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在哥谭,地狱开局
“如果您是一个杰出的罪犯,或者正向著这条路努力前行,那就来哥谭吧,它会满足一个罪犯对尺度与手法的全部幻想。”
“小到诈骗偷窃,大到持枪行凶,或许还会有疯子在您身上缠满炸药,让您在令人崩溃的滴答计时声中猜他那无聊的谜题”
“匪盗频发的下东区、藏污纳垢的下水道、黑门监狱、市政厅……哦,我差点忘了,还有被生锈铁丝网层层包裹的阿卡姆疯人院!许多像您这样的人都去打过卡,相信我,它们不会让你失望的。”
“等等……您说什么,担心那个穿著紧身衣套著蝙蝠头套的怪人来找你麻烦?哈哈哈哈,您一定是在开玩笑吧,这儿既不是漫画也不是小说。”
“理想主义的种子没法在满是瘴毒的淤泥中开”
“对了!既然谈到了这个,那我再和您多说两句。”
“许多人都將法尔科內视为杀害韦恩一家的凶手,也有少部分人认为这是猫头鹰法庭的杰作,毕竟韦恩集团振兴哥谭的计划动摇了这些权贵在哥谭的地位,不过您请听我一句劝,这件事不要去管,连打听都不要!”
“好了,介绍到此为止,希望您能在哥谭玩得开心。”
……
秦威从熟悉的梦中惊醒,身下发黄的床单被冷汗浸湿。
捂著发胀的脑袋走出房门,木地板在脚下吱嘎作响,迎面而来的霉味潮湿刺鼻,其中还带夹杂一些些酸味,就像脑袋被扣上了一盒过期十年的生铁盒。
他快喘不过气了。
走廊狭窄昏暗,一个个声音从掉了漆的木门隔间中蹦躂出来,老式电视的雪声,爭执声,还有妓女敬业的呻吟。
走进走廊尽头厕所,昏黄的灯火在明暗间横跳。
在浓重的腥臊气中,秦威接了水狠狠搓了把脸,这才让精神恢復一些。
穿进这具身子已整整三个月,可每次照镜子依旧会被镜中陌生脸嚇一跳。
一张欧美男人的脸,深棕色的头髮因乾枯蜷曲,深陷的眼窝里是一双带著血丝的灰色眸子,这张脸比起秦威的原貌要英俊不少,唯一的遗憾就是不像人。
他气色差得像只吸血鬼。
不过能恢復成这样已经挺不错了。
遥想三个月前刚穿进这具身子中时,他还是从垃圾桶旁的水沟里爬起身来,浑身被扒得赤条,连个能证明身份的玩意都没有,唯一能称为线索的就是腰腹的一处贯穿刀伤。
这个伤疤很新,周围还在发炎肿胀,缝合的针脚乱七八糟。
这身体的原主人仇家不少啊,受了伤都不敢去医院。
秦威这么想著,顺带打消了去街上隨机抓了路人问问“你认识我吗?”这种白痴想法。
虽然对当下身份毫无头绪,但他却从垃圾桶里的旧报纸上获得了一则无比劲爆的消息——这个鬼地方竟然是哥谭市。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这一句话囊括了秦威对这块风水宝地的全部认知,除此之外……
没了!
是的,其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不是美漫迷,对dc的了解也仅限电影,甚至说熟悉程度,他觉得自己更该穿进皇后区和邻家男孩彼得一起玩耍,或是去大都会这种有超人坐镇的地方。
怎么也不该来哥谭这种地狱副本。
“明明可以直接让我死,还要煞费苦心送我来这里,我谢谢你啊!”
也不知道在和谁说话,秦威朝著天空竖起一根中指。
但无论多么不熟悉,蝙蝠侠他还是知道的,这或许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於是那天下东区的街头出现了神奇一幕,一个用报纸捂著**的裸男在街头晃悠著,打听著有关布鲁斯韦恩的消息。
结果自然不必多说,没人愿意理这个疯子,除了闻讯赶来的警察。
他被摁在街角冰冷发臭的积水中,连遮羞的报纸都弄丟了。
秦威很是崩溃,这股子情绪一只直到延续到了问询室外才稍有缓解。
瀰漫著菸草味的昏暗走廊,一张木条长椅,左边的飞车党一脸烟燻妆,梳著夸张的刺蝟头,右边是散发著浓重体味,將背心袖口剪成锯齿状的恶汉,秦威捂著**被夹在中间左右为男。
奇装异服举止怪异的罪犯,將这个没穿衣服的变態衬托得像个正常人。
很快就叫到秦威,问询者是个有些微胖的中年人。
和其他邋遢的警员不同,他留著考究的小鬍子,深赭色的西装一尘不染,手背上密密麻麻的陈年旧伤意味著他可能是个资歷颇老的警员。
“姓名?”
秦威摇头,又迟疑了一下:
“……也许你可以叫我威(will)。”
“有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没有!绝对没有!我只是被人打了一顿失忆了!”秦威急忙向对方展示腰腹的刀伤,生怕自己晚一步就被送进阿卡姆。
“好吧!但这不是你裸体的理由。你的行为触犯了《哥谭公共场所健康安全法则》,需监禁三日,这几天內我会帮你找到家人……”
“嗨戈登!下了班要去喝一杯吗?”一名警员穿过嘈杂的大厅向男人挥了挥手。
“抱歉,芭芭拉再三责令我戒酒。”
“是嘛,真遗憾。”
借著二人的谈话,秦威得知了男人的姓名。
戈登?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难道是点亮蝙蝠灯的那个戈登局长?
迷茫的秦威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待那名警员走后凑到戈登身前压低了声音说道:“能带我去见蝙蝠侠吗?就是那个戴著黑色头套,脑袋上有两个尖角的那个!”
戈登挑起左眉毛,目光中充斥著迷茫,似乎並不明白“蝙蝠侠”是什么。
但秦威好像误解了这副表情想要传达的意思。
戈登是蝙蝠侠的联络人又不是什么秘密,每个人都想通过他找到蝙蝠侠,或许我该说得更直白一些。
“其实我有情报想向他匯报,额……关於小丑的,小丑你应该知道吧!”
戈登挑起右边眉毛,眼中的迷茫少了些,又似乎坚定了什么想法。
秦威看对方的这幅样子心急如焚。
“那带我去见布鲁斯韦恩吧,这总行了吧!”
听见这句话,戈登终於有了其他反应。他长嘆了一口气,將问询笔录揉皱扔进脚边的纸篓。
“我会联繫阿卡姆的工作人员来接你……”
“別啊!”
秦威一听“阿卡姆”这三个字血都要凉了,猛地抓住戈登袖口。
戈登眼神一冷,下意识想要掏枪,直到发觉秦威並没有攻击欲望后脸色才稍稍缓和。
“精神病患通常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
“可我真没病。”
“你口口声声说你认识布鲁斯,但哥谭人都知道布鲁斯已经死了,和他可怜的父母一同死在了犯罪巷。”
“小到诈骗偷窃,大到持枪行凶,或许还会有疯子在您身上缠满炸药,让您在令人崩溃的滴答计时声中猜他那无聊的谜题”
“匪盗频发的下东区、藏污纳垢的下水道、黑门监狱、市政厅……哦,我差点忘了,还有被生锈铁丝网层层包裹的阿卡姆疯人院!许多像您这样的人都去打过卡,相信我,它们不会让你失望的。”
“等等……您说什么,担心那个穿著紧身衣套著蝙蝠头套的怪人来找你麻烦?哈哈哈哈,您一定是在开玩笑吧,这儿既不是漫画也不是小说。”
“理想主义的种子没法在满是瘴毒的淤泥中开”
“对了!既然谈到了这个,那我再和您多说两句。”
“许多人都將法尔科內视为杀害韦恩一家的凶手,也有少部分人认为这是猫头鹰法庭的杰作,毕竟韦恩集团振兴哥谭的计划动摇了这些权贵在哥谭的地位,不过您请听我一句劝,这件事不要去管,连打听都不要!”
“好了,介绍到此为止,希望您能在哥谭玩得开心。”
……
秦威从熟悉的梦中惊醒,身下发黄的床单被冷汗浸湿。
捂著发胀的脑袋走出房门,木地板在脚下吱嘎作响,迎面而来的霉味潮湿刺鼻,其中还带夹杂一些些酸味,就像脑袋被扣上了一盒过期十年的生铁盒。
他快喘不过气了。
走廊狭窄昏暗,一个个声音从掉了漆的木门隔间中蹦躂出来,老式电视的雪声,爭执声,还有妓女敬业的呻吟。
走进走廊尽头厕所,昏黄的灯火在明暗间横跳。
在浓重的腥臊气中,秦威接了水狠狠搓了把脸,这才让精神恢復一些。
穿进这具身子已整整三个月,可每次照镜子依旧会被镜中陌生脸嚇一跳。
一张欧美男人的脸,深棕色的头髮因乾枯蜷曲,深陷的眼窝里是一双带著血丝的灰色眸子,这张脸比起秦威的原貌要英俊不少,唯一的遗憾就是不像人。
他气色差得像只吸血鬼。
不过能恢復成这样已经挺不错了。
遥想三个月前刚穿进这具身子中时,他还是从垃圾桶旁的水沟里爬起身来,浑身被扒得赤条,连个能证明身份的玩意都没有,唯一能称为线索的就是腰腹的一处贯穿刀伤。
这个伤疤很新,周围还在发炎肿胀,缝合的针脚乱七八糟。
这身体的原主人仇家不少啊,受了伤都不敢去医院。
秦威这么想著,顺带打消了去街上隨机抓了路人问问“你认识我吗?”这种白痴想法。
虽然对当下身份毫无头绪,但他却从垃圾桶里的旧报纸上获得了一则无比劲爆的消息——这个鬼地方竟然是哥谭市。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这一句话囊括了秦威对这块风水宝地的全部认知,除此之外……
没了!
是的,其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不是美漫迷,对dc的了解也仅限电影,甚至说熟悉程度,他觉得自己更该穿进皇后区和邻家男孩彼得一起玩耍,或是去大都会这种有超人坐镇的地方。
怎么也不该来哥谭这种地狱副本。
“明明可以直接让我死,还要煞费苦心送我来这里,我谢谢你啊!”
也不知道在和谁说话,秦威朝著天空竖起一根中指。
但无论多么不熟悉,蝙蝠侠他还是知道的,这或许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於是那天下东区的街头出现了神奇一幕,一个用报纸捂著**的裸男在街头晃悠著,打听著有关布鲁斯韦恩的消息。
结果自然不必多说,没人愿意理这个疯子,除了闻讯赶来的警察。
他被摁在街角冰冷发臭的积水中,连遮羞的报纸都弄丟了。
秦威很是崩溃,这股子情绪一只直到延续到了问询室外才稍有缓解。
瀰漫著菸草味的昏暗走廊,一张木条长椅,左边的飞车党一脸烟燻妆,梳著夸张的刺蝟头,右边是散发著浓重体味,將背心袖口剪成锯齿状的恶汉,秦威捂著**被夹在中间左右为男。
奇装异服举止怪异的罪犯,將这个没穿衣服的变態衬托得像个正常人。
很快就叫到秦威,问询者是个有些微胖的中年人。
和其他邋遢的警员不同,他留著考究的小鬍子,深赭色的西装一尘不染,手背上密密麻麻的陈年旧伤意味著他可能是个资歷颇老的警员。
“姓名?”
秦威摇头,又迟疑了一下:
“……也许你可以叫我威(will)。”
“有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没有!绝对没有!我只是被人打了一顿失忆了!”秦威急忙向对方展示腰腹的刀伤,生怕自己晚一步就被送进阿卡姆。
“好吧!但这不是你裸体的理由。你的行为触犯了《哥谭公共场所健康安全法则》,需监禁三日,这几天內我会帮你找到家人……”
“嗨戈登!下了班要去喝一杯吗?”一名警员穿过嘈杂的大厅向男人挥了挥手。
“抱歉,芭芭拉再三责令我戒酒。”
“是嘛,真遗憾。”
借著二人的谈话,秦威得知了男人的姓名。
戈登?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难道是点亮蝙蝠灯的那个戈登局长?
迷茫的秦威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待那名警员走后凑到戈登身前压低了声音说道:“能带我去见蝙蝠侠吗?就是那个戴著黑色头套,脑袋上有两个尖角的那个!”
戈登挑起左眉毛,目光中充斥著迷茫,似乎並不明白“蝙蝠侠”是什么。
但秦威好像误解了这副表情想要传达的意思。
戈登是蝙蝠侠的联络人又不是什么秘密,每个人都想通过他找到蝙蝠侠,或许我该说得更直白一些。
“其实我有情报想向他匯报,额……关於小丑的,小丑你应该知道吧!”
戈登挑起右边眉毛,眼中的迷茫少了些,又似乎坚定了什么想法。
秦威看对方的这幅样子心急如焚。
“那带我去见布鲁斯韦恩吧,这总行了吧!”
听见这句话,戈登终於有了其他反应。他长嘆了一口气,將问询笔录揉皱扔进脚边的纸篓。
“我会联繫阿卡姆的工作人员来接你……”
“別啊!”
秦威一听“阿卡姆”这三个字血都要凉了,猛地抓住戈登袖口。
戈登眼神一冷,下意识想要掏枪,直到发觉秦威並没有攻击欲望后脸色才稍稍缓和。
“精神病患通常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
“可我真没病。”
“你口口声声说你认识布鲁斯,但哥谭人都知道布鲁斯已经死了,和他可怜的父母一同死在了犯罪巷。”