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地底黄金乡
第239章 地底黄金乡
“那人什么来头?”
“他说他从北方过来,身上穿著件光是看著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甲衣·—哦,
他还牵著一匹红色的马,骑著一个半精灵女奴,马上掛著一把又长又大的剑·—..”
“伙计,我想你应该说:他骑著一匹红色的马,牵著一个半精灵女奴,要是反过来,我可没法想像那种荒唐场面。”
酒馆老板单手擦著酒杯,对眼前这位身材矮胖的老伙计说道:“咱们这儿不太平,得多提防点外乡人,赶紧把他赶走,就说我们“热乎窝”只招待本地人31
“好嘞。”身材矮胖的老伙计转身出店。他的身高形同矮人,但他不是矮人,而是一个患有侏儒病的可怜男人,据老板所知,这位老伙计在他十岁时就不再长个儿了,当时他生了场病,而在他快要病死的时候,有个精灵送来了几份药剂,这药剂治好了他的病,却也把他变成了矮人。
酒馆老板觉得这两件事之间其实没有明確的因果关联,但老伙计的家人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精灵谊咒了他们的孩子,因为他们曾因药剂的价格问题吵了一架,几年后他们伙同村里人把那精灵赶走,同时也把这不长高的可怜孩子赶走了,因为他们担心精灵的诅咒会传染他人。
这显然是无稽之谈。酒馆老板的父亲收留这“小矮人”时,他和他一般高,
现在他则比他高出一大截。他们是朋友,也是兄弟,一同经营著这家名为“热乎窝”的小酒馆。
当你向附近的人询问此地有没有一处可以坐下来买醉的地方时,他们会热情的告诉你:“哦,当然有,哪怕是我们这种穷地方,也不会连喝酒的地方都没有哩!瞧,往那儿去,那儿有一家酒馆,叫“热乎窝”,管帐的老板少条胳膊,倒酒的伙计没膝盖。”
確切点说,不是没膝盖,而是腿短。
阿斯让瞧著这位倒酒伙计,问道:“你说你们只招待本地人?”
“没错。””
“矮人算本地人吗?事先声明,我不是在说你,如果你感到冒犯,我会向你道歉,”阿斯让指了指酒馆外面拴著的几匹矮脚马,(“如果我没猜错,这种马只有矮人会骑。”
说著,酒馆里又传来一阵粗獷而不雅的谩骂调笑声,用的是矮人的方言。埃里克曾经教过阿斯让几句矮人的骂人方言,他听清清楚楚,这就是矮人的骂人话。
城邦时代的矮人是野蛮和不开化的代名词,他们居住在伊斯巴尼亚的一些低矮山脉里,被精灵们称为“山民”。矮人曾有自己的文化和语言,后来他们被人类征服、奴役,但他们从未忘记的祖先,他们使用的许多独特方言,基本都来自於上古时代的古矮人语。
“您的確没说错,”矮伙计臀了眼鱼饼,以及鱼饼身上掛的那把双手大剑,“那些矮脚马和您这匹马没得比,这么高大马,也只有高个儿子能骑上去啦,但您瞧瞧看,那些矮脚马的马鞍是什么顏色的?』
“红色。”
“是血色。”矮伙计低声纠正道,“劝您別招惹他们,不然您身上的財產可都不保了。客人,別让他们看见您身边这位美丽的半精灵女奴,您还是赶紧骑上马离开吧。”
这些矮人隶属於红衣团,名声极坏,埃里克骂他们丟尽了矮人的脸,“他们居然杀比我们矮人还矮得多的小孩子!他娘的,连矿上的地痞无赖都不如。”
“我会用这把剑守住我的財產。”阿斯让敲了敲鱼饼身上的碎龙骨,侧边开口的皮质剑鞘结实耐造,摸上去有股粗糙的磨砂感。他隨后问道:“你呢,你不怕那些矮人把你们的酒馆打砸了吗?”
“他们不敢。”矮伙计十分自信的说道,“你不知道吗?咱老板的女儿可是个尊贵的魔女哩。”
“奇怪,我听说红衣团专杀魔女。”
“咱家小姐又不替圣都效力,”矮伙计仍有些警惕,“外乡人,您来咱们这儿做什么的?”
“说来话长,”阿斯让指了指碎龙骨的皮质剑鞘,还有他的衣服和靴子,“你晓得这些东西是用什么皮革做的吗?”
矮伙计仔细瞧了瞧,猜道:“熊皮?狼皮?野猪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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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龙皮,”阿斯让说,“绿龙皮。”
矮伙计立刻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低声惊呼道:“龙皮!哦,天啊,父神在上,愿您常闪常耀,保佑我的耳朵没出毛病。我说先生,您確定您说得是,『龙皮”?!”
“如假包换。”
“您可真大方。”矮伙计將信將疑地问道:“您这女奴的靴子也是龙皮做的?”
“当然,我喜欢这样。莫非你认为女奴就该穿的破破烂烂吗?她得穿得合我胃口。”阿斯让在心中默念一声得罪,伸手爱抚依莲尼亚的耳朵。
依莲尼亚面无表情,努力忍耐。
“何况龙皮对我来说又不是什么稀罕物品,”阿斯让继续说道,“我曾是边境的猎龙人,一直以来都靠猎龙谋生。”
“难怪您能拿动这把剑,它看上去就很厉害。”矮伙计点点头。
阿斯让轻捏依莲尼亚的耳垂,再用指腹轻刮她的耳垂,“这几年我用命攒了一笔不菲的积蓄,猎团解散后,我想用这笔钱享受一下人生,所以我从奴隶商人那里买下了她。她叫爱蜜莉雅。”
依莲尼亚面无表情地忍耐著。在她快要忍不下去时,阿斯让收回了手。
“尝过她的滋味后,我就想要尝尝纯血精灵的滋味。可你知道的,现在这些奴隶商人,基本都不卖纯血的精灵女奴了,他们手里没货。”阿斯让用利剑般的眼睛盯著矮伙计,压著嗓音说道:“但我听说,你们这里偶尔会卖精灵,纯血精灵。”
“您听谁说的?”矮伙计怒道,“是谁在传这种谣言!”
“谣言?不。我有一个消息灵通的好友,而且我相信他不会骗我。”阿斯让从鱼饼身上取下碎龙骨,掛到背上,而后衝著矮伙计隱隱威胁道:“现在,带我去见你的老板,若不见到他,我是不会走人的。”
“可店里的矮人“你觉得我会怕他们?”阿斯让打断道,“即使你不带路,我也会自己进去。”
“好吧,好吧,但愿你们別在店里打起来,不然小姐会让你们吃不了兜著走。”矮伙计无奈地转过身。
进入酒馆前,有件事不得不提:在依莲尼亚的脖子上,有条项圈,项圈上的绳链连著阿斯让身上的掛带一一这种极有“情趣”意味的防逃脱设计在魔女之间颇为流行,上行下效之下,很快普及开来,由此可以肯定,这绝非阿斯让的个人恶趣味,比如法莉婭就曾发出暴论,说她要对阿斯让做出这等贪得无厌的事情,
不过最后只停留在口头层面就是了。
“跟我来。”矮伙计將鱼饼栓好。
为了以防方一,阿斯让提前取下了掛带上的项圈绳链,在手里,然后再跟著矮伙计走进酒馆。
酒馆里满是酒气,醉酒的矮人们尚未注意到这位身负大剑的不速之客,互相开著粗鄙的下流玩笑。
他们的吵闹声掩过了绳链稀碎的金属撞击声。依莲尼亚始终不露表情。
酒馆老板单手拿著抹布,擦去吧檯上的酒水水渍。十多年前,左手还不是他的惯用手。现在是了。
“来点什么?”酒馆老板没有追究老伙计的失职。他打量了会儿阿斯让,看出这人不是一个好打发的主儿。
“来两杯果酒。”阿斯让说。
“两杯果酒。”酒馆老板看了眼依莲尼亚的项圈。
“我听说果酒养顏,且不论真假,但我知道啤酒喝多了,肯定会染上啤酒脸。我可不想让我的女奴满面红光,也不想让她喝生水害病,所以我寧愿多点钱,再说我也不缺钱。”阿斯让叫依莲尼亚替他掏出钱袋,“此外,再给我开个房间,我们要在这儿留宿一晚。”
依莲尼亚不带表情的乖乖照做。矮伙计觉得这半精灵女奴和纯血精灵没什么两样4
直到今天,矮伙计都不清楚当年那个沉默寡言的男精灵究竟是恨他,还是不恨他。如果他恨我,那他为什么会在我饿得不行的时候,给我送野果子吃?如果他不恨我·他凭什么不恨我?
算了,不想这些,他得向老板,向他的好兄弟交代些事。
“这生面孔想从我们这儿买个精灵奴隶,”矮伙计偷偷向老板说道,“我说没有,但他不信。”
“我知道了。”老板低声答道,让矮伙计去拿果酒。
另一边,阿斯让解下碎龙骨,带著依莲尼亚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他拉开一把椅子,未椅隨之发出一点微弱的声响,但並没有那种令人担忧的“咯哎咯哎”的声音,说明质量还行,
依莲尼亚隨他坐下,但她的神情却显得有些不对劲。她那长长的耳朵微微垂下,双眼紧紧闭起,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不满。她始终没有说话,似乎是在压抑著某种情绪,这种沉默比任何语言都要尖锐。
而且,她刚刚还瞪了我一眼——...但愿这只是我的错觉。
阿斯让带著一丝侥倖心理,在心中默默安慰自己。依莲尼亚向来冷静內敛,
不会轻易流露出情绪波动。但那一瞬间的眼神,仍让他感到如芒在背。
然而,为了防止他人起疑,阿斯让不得不装模作样地玩起项圈的绳链。
依莲尼亚沉默不语,不配合也不拒绝。
反观那些醉酒的矮人,他们愈发响亮的喧闹声几乎要將整个酒馆掀翻。
“够了,你们这群乡巴佬!”一个矮人无惧他人指责,毅然拍起桌子,用他的粗嗓门大声:“黄金乡是魔女编造的骗人把戏?奶奶滴,你们懂个锤子!
要是黄金乡不存在,那几千年前的人类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攻击我们?”
“因为我们手里有矿。”
关於这段歷史,圣都的主流歷史学家们本看团结理念,颗合双方观点,表示矮人的祖先们虽然野蛮好斗,但他们的野蛮是为了保卫他们自己的家园(对此一部分歷史学家嘲笑道:矮人翻身越岭,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抢劫人类,也是为了保卫他们十方八千里之外的家园吗?对此矮人们也有说法:那难道我们的祖先活该被你们人类永远困死在山上吗?),而人类中一小撮富有野心的国王被贪慾蒙蔽双眼,非但不与矮人合作剿杀巨龙,反而发兵征討矮人王国,最终被蓝龙王毁得国破家亡。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很早之前的旧事了。儘管不同学派的歷史学家们互相打嘴炮,但大部分普通人都对这些旧事提不起兴致,他们更关心如何填饱肚子。不过,假如他们如何努力都填不饱肚子,那情况就大为不同了。
好比这些矮人,他们无疑是最直观的例子,古老的仇恨让他们杀起人来肆无忌惮。
大嗓门矮人喊道:“矿?哈,的確是为了矿,但他们看上的矿与我们平时上供给魔女的金属矿不大一样,他们看上的,是我们祖祖辈辈,一代代矮人口口相传的—...”
“口口相传的什么?”
“说啊!”
“娘的,你怎么跟在这种时候哑火!
“再卖关子,我就一拳砸烂你的鼻子。”
矮人们的情绪被调动起来,一个比一个激动那嗓门极大的矮人见势不妙,赶紧又拍了下桌子,继续大喊:“那些人类盯上的自標,正是我们祖先代代相传的地底黄金乡!那是一个满是黄金的巨大金矿,它比全天下的金矿加起来还要巨大!它不是一座金矿,它就是金矿本身!那些可憎可恨的魔女,正是知道我们矮人口中的地底黄金乡真实存在,才会亲手编造一个虚假的黄金乡故事,企图把我们祖先传说中的黄金乡掩盖过去,好让她们自己做发財梦,这群居心回测的臭婆娘!他娘的,要是有机会,我非得找个东西,把这帮臭娘们的嘴牢牢堵上。”
“那人什么来头?”
“他说他从北方过来,身上穿著件光是看著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甲衣·—哦,
他还牵著一匹红色的马,骑著一个半精灵女奴,马上掛著一把又长又大的剑·—..”
“伙计,我想你应该说:他骑著一匹红色的马,牵著一个半精灵女奴,要是反过来,我可没法想像那种荒唐场面。”
酒馆老板单手擦著酒杯,对眼前这位身材矮胖的老伙计说道:“咱们这儿不太平,得多提防点外乡人,赶紧把他赶走,就说我们“热乎窝”只招待本地人31
“好嘞。”身材矮胖的老伙计转身出店。他的身高形同矮人,但他不是矮人,而是一个患有侏儒病的可怜男人,据老板所知,这位老伙计在他十岁时就不再长个儿了,当时他生了场病,而在他快要病死的时候,有个精灵送来了几份药剂,这药剂治好了他的病,却也把他变成了矮人。
酒馆老板觉得这两件事之间其实没有明確的因果关联,但老伙计的家人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精灵谊咒了他们的孩子,因为他们曾因药剂的价格问题吵了一架,几年后他们伙同村里人把那精灵赶走,同时也把这不长高的可怜孩子赶走了,因为他们担心精灵的诅咒会传染他人。
这显然是无稽之谈。酒馆老板的父亲收留这“小矮人”时,他和他一般高,
现在他则比他高出一大截。他们是朋友,也是兄弟,一同经营著这家名为“热乎窝”的小酒馆。
当你向附近的人询问此地有没有一处可以坐下来买醉的地方时,他们会热情的告诉你:“哦,当然有,哪怕是我们这种穷地方,也不会连喝酒的地方都没有哩!瞧,往那儿去,那儿有一家酒馆,叫“热乎窝”,管帐的老板少条胳膊,倒酒的伙计没膝盖。”
確切点说,不是没膝盖,而是腿短。
阿斯让瞧著这位倒酒伙计,问道:“你说你们只招待本地人?”
“没错。””
“矮人算本地人吗?事先声明,我不是在说你,如果你感到冒犯,我会向你道歉,”阿斯让指了指酒馆外面拴著的几匹矮脚马,(“如果我没猜错,这种马只有矮人会骑。”
说著,酒馆里又传来一阵粗獷而不雅的谩骂调笑声,用的是矮人的方言。埃里克曾经教过阿斯让几句矮人的骂人方言,他听清清楚楚,这就是矮人的骂人话。
城邦时代的矮人是野蛮和不开化的代名词,他们居住在伊斯巴尼亚的一些低矮山脉里,被精灵们称为“山民”。矮人曾有自己的文化和语言,后来他们被人类征服、奴役,但他们从未忘记的祖先,他们使用的许多独特方言,基本都来自於上古时代的古矮人语。
“您的確没说错,”矮伙计臀了眼鱼饼,以及鱼饼身上掛的那把双手大剑,“那些矮脚马和您这匹马没得比,这么高大马,也只有高个儿子能骑上去啦,但您瞧瞧看,那些矮脚马的马鞍是什么顏色的?』
“红色。”
“是血色。”矮伙计低声纠正道,“劝您別招惹他们,不然您身上的財產可都不保了。客人,別让他们看见您身边这位美丽的半精灵女奴,您还是赶紧骑上马离开吧。”
这些矮人隶属於红衣团,名声极坏,埃里克骂他们丟尽了矮人的脸,“他们居然杀比我们矮人还矮得多的小孩子!他娘的,连矿上的地痞无赖都不如。”
“我会用这把剑守住我的財產。”阿斯让敲了敲鱼饼身上的碎龙骨,侧边开口的皮质剑鞘结实耐造,摸上去有股粗糙的磨砂感。他隨后问道:“你呢,你不怕那些矮人把你们的酒馆打砸了吗?”
“他们不敢。”矮伙计十分自信的说道,“你不知道吗?咱老板的女儿可是个尊贵的魔女哩。”
“奇怪,我听说红衣团专杀魔女。”
“咱家小姐又不替圣都效力,”矮伙计仍有些警惕,“外乡人,您来咱们这儿做什么的?”
“说来话长,”阿斯让指了指碎龙骨的皮质剑鞘,还有他的衣服和靴子,“你晓得这些东西是用什么皮革做的吗?”
矮伙计仔细瞧了瞧,猜道:“熊皮?狼皮?野猪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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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龙皮,”阿斯让说,“绿龙皮。”
矮伙计立刻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低声惊呼道:“龙皮!哦,天啊,父神在上,愿您常闪常耀,保佑我的耳朵没出毛病。我说先生,您確定您说得是,『龙皮”?!”
“如假包换。”
“您可真大方。”矮伙计將信將疑地问道:“您这女奴的靴子也是龙皮做的?”
“当然,我喜欢这样。莫非你认为女奴就该穿的破破烂烂吗?她得穿得合我胃口。”阿斯让在心中默念一声得罪,伸手爱抚依莲尼亚的耳朵。
依莲尼亚面无表情,努力忍耐。
“何况龙皮对我来说又不是什么稀罕物品,”阿斯让继续说道,“我曾是边境的猎龙人,一直以来都靠猎龙谋生。”
“难怪您能拿动这把剑,它看上去就很厉害。”矮伙计点点头。
阿斯让轻捏依莲尼亚的耳垂,再用指腹轻刮她的耳垂,“这几年我用命攒了一笔不菲的积蓄,猎团解散后,我想用这笔钱享受一下人生,所以我从奴隶商人那里买下了她。她叫爱蜜莉雅。”
依莲尼亚面无表情地忍耐著。在她快要忍不下去时,阿斯让收回了手。
“尝过她的滋味后,我就想要尝尝纯血精灵的滋味。可你知道的,现在这些奴隶商人,基本都不卖纯血的精灵女奴了,他们手里没货。”阿斯让用利剑般的眼睛盯著矮伙计,压著嗓音说道:“但我听说,你们这里偶尔会卖精灵,纯血精灵。”
“您听谁说的?”矮伙计怒道,“是谁在传这种谣言!”
“谣言?不。我有一个消息灵通的好友,而且我相信他不会骗我。”阿斯让从鱼饼身上取下碎龙骨,掛到背上,而后衝著矮伙计隱隱威胁道:“现在,带我去见你的老板,若不见到他,我是不会走人的。”
“可店里的矮人“你觉得我会怕他们?”阿斯让打断道,“即使你不带路,我也会自己进去。”
“好吧,好吧,但愿你们別在店里打起来,不然小姐会让你们吃不了兜著走。”矮伙计无奈地转过身。
进入酒馆前,有件事不得不提:在依莲尼亚的脖子上,有条项圈,项圈上的绳链连著阿斯让身上的掛带一一这种极有“情趣”意味的防逃脱设计在魔女之间颇为流行,上行下效之下,很快普及开来,由此可以肯定,这绝非阿斯让的个人恶趣味,比如法莉婭就曾发出暴论,说她要对阿斯让做出这等贪得无厌的事情,
不过最后只停留在口头层面就是了。
“跟我来。”矮伙计將鱼饼栓好。
为了以防方一,阿斯让提前取下了掛带上的项圈绳链,在手里,然后再跟著矮伙计走进酒馆。
酒馆里满是酒气,醉酒的矮人们尚未注意到这位身负大剑的不速之客,互相开著粗鄙的下流玩笑。
他们的吵闹声掩过了绳链稀碎的金属撞击声。依莲尼亚始终不露表情。
酒馆老板单手拿著抹布,擦去吧檯上的酒水水渍。十多年前,左手还不是他的惯用手。现在是了。
“来点什么?”酒馆老板没有追究老伙计的失职。他打量了会儿阿斯让,看出这人不是一个好打发的主儿。
“来两杯果酒。”阿斯让说。
“两杯果酒。”酒馆老板看了眼依莲尼亚的项圈。
“我听说果酒养顏,且不论真假,但我知道啤酒喝多了,肯定会染上啤酒脸。我可不想让我的女奴满面红光,也不想让她喝生水害病,所以我寧愿多点钱,再说我也不缺钱。”阿斯让叫依莲尼亚替他掏出钱袋,“此外,再给我开个房间,我们要在这儿留宿一晚。”
依莲尼亚不带表情的乖乖照做。矮伙计觉得这半精灵女奴和纯血精灵没什么两样4
直到今天,矮伙计都不清楚当年那个沉默寡言的男精灵究竟是恨他,还是不恨他。如果他恨我,那他为什么会在我饿得不行的时候,给我送野果子吃?如果他不恨我·他凭什么不恨我?
算了,不想这些,他得向老板,向他的好兄弟交代些事。
“这生面孔想从我们这儿买个精灵奴隶,”矮伙计偷偷向老板说道,“我说没有,但他不信。”
“我知道了。”老板低声答道,让矮伙计去拿果酒。
另一边,阿斯让解下碎龙骨,带著依莲尼亚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他拉开一把椅子,未椅隨之发出一点微弱的声响,但並没有那种令人担忧的“咯哎咯哎”的声音,说明质量还行,
依莲尼亚隨他坐下,但她的神情却显得有些不对劲。她那长长的耳朵微微垂下,双眼紧紧闭起,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不满。她始终没有说话,似乎是在压抑著某种情绪,这种沉默比任何语言都要尖锐。
而且,她刚刚还瞪了我一眼——...但愿这只是我的错觉。
阿斯让带著一丝侥倖心理,在心中默默安慰自己。依莲尼亚向来冷静內敛,
不会轻易流露出情绪波动。但那一瞬间的眼神,仍让他感到如芒在背。
然而,为了防止他人起疑,阿斯让不得不装模作样地玩起项圈的绳链。
依莲尼亚沉默不语,不配合也不拒绝。
反观那些醉酒的矮人,他们愈发响亮的喧闹声几乎要將整个酒馆掀翻。
“够了,你们这群乡巴佬!”一个矮人无惧他人指责,毅然拍起桌子,用他的粗嗓门大声:“黄金乡是魔女编造的骗人把戏?奶奶滴,你们懂个锤子!
要是黄金乡不存在,那几千年前的人类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攻击我们?”
“因为我们手里有矿。”
关於这段歷史,圣都的主流歷史学家们本看团结理念,颗合双方观点,表示矮人的祖先们虽然野蛮好斗,但他们的野蛮是为了保卫他们自己的家园(对此一部分歷史学家嘲笑道:矮人翻身越岭,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抢劫人类,也是为了保卫他们十方八千里之外的家园吗?对此矮人们也有说法:那难道我们的祖先活该被你们人类永远困死在山上吗?),而人类中一小撮富有野心的国王被贪慾蒙蔽双眼,非但不与矮人合作剿杀巨龙,反而发兵征討矮人王国,最终被蓝龙王毁得国破家亡。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很早之前的旧事了。儘管不同学派的歷史学家们互相打嘴炮,但大部分普通人都对这些旧事提不起兴致,他们更关心如何填饱肚子。不过,假如他们如何努力都填不饱肚子,那情况就大为不同了。
好比这些矮人,他们无疑是最直观的例子,古老的仇恨让他们杀起人来肆无忌惮。
大嗓门矮人喊道:“矿?哈,的確是为了矿,但他们看上的矿与我们平时上供给魔女的金属矿不大一样,他们看上的,是我们祖祖辈辈,一代代矮人口口相传的—...”
“口口相传的什么?”
“说啊!”
“娘的,你怎么跟在这种时候哑火!
“再卖关子,我就一拳砸烂你的鼻子。”
矮人们的情绪被调动起来,一个比一个激动那嗓门极大的矮人见势不妙,赶紧又拍了下桌子,继续大喊:“那些人类盯上的自標,正是我们祖先代代相传的地底黄金乡!那是一个满是黄金的巨大金矿,它比全天下的金矿加起来还要巨大!它不是一座金矿,它就是金矿本身!那些可憎可恨的魔女,正是知道我们矮人口中的地底黄金乡真实存在,才会亲手编造一个虚假的黄金乡故事,企图把我们祖先传说中的黄金乡掩盖过去,好让她们自己做发財梦,这群居心回测的臭婆娘!他娘的,要是有机会,我非得找个东西,把这帮臭娘们的嘴牢牢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