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芽 рǒ18m j.cǒm

    简随安一开始最喜欢的,不是橘子。
    是樱桃。
    那时候她还很小,叁四岁。
    樱桃成熟的季节,保姆洗了一小碗,端给她吃。
    玻璃碗是透明的,樱桃红得发亮,挨挨挤挤盛在一起,看起来就很讨小孩子喜欢。
    简随安坐在小板凳上,直勾勾地盯着。
    抱在怀里,她吃得快,一会儿就空了大半。
    宋仲行就在一边,看她一颗一颗吃得认真,嘴角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跟着带了点笑。
    “有这么喜欢?”
    他随口问。
    简随安用力点头,却依旧不忘他,十分慷慨地给他分了一颗,举高一点,努力往他那边递。
    “叔叔吃。”
    宋仲行接过。
    “甜不甜?”他问。
    简随安还在点头,眼睛亮晶晶的。
    “甜!”
    她想了想,又补充:“最好吃。”
    可忽然,她嘴巴停了停,似乎在琢磨什么,脑子在拼命转,想把心里那个很大的感觉,用她会的词说出来。
    终于,她眼睛一亮,像终于想到了一个完美的比喻。
    “叔叔你是一颗大樱桃。”
    樱桃是她最喜欢的,叔叔也是她最喜欢的,那当然就是一样的。
    小孩子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
    “哦?”
    宋仲行故意问她,“为什么?”
    简随安想了想,掰着手指头,很努力地解释。
    “因为樱桃甜甜的。”
    “好看。”
    “我喜欢。”
    她每说一个点,就认真点一下头。
    最后抬起脸看着他,像在给出最重要的结论。
    “叔叔也喜欢。”
    她本来是想说“我也喜欢叔叔”,可话到嘴边,顺序乱了一下。
    小孩说话嘛,常这样,自有一套逻辑。
    樱桃她喜欢。记住网址不迷路748ā.c om
    叔叔她也喜欢。
    所以叔叔就是大樱桃。
    保姆在旁边笑得不行,忍不住逗她:“那叔叔怎么是大樱桃呀?”
    简随安立刻皱起小眉头,像觉得这个问题根本不该问。
    “因为叔叔大呀。”
    说得理直气壮。
    “我是小樱桃。”
    她说完,指指宋仲行,“叔叔是大樱桃。”
    这下连宋仲行都笑了。
    童言无忌,大抵就是这样了。
    小孩子这几年最可爱。
    人小小的,烦恼也小小的,只有快乐是最大的。
    没有多少作业,简随安就喜欢在他书房里面待着,他在批文件,她就在画画。
    她穿着一条蓝色的背带裤,他给她买的,裤脚挽得不齐,一只鞋脱了,一只还挂在脚尖。她小心翼翼地用彩笔涂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宋仲行靠在椅背上,看了一会儿,忍不住问:“这是什么?”
    她回头,眼睛亮亮的,脸蛋红扑扑的。
    “是鼹鼠呀!它会挖地道!”
    “鼹鼠?”
    简随安高兴地说:“它很厉害,它帮别人种花,还会修裤子!它什么都不怕——叔叔,我也要像它一样!”
    宋仲行失笑,把笔放下。
    “那你得先把鞋穿好,小鼹鼠不光勇敢,还很整齐。”
    她“哦”了一声,笨拙地去找那只掉了的鞋。
    结果一低头,背带的扣子就滑开了,裤子半挂在身上。
    她抬头求助地看他。
    他叹了口气,走过去,替她把扣子扣上。
    那时候,她还没到他膝盖高。
    “叔叔,我画得好不好?”
    她举起那张画纸,
    黑乎乎的小鼹鼠,糊成一团,身边一朵花歪歪地开着。
    宋仲行看着那幅画,心口忽然软了一下。
    “挺好的。”
    “那它是不是很可爱?”
    “嗯,很可爱。”
    她在长大,他在一天天地,看着她长大。
    那年夏初,已经能看得出是个暑夏的苗头,天热得惊人。
    宋仲行刚开完会回家,就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那哭法,跟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哭得一抽一抽,还夹杂着保姆忍不住的笑声。
    “怎么了?”他一进门就问。
    简随安一见了他。
    “叔叔——!!!”
    这一声简直是天崩地裂。
    她从小板凳上蹦下来,哭着就往他那边跑,跑到一半还因为哭得太厉害差点绊一下。
    宋仲行赶紧伸手把人接住,低头一看——
    她满脸眼泪,嘴巴瘪着,说话间,下面的一排牙齿空出了一个窟窿,黑乎乎的,还在流血。
    哭得说话都漏风。
    她举着手,指尖捏着的,赫然是那颗小小的门牙。
    保姆终于忍不住了,笑着解释:“换牙呢,吃樱桃的时候把门牙硌掉了,吓坏了。”
    宋仲行低头看她。
    简随安委屈得不行,眼泪还一串串往下掉。
    “我再也不吃樱桃了,它把我牙弄掉了……”
    她抽抽噎噎地说,偏偏声音漏风漏得厉害。
    宋仲行看着她那副模样,不是不心疼,是实在……有点好笑。
    可他没笑出来。
    他把她抱起来,低声问:“疼不疼?”
    “疼……”
    其实未必多疼,
    可这时候必须疼。
    不疼都对不起她这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哭。
    “我以后再也不喜欢樱桃了……”
    这句可太重了。
    简直像宣布和旧爱绝交。
    宋仲行心里真是无奈地好笑,他想着,几年前还说自己是“小樱桃”,他是“大樱桃”,现在就为了颗门牙,当场翻脸。
    小孩的爱恨,来得都太快。
    可他嘴上还是顺着她。
    “行。”
    “不喜欢就不吃了。”
    简随安立刻点头,眼泪还没干,态度却很坚决。
    樱桃从此成了头号恶人。
    没过几天,宋仲行要去一场同事家的婚礼,他把简随安也带上了。他想着小孩子嘛,出去换个地方,吃点好吃的,不能总是沉浸在门牙掉了的难过中。
    大厅里亮得晃眼,水晶灯一层一层垂下来,花拱门、地毯、甜品台,来来往往全是人,哪里都热热闹闹的。
    小孩子总是忘事快的。
    她跟在宋仲行身边,一会儿看这个,一会儿看那个,眼睛亮得不得了。
    桌上的糖她喜欢。
    甜品台的小蛋糕她也喜欢。
    尤其婚礼上给小孩子准备的那种亮闪闪的水果糖,她光看包装就先高兴了。
    宋仲行一边应酬,一边还得分神看着她。怕她吃太多凉的,怕她人小被宾客撞着。
    他坐在不远处,同人说话。
    他一向在哪儿都稳,哪怕这种喜宴场合,他也只是应几句,不会真的跟着闹得太厉害。
    可小孩子是躲不过的。
    尤其是这种热闹场合,大人最喜欢顺手捞一个小孩来逗,仿佛不逗两句,就显不出喜气似的。
    那位姓顾的叔叔就是这样。
    他喝了两杯,兴致正高,看见简随安一个人坐在那儿吃果冻,觉得她太乖了,便起了逗人的心。
    笑呵呵地走过来,弯腰把她往自己身边一拉:“来,随安,顾叔叔问你个问题。”
    简随安嘴里还含着半口果冻,抬头看他,眼神很认真:“什么呀?”
    顾叔叔故意做出一副“这是个大问题”的神秘样子,拖长了声音。
    “你说,你是喜欢顾叔叔——还是喜欢宋叔叔?”
    这问题一出来,旁边几个人就先笑了。
    全是那种大人逗小孩的坏心眼。
    喜宴上最不缺这种起哄,大家都笑着,等着看小孩怎么答。
    顾叔叔显然也觉得这问题很妙,满脸都是“快说快说”的乐子。
    简随安想都没想。
    “宋叔叔!”
    那叫一个斩钉截铁。
    顾叔叔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周围的人也跟着笑起来,有人说“哎哟,选得这么快啊”,场面一下更热闹了。
    “为什么呀?”
    他笑完,继续追问:“顾叔叔不好吗?”
    简随安被他拉着,抬着一张小脸,神情特别认真。她眼睛圆圆的,门牙还缺着,说话有一点点漏风,可这完全不影响她表达观点。
    “因为宋叔叔不会问我这么奇怪的问题。”
    话音一落,空气静了半秒。
    紧接着,整桌子的人都在笑,笑声震天。
    有人一边笑一边去看宋仲行:“老宋,你听听,你这小丫头护你呢。”
    “诶,顾处,你这是被孩子嫌弃了。”
    “输得心服口服吧?”
    闹、灯光、笑声,一下子全往这边涌。
    而在这片热闹里,宋仲行终于抬起头,看向她。
    简随安还站在那儿,眨眨眼。她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大人忽然要问她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又忽然都笑了起来。
    她觉得更奇怪了,她赶紧抱着自己的果冻,“噔噔噔”跑回自己原来的位置。
    跑到宋仲行的身边。
    宋仲行垂眼看她。
    刚刚一通闹,她的脸有点红,但那副模样,明显还带着一点“我说得很对”的理直气壮。
    他心里那点笑意几乎压不住。
    这不是后来教出来的礼貌。
    是她自己心里真正认定的亲疏远近。
    再说得私心一点,谁会不喜欢一个小姑娘在众人面前,想都不想就选你呢?
    那位顾叔叔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感慨:“行啊,你这真的是没白疼。”
    “都赶得上亲生的了。”
    宋仲行瞥他一眼。
    “谁叫你非拉着孩子问这个。”
    “我的错我错的。”
    顾叔叔端着酒杯走了,临走前还打趣着:“以后叫她给你养老吧。”他又弯腰,最后逗她一次:“好不好啊,随安?”
    “宋叔叔不老!”
    她说的大声,不高兴,可没了门牙,五个字,叁个字都漏风。
    大人们一片欢笑,最后还是宋仲行把她护在怀里,无奈又好笑,轻声哄她:“我们离他远一点,带你去看新娘子,好不好?”
    这才是婚宴最瞩目的时刻。
    灯光暗下来。
    原本觥筹交错、喧闹热腾的宴会厅,都渐渐熄了动静。音乐响起来,是那种一听就让人觉得“好事将近”的旋律。宾客席上那些说笑声也跟着低下去,所有人的目光都往前面看。
    婚纱白得发亮。
    裙摆一层一层铺开,灯光落在上面,像有碎碎的星。
    头纱很长,慢慢拖过红毯边缘,整个人漂亮得像从画里走出来。
    新郎站在台上,也很好看。
    西装,领带,胸前一朵小花。
    新娘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两个人并肩站着,都笑得羞涩,却发自内心的高兴。
    她忽然就想起一首诗。
    是宋仲行教她背过的。
    他带着她念过一遍又一遍,解释什么叫“停红烛”,什么叫“拜舅姑”,为什么要“问夫婿”。
    她心里轻轻又念了一遍。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念完以后,她心里忽然有种很模糊的触动。
    那是简随安人生第一次,有了关于“以后”,关于她与另一个人的“以后”的触动、与想象。
    以后,她会不会也要穿着很漂亮的裙子,站在灯下面,身边也要站一个“夫婿”。
    那个人,是怎么样的?
    她抱着杯子,慢慢转过头,看向身边的宋仲行。
    他也在看台上。
    他的侧脸在灯影里模糊了轮廓,她仰着头,盯着他看了很久,直到宋仲行也察觉到了,他低头。
    “怎么了?”
    他看见她的神情严肃起来,认真得很——小孩子说重要的话,总会有那种特别郑重的劲。
    “以后你帮我选,好不好?”
    宋仲行没明白:“选什么?”
    她看了看台上的新郎新娘,又看回他,语气笃定。
    “夫婿呀。”
    “就是新郎。”
    “你帮我选,好不好?”
    宋仲行愣了一下。
    他教她读书写字,背诗,她牙掉了他也哄,别的大人欺负她,是他护着他。
    在简随安心里,他是最可靠的,最厉害的,最好的叔叔。
    所以,选夫婿的事情交给他,理所应当。
    这是她天经地义的逻辑。
    宋仲行心里一阵柔软。
    他是真心觉得她还小,小到这样的念头是如此的可爱。
    她还不知道,这样的事,是不能交给别人选的。
    哪怕是他。
    他笑了一下。
    简随安便不高兴了,觉得他没放在心上,这可是很重要的事。
    她皱眉,又轻哼了一声,可最终还是黏了过去。
    “叔叔,你帮我选嘛。”
    她说:“你要帮我选最好的。”
    这句话说得可真是孩子气。
    理直气壮,毫不客气,像在点一颗最甜的樱桃。
    哦,现在不能是樱桃了,她不喜欢吃了。
    宋仲行低低地笑出了声,说:“要求还挺高。”
    “当然了。”
    简随安仰着脸,认真得不得了,“我要最最最好的。”
    她想着,一定要高一点,帅气的。她看过《白雪公主》,知道里面的王子会骑着白马,到森林里救活了公主,然后公主和王子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那她的呢?
    她的王子,她的新郎,她的夫婿。
    也会这样吗?
    灯光还在台上流转。
    婚礼还在继续。
    新郎新娘站在一起,交换戒指,笑着、说话,台下掌声一阵一阵地起。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前面,所有的热闹也都在前面。
    婚礼仍旧盛大。
    可那盛大已经与他们无关了
    音乐也好,掌声也好,司仪说的那些“金玉良缘”“天作之合”也好,都忽然像隔了一层。
    远远地响着。
    轻轻地铺着。
    她的小手还搭在他袖口上。
    眼睛亮亮的,在等着他回答。
    而最终——
    他低头,看着她,像是玩笑,又像是认真,轻声回了一句。
    “行。”
    “我帮你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