
“既然是你推荐的,不妨命公车送来京兆。”张巡一听这个年纪,就觉得可能像样。
干法学的,尤其是请来编纂法律条文的,一定要有经验。这一行和大夫有点相似性的,见得多,才能面面俱到。封建农业社会和后世信息化社会不同,后世的法条可能十年二十年就落后了,如今怕是一百年都不会有本质的变化。
主要就是一个见识广泛,把那些奇形怪状可能发生的案子都作为“律附”编纂进来,充实到新刑法中。仔细算算,《宋刑统》的主体都是三百年前编纂得了。
像是经济纠纷,社团合作,僱佣关係等等,以及对於亲属身份的確认都有相当大的区別。最简单的,离婚之后回娘家或者再嫁的妻子,殴打前夫的母亲,甚至是杀死前夫的母亲,算不算十恶不救里面的“恶逆”重罪。
不孝,主要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恶逆那罪名就大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有人认为离婚之后就只是单纯的伤害或者杀人,有人认为依旧属於恶逆。这玩意几都得参考实际进行修订和更改,毕竟事出有因的杀人,未必判死刑,充军极边也是有的。但恶逆杀人,不单单要判死刑,还得凌迟处死呢。
“依稀记得此人已然告老。”李让頜首,道了一句。
按律七十岁退休,六十几岁觉得身体不行了,就告老致仕也很正常。何荣祖跟著阿术投降张巡之后,张巡是一概確认投降者官人身份的。
拿到了官人的身份,再申请退休,就可以享受寧朝的退休待遇。整个家门,也不是“冷籍”,而是正经的“官户”。后辈继续去考科举,或者从军,这家门在寧朝就立起来了。
“找。”
没那么多废话,只要是活著的,那就请来。如果能够亲自参与並编纂一本《大寧律》,宋秉孙和何荣祖就青史流芳了好吧。
就这会儿聊天的时候,侍从跑回来匯报,宋秉孙也致仕了。这会儿正在福建建阳老家养老呢,其子宋宪也中了进士,人在淮西当佐贰。
有明確讯息就好,同样去给咱召来。要是宋慈本人在,张巡就不搞这么多麻烦事了。
这不是他人不在嘛,那只能去找他儿子孙子,来瞧瞧家学渊源,到底传下来多少。
也六十多岁,算见多识广的宋秉孙,应当可以为张巡提供一些法律、法治上的建议吧“陛下重修刑律,確也是一桩盛事。”叶李不分管这个,但是也认为编修新朝的刑法,属於是宣扬正统性的一环。
说起来来挺稀奇的,带英他在香港就实行的《大清律例》和带英自己的法律。带清都灭亡了几十年,也没想到自己的法律能够延续这么久。
“哎呀——”张巡略略吐了口气。
司法权作为最重要的权力,肯定是要握在京兆中枢手里的。隔壁西大,不也是有最高法院嘛。大法官们的判例,可以影响之后数十年的同类司法案件。
你州里面判了,如果有被上诉到最高法院,那判决结果完全可以被推翻。州里的不算数,最高法院的才算数。
单从这里看,县乡间的乡绅法庭,似乎不会有什么天大的影响。反正还可以上诉,甚至上诉到中枢的刑部来。
但张巡顾虑的不单单是这简单的乡里司法审判权的问题,要是开了这个头,之后乡绅们会不会谋求更大的基层权力呢?
设想很好啊,司理负责调查环节,推官负责起诉环节,乡绅法庭负责审判环节。看似分的明白,但以封建王朝官府和官吏固有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作风来看,谁知道最后这三个环节的实际工作,是不是都一股脑儿的推给乡绅法庭?
一旦推出去,表面上看进行案件调查,整理调查报告,形成证据链的还是司理。但工作全都是下面乡绅派人做的,朝廷派出的司理只是签命而已,这调查环节不就纯为了审判结果服务吗?
甚至有可能乡绅法庭开庭之前,就已经明確了判决结果。开庭只是表面装一装而已,走完流程拉倒。
进士老爷们菁华高选,人生前十几二十年都在读书求学。一旦高中,发到地方州县,那就是突然跳进了大染缸啊。
明清两代的县令,被乡吏衙役耍得团团转,啥玩意儿也不懂,见天被蒙蔽的人,那是大有人在啊。
这个口子啊,真不好开啊。
“陛下不妨说来与臣听听。”叶李不怕和张巡聊天,就怕张巡不和自己聊天,聊得越多他主意越多。
“以乡里德高望重,五十岁以上之縉绅,一县配五或七名,决断案件,是否妥当?”张巡到底还是把这个事说了出来。
就类似於那种法官团,一件案子由奇数的乡绅来参与判决。如果眾人態度一致,那就最好。不一致的时候就投票,拥有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意见,形成判决。
“啊!”不必说,四位宰相的態度和张巡昨天的態度没啥太大的差別。
国家刑狱的大权,怎么可以旁落到乡绅的手里?就算是需要听取乡绅们的意见,那完全可以恢復先前的“三老”制度,或者以法令的形式,要求县令在判决案件时,需要有本地的乡绅在场。
最终怎么判,可以听听他们怎么说,甚至是来说情也好,回护也罢,乃至於是判冤假错案也没问题。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大清官海瑞,他判案也不是纯按照律法来判的。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寧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寧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寧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寧屈刁顽。事在爭產业,与其屈小民,寧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与其屈乡宦,寧屈小民,以存体也。
连这样的大清官都这么判案的,普通的县官在决狱时,那百分之百会受到本地头面人物的影响。毕竟徵收赋税,募集役,都需要本地头面人物的配合。
审判权在县令都已经这样了,审判权要是直接放给乡绅,那这天都要黑啦。
你说上诉?不是不可能。但指望一个升斗小民去州里,去路分治所上诉,几乎已经是难於登天的事了。至於到京兆来敲登闻鼓,让张巡亲自断案,那难度大的没边。
明初朱元璋倒是让百姓手捧著《大浩》直接上京来告御状,沿途有司不得阻拦呢。但也就洪武一朝,后续这一套玩不下去。
“我也觉得不十分妥当。”张巡是支持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有一个相对得宜的界限的,只是感觉这步子跨的太大了,扯看蛋了都。
“此议不妥,此议不妥。”叶李直接表达了反对意见。
“那诸位以为,如何牢固郡县,与京兆同心呢?”张巡肯定谋求长治久安之策的。
“既开科举,如何不同心?”李让都疑惑了,这话问得不像样啊。
科举制就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极大地加强了央地之间的联繫,同时也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实现了“將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的目標。
从唐代最次都得县尉的儿子来参加,到宋代已经可以令城乡內的一般富户参加,堪称是跨越性的提升。等到明清,一般自耕农家的子弟,都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可能了。
单就这一条,便足以笼络乡绅了啊。上升通道存在,並且执行的比较公平、公正、公开,那州县地方怎么会不认京兆朝廷呢?
“这个我知道,只是觉得不十足。”张巡摆了摆手,他当然知道有科举制维繫,只要带寧开科,四方的读书人就会趋之若鷺而来。
来为张巡效命的同时,不妨碍他们在老家作威作福,挖带寧的税基,偷带寧的役啊等等,张巡突然有一种自己贪大求全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太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了,所以嘀咕些这个那个的?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李让当然知道乡绅的尿性,让张巡先歇著吧,別想了。
能把《大寧律》给编出来,就算是国朝一大盛事了。至於说京兆中枢和地方州县的较量,那是另外一回事。
真要斗,有得是办法斗,现在根本还没斗起来呢,就开始先摇白旗,对州县乡绅服软,让渡审判权。
乱命!
属实的乱命,李让只想让张巡清醒点。
“哪怕是令乡绅人眾,陪同审理,都比之前命其断决来得强。”李让旗帜鲜明的反对。
“陪审团?”这玩意儿也不太行,张巡很清楚陪审团这玩意儿很容易受到陪审员本人宗教、財富、阶级、文化,甚至是种族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