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傅骋觉得,总是让林早担惊受怕的,太不好了。
    正好钱也赚够了,于是他决定金盆洗手,过安稳平淡的日子。
    然后他就开始买车子、建房子,筹备和林早的婚礼。
    他的一帮兄弟,也拿着赚来的钱,各自转行,开店做生意。
    可以说,林早和傅骋的婚礼,除了他们本人,几个兄弟出力最多。
    采购鲜花、布置现场、订购酒席、邀请宾客、分发喜糖,都是他们一手操办的。
    有个兄弟转行去学摄影,还有个兄弟自学电脑特效。
    这个视频,就是他们在傅骋的指导下,一点一点做出来的。
    这个片头,还是傅骋特意要求的,和当时大热的电视剧一模一样!
    傅骋做人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拉着林早看了好几遍。
    现在好了,就算变成丧尸,还是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林早趴在傅骋怀里,一动不动。
    偏偏傅骋和林小饱还要来动他。
    “爸爸,你怎么不看?你说好要和我一起看录像的!”
    “早?吼?”
    林小饱摇了摇他的肩膀。
    傅骋顶了顶自己的胸膛。
    ——小早/爸爸,快起来!
    林早被他们闹得没办法了,只好爬起来。
    “好好好,看看看。”
    他换了姿势,靠在傅骋怀里。
    林小饱也倒下来,靠在爸爸怀里。
    一家三口叠在一起,像一个美味汉堡包。
    还好,难捱的片头已经过去了。
    接下来的画面,林早还能接受。
    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婚礼一天,正式开始!
    ——早上四点。
    傅骋起床,顺带着把隔壁房间的几个兄弟也薅起来,被兄弟们不满控诉。
    因为他们这里有规矩,结婚之前,双方不能住在一起。
    偏偏傅骋又只建了一栋房子,所以他让林早留在家里,带着其他人出来住宾馆。
    林早在睡觉。
    ——早上五点。
    傅骋洗漱完毕,紧张到吃不下早饭,在兄弟们“如果你不吃早饭,你就会在婚礼上出丑”、“如果你在婚礼上出丑,小早就会不要你”的恐吓下,猛吃八个大肉包。
    林早还在睡觉。
    ——早上六点。
    傅骋换上西装,改行做造型师的兄弟入场,给他抓头发,兄弟还想给他画眉毛,被他强硬拒绝。
    林早继续睡觉。
    ——早上七点。
    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坐在宾馆沙发上,大眼瞪小眼,就硬熬。
    林早终于起床,洗漱换衣服。
    傅骋花重金聘请的专业化妆师,也上门了。
    屏幕外,第一次看这个视频的丧尸傅骋,和第一百次看的林小饱,都是一脸认真。
    林小饱甚至不由地捏起了小拳头,生怕有坏人出来搞破坏。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只有林早最清醒。
    废话!他当然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情节!
    他趁着父子两个没注意,又转过头,把脸埋进傅骋怀里。
    果不其然,下一秒,画面变换,音乐切换。
    那股土土的风味,再次席卷而来。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这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婚礼歌曲。
    听前奏可能听不太出来,但是——
    已经听过一百遍的林小饱,站起身来,开始随着音乐扭动。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经过去,明天就要可惜。”
    “今天你要嫁给我!”
    林小饱在还不会背《鹅鹅鹅》的年纪,就已经会唱这首歌了!
    林早深吸一口气,继续倒在傅骋怀里,感觉自己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电视里,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冲进家里,就把林早扛走。
    一路扛下楼,塞进车里。
    好像土匪抢劫。
    一排婚车扬长而去,留下一地尾气。
    林小饱完全没有察觉到爸爸的不自然,继续扭着屁屁唱歌,还特意改了歌词。
    “听我说,今天爸爸和大爸爸要结婚。”
    他唱得起劲,连带着傅骋也跟着哼哼起来。
    林早不可思议地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
    你不是变成丧尸以后,就不会说话了吗?
    怎么忽然唱起歌来了?
    林早抬起手,试探着,把手指按在傅骋的喉结上。
    是真的。
    他的喉结在动,胸膛也在震。
    这对吗?这合理吗?
    怎么会这样?
    爱情,竟然能让一个失语的丧尸,学会唱歌!
    林早忽然觉得,这个录像也不是那么差劲了。
    他往傅骋怀里钻了钻,认真听他唱歌。
    接下来一大段录像,不管是他们到达酒店、举办仪式,还是向宾客敬酒,配的都是这个音乐。
    傅骋还能唱很久,他也可以听很久。
    当时他们的婚礼,定在小城最大的酒店。
    办的是西式婚礼,穿西装、打领带,还要交换戒指的那种。
    婚车和现场布置,用的都是鲜花。
    在当时偏远的小城里,是独一份的时髦。
    林早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场婚礼,傅骋究竟花了多少钱。
    他之前一直不肯说,现在就更问不出来了。
    他们的婚礼本身就很好,所以不管怎么拍、怎么做特效、怎么配音乐,都不会太难看。
    林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也入了迷。
    他扭过头,和傅骋、林小饱一起,静静地看着屏幕。
    在舞台上,主婚人问出那个经典问题的时候——
    “林早先生,您是否愿意与你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男人,结为夫夫?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永远爱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屏幕里的林早望向对面的傅骋。
    屏幕外的林早回过头,看向傅骋。
    两个林早,同时轻轻开口。
    ——我愿意。
    紧跟着,主婚人又问傅骋同样的问题。
    傅骋抱着林早,低下头,用面庞贴了贴他的脸颊。
    他当然愿意,特别愿意。
    直到这时,傅骋终于明白。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喜欢上他。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把他吃掉。
    他对小早的欲望,不是食欲。
    不是丧尸想吃肉喝血的食欲。
    这是爱欲!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圣又纯洁的爱欲。
    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
    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所以结为夫夫,一起生活。
    所以就算他变成丧尸,小早也没有放弃他。
    因为他们曾经互相许下过诺言。
    这是爱欲,是比食欲更高级的爱欲。
    傅骋定定地望着林早,只觉得他的脑子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冲破层层封锁的丧尸病毒,即将破土而出!
    是了。
    他是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好喜欢、好喜欢小早,特别喜欢,喜欢到要命。
    他从小就喜欢小早,他把小早养大,他供小早读大学。
    他好不容易才建了房子,和小早结婚,把小早带回家里。
    他……
    下一秒,“啪嗒”一声轻响。
    林早倒进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膛上。
    傅骋只觉得,他的脑子再次混沌起来,只有他的心里,长出了一朵小花。
    和婚礼录像里,一样的玫瑰花。
    长在他的心里,鲜红欲滴,摇摇曳曳。
    原来他在好早好早之前,在还不吃人的时候,就喜欢小早了。
    电视里,主婚人宣布,新婚夫夫可以亲吻对方了。
    于是傅骋捧起林早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电视外,傅骋模仿着从前自己的动作,笨拙地扶住林早的脑袋。
    林小饱没有再唱歌,乖乖闭上嘴巴,保持安静。
    他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再看看现实。
    哎呀,他都看不过来了!
    就在傅骋即将亲到林早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轻响。
    止咬器横在两个人中间,变成一道阻碍。
    他们都忘记了,还有这个东西。
    好吧,他们现在还不能接吻。
    林早抬起手,想把止咬器取下来,却被傅骋握住了手。
    傅骋神色清明,目光冷静,像刚刚回到家的时候一样,严肃地阻止了他。
    不可以。
    小早,不可以这样。
    林早只好听他的话,只是扑上前,抱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好,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